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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三亚市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草案)》的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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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1 16:26

——2018年12月27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尊敬的黄少文主任、张震华书记、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经研究,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三亚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法工委认为,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有必要制定《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

二、草案的主要内容没有违反上位法的规定,草案关于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权、管理体制、管理措施以及监管措施等方面的规定比较符合我市的实际,基本可行。

三、建议草案在以下几个方面修改完善:1、进一步修正和完善部分条款的表述内容与标点符号;2、调整部分条文顺序,如第六条鼓励公众参与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的监督,不应放在主管部门与各部门职责中,而应集中在监督检查部分;3、部分条款重复上位法规定,如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应结合实际工作,将条文细化,增强法规可操作性。 

四、市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第一次审议审议一审后,由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城建环保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规定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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