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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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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6 10:10

――2017年9月25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三亚市审计局局长  廖沙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一年来,市审计局依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共完成184个审计项目,内容和范围涉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部门预算执行、扶贫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国有企业等,在提高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使用绩效、维护民生、规范权力运行以及促进反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查处违规金额49,599.51万元,损失浪费金额1,027.8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20,681.47万元;促进增收节支72,776.07万元,促进制度完善9项。

    201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市政府紧紧围绕供给侧改革等中心工作,在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的同时,通过强化项目预算执行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保障了“双修双城”“创文巩卫”“精准扶贫”等民生支出,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了精品城市建设等。从审计结果来看,全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支出结构有所优化,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6亿元,同口径增长8.2%,完成年度预算的100.2%,完成收入增长8%的预期目标。

    一是深化“营改增”等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动实施“营改增”、公务车改革等工作,协调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办税,依法治税,强化财政收入征缴管理,停征了价格调节基金,减少了18项行政性收费。

    二是扶持产业转型升级。全年投入10.6亿元扶持九大产业,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创意产业园等园区建设,推进热带高效农业、全域旅游等产业发展。

    三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全年投入25.9亿元,全力保障“双修双城”工作开展,支持东岸湿地公园等公园建设,保障解放路街道立面改造示范工程、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及三亚河水污染治理资金需求等,推动了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建设。

    四是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以民生发展为导向,投入资金90.3亿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房建设等,尤其是加大了精准扶贫、创文巩卫等重点民生项目的投入力度,民生事业得到了稳步发展。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市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5亿元,总支出155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05.37亿元,总支出106.3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亿元,支出0.19亿元;社会保障基金总收入43.59亿元,总支出21.5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府认真执行市届人大次会议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2016年度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符合预算法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财政及相关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管理,工作成效明显。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1.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市国资委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仅将2015年实现利润的12家国有企业中的5家编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他实现利润的7家企业未编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造成财政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

    (2)部分预算单位部分财政资金未能按预算年度执行,涉及金额229,758.23万元。2016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以上的30家预算单位89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203,744.52万元,其中28家预算单位81个预算项目未向财政部门申报用款计划,涉及金额196,700.52万元;2016年继续使用以前年度500万元以上的13家预算单位22个项目资金当年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26,013.71万元,其中12家预算单位19个预算项目未向财政部门申报用款计划,涉及金额24,426.31万元。

    (3)部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未能有效清理。截至2016年底,11个预算单位现有50个资金账户,有27个银行账户超过一年未有业务发生,有12个银行账户仅发生少许业务。

    2.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156个预算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1,083.56万元。截止2016年底,市本级156个预算单位尚有应缴财政各类款项1,083.56万元滞留预算单位。

    (2)6个执收单位应征未征(应收未收)财政收入20,100.98万元。2016年度,市国土资源局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9,544万元和滞纳4,784.06万元,合计14,328.06万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征未征3个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43.93万元;市墙体办应征未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788.40万元;中法供水公司应收未收生活垃圾处理费247.70万元,城镇污水处理费465.19万元;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应收未收生活垃圾处理费566.96万元,城镇污水处理费1,002.17万元;市园林环卫局应征未征亚龙湾区域生活垃圾处理费458.57万元。

    (3)违规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392.21万元。违规减免中科院三亚深海所生活园区项目不属于经济适用房范畴和超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范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0.56万元、679.95万元,合计820.51万元;违规减免三亚国际旅游管理职业学院项目(一期)教育配套设施应按50%标准110元/计算征

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71.70万元。

    (4)违规收取交通护栏损毁赔偿金45.41万元。2005年,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设施损毁赔偿金收费项目已取消,但市交警支队监管不力,两家公司违规收取赔偿金45.41万元,自行支配。其中:2015年三亚华友交通设施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收取9.45万元,2016年三亚嘉泰华实业有限公司收取35.96万元。

    3.税收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地税局清缴欠税力度不够,截止2016年底,未及时征收2,523户企业和个人欠缴税款12,733.75万元,其中欠缴税款达百万以上的单位15家,欠缴税款达千万以上单位3家。

    (2)市地税局提前征收土地增值税等26,163.87万元。为完成税收任务,市地税局尚未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即提前征收土地增值税清算款,其中:海南三亚湾新城公司13,572.35万元、海南高速公路公司3,491.52万元、三亚凤凰岛公司7,000万元。部分月份提前征收海南建宏投资公司后期发生的各项税款4笔共2,100万元。

    4.市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截止2017年4月,83人在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重复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涉及金额54.27万元。

    (2)2015至2016年,市社保局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发放516名离退休死亡人员丧葬补助金,但在当年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却未及时调整,导致少发丧葬补助金108.21万元。

    (3)市社保局在办理2人超龄退休时,分别多核定缴费年限301个月、158个月,导致多计发养老保险金6.31万元、4.66万元,共计10.9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在对4个部门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9个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发现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以下问题:

    1.个别单位未执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天涯区财政支出4,261.61万元未按规定进行预算调整并报区人大审批,造成决算不真实;返还的房屋租金收入2,700.63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部分单位年度支出预算执行率低。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人防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等单位,预算执行率低。如市林业局2015、2016年预算执行率均未达50%,资金存量高达15,328.44万元;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20152016年度执行率分别为60%和52%,未完成支出金额7,621.99万元;市人防办2012―2015年预算执行率分别仅完成27.92%、7.99%、26.57%、43.36%

    3.部分单位资金闲置或浪费。市国资委5,039.36万元结转结余资金沉淀在单位账户;市林业局5,720.73万元退果还林资金闲置(连续2年未开展该项工作),134.51万元生态补偿资金长期滞留(项目未验收),670.98万元设备涉嫌合同欺诈造成浪费(设备无法使用);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197.59万元沙滩排球设备闲置(部分设备采购单价涉嫌虚高32.13万元);市残联63.14万元设备盲目采购造成浪费;市旅游委下属单位37.6万元外包外语(含英语)官网部分内容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4.部分单位财务收支违规。市残联使用内容虚假的发票报销25.92万元,在下属单位报销各项开支22.53万元,其下属单位违反厉行节约规定开支餐费11.72万元;市旅游委下属单位挪用培训费17.36万元发放工资;市海洋渔业局下属单位挤占执法船油料费用于汽车油料支出104.36万元;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报销支出31.02万元凭据不实;天涯区会议及培训费超预算340.06万元。

    5.部分单位履职不力。市残联重复发放180人次居家托养补贴39.09万元,支付虚报、多报的康复训练费23.23万元,随意扩大居家托养资金资助范围向25名范围外残疾人发放补贴7.5万元,超合同支付某医院康复训练补助6.95万元,以虚假项目和申报资料支付个别扶持对象补贴资金15万元,向非扶持对象支付残疾人创业扶持资金21.83万元;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工作人员涉嫌虚列运动会参赛人员数量和天数套取补助资金17.94万元;市林业局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将甘什岭自然保护区部分林区承包他人经营;市人防办人防工程存在未报先建、应建未建等现象。

    6.部分单位部分国有资产被侵占或流失。市残联53.85万元康复设备去向不明,20.15万元设备款已付但未交付实物或无实物,各类残疾人康复设备及专用器材414.33万元未列固定资产账核算,辅具展厅48件器材来源不清,部分房屋被合作单位长期无偿占用;天涯区(原河西管委会名下)26处房产及土地管理责任不清,至少14.4万元租金未收取;市海洋渔业局土地出租价格未按市场价进行调整导致土地长期低价出租;三亚林场300亩土地出租期限超出规定20年,2012年投资成立的保绿公司经济效益不佳,共投入12,702万元,20142016年共亏损1,362万元;市林科院70土地出租期限超出规定20年且未对出租的土地进行价格评估

    7.部分单位部分事项未执行相关规定。市海洋渔业局未及时收缴海域使用金和滞纳金1,261.32万元;市人防办应收未收人防易地建设费3,144.29万元;市国资委未按企业实际利润核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329.12万元;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未收缴房屋租金31万元,未收取质保金41.77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项目结余款29.97万元未上缴财政;市发展改革委未按规定办理3个项目设计变更审批,未经专家审查即批准5个调概项目增加设计变更金额13,761.33万元;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审批与监管不到位,造成蜈支洲岛电瓶车票价虚高。

    8.部分单位部分事项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天涯区违法建筑拆除费用3,360万元、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农家书屋图书购置76.03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市旅游委2个旅游促销项目61.53万元规避政府采购;市林科院26万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把关不严,供应商相互串通。

    针对以上(一)、(二)项问题,有关单位积极整改,追回或补缴资金17,751.99万元,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3项。

    二、扶贫资金等专项审计情况

    对三亚市2016年、2017年扶贫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三亚市2016年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情况综合阶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扶贫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1.资金分配不及时,使用不合规。如天涯区没有制定社会帮扶资金管理制度,2个下属单位将2016年精准扶贫企业结对帮扶资金存入报账员个人账户,未记入单位账册,以现金开支,形成形式上的“小金库”,涉及金额51.26万元;天涯区、吉阳区区级配套扶贫资金分配不及时、支出缓慢;育才管委会、市农业局违规使用扶贫工作经费支付聘用扶贫专干工资及村级扶贫专干补助。

    2.部分项目实施进展缓慢,质量不高。如崖州区四个村委会项目进展缓慢;市农业局黑山羊养殖基地、农产品服务中心项目和运营服务项目工程款支出进度与项目实际进度不相匹配;育才管委会未按合同约定对扶贫户房屋进行修缮改造,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较低;崖州区北岭村委会扶贫危房改造管理混乱;天涯区农林局购买的饲料与农户养殖需求不符。

    3.扶贫基础工作不完善,如育才管委会扶贫手册登记不完整,天涯区扶贫资金托管手续不齐全。

    针对以上问题,有关单位积极整改,出具了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规范扶贫危房改造工程管理。

    (二)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水塘治理进度缓慢,如新开田水塘较大规模化养鸭问题、三亚河师部农场永晋汽车城物业办公楼左侧水塘治理进度缓慢;2.未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工作;3.未建立相应制度,如6条内河未建立河(湖)水面及沿岸垃圾清运制度,未完成垃圾“日产日清”工作;未建立回收处置废旧农膜制度等。

    针对以上问题,有关单位积极整改,对水塘、河道、垃圾等进行整治、疏浚和清理,并制定了相关制度。

    三、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三亚港务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该单位管理不善,国有权益受损,潜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一)租赁合同管理不善,部分房屋出租未签订合同,租户违约随意转租,房屋租金58.28万元和资产处置收入分成款11.19万元未及时收缴,部分租户拖欠土地和房屋租金438.03万元;   

    (二)未严格履行合作协议,造成资金损失54.8万元;(三)200万元资金被无偿占用近3年,损失利息36万元;(四)未向合作方主张合作项目延期损失赔偿和违约金;(五)违规报销民营企业费用5.66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三亚港务局已部分整改,追回了欠缴租金295.2万元。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审计40个单位158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296,823.62万元,发现建设单位存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一)工程结算资料把关不严,37个业主单位156个项目虚报工程造价54,655.73万元。

    (二)预算执行控制不严,14个业主单位26个项目多支付工程款905.94万元。

    (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严,存在设计变更未报批、建安工程费超财政预算评审等问题。如三亚城投置业公司3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涉及金额648万元;市林业局4个项目未经财政预算评审,涉及金额554万元。

    (四)工程项目监管不严,存在应招标未招标、围标串标、损失浪费问题。如“同心家园”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五标段由于监理单位管理不善、业主单位监管不力,造成损失浪费39.51万元;市司法局司法业务综合楼项目未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市交通运输局海榆东线榆田段改造工程10千伏架空和10千伏以下电缆下地改造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未招标,市水务局宁远河等六条河流综合整治规划项目将应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市交通运输局3个项目部分投标人涉嫌相互串通投标,涉及中标金额22,845.41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相关部门已部分整改,核减工程造价54,655.73万元,追回多付工程款61.40万元,对3个施工企业及个人罚款380.43万元。

    五、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审计向有关部门移送了5个单位的8个问题线索,包括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2个问题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1个问题线索,向招投标主管部门移送1个问题线索,向财政部门移送2个问题线索,向税务部门移送2个问题线索。目前,有的问题已经相关部门处理,有的问题处于调查处理阶段。

    六、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专门印发通知,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落实整改责任。市审计局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持续督查督办、跟踪问效,整改质量明显提高。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应进行整改的责任单位30家192个问题,截至2017年8月底,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事项189项,占应整改事项的98%。因情况复杂暂时难以整改的3项问题,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已于2016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通过整改,追回和上缴财政资金36,861.12万元,制定、修改、完善制度16项。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对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对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加以完善。

    (一)提高预算编制管理水平,加大预算执行和监督力度。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规范预算编制行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刚性,加强对财政收支的动态管理,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收缴和使用效率;强化预算监督和跟踪问效,落实预算执行责任。

    (二)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完善信息共享平台,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与效益,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三)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管,加大扶贫工作力度,提高扶贫资金绩效,促进精准扶贫健康发展。

    (四)完善公共投资项目监管体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我省公共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琼府办〔2016〕16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公共投资领域管理和监督制度,规范投资和建设行为,落实项目监管责任,提高项目资金绩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报告中的整改情况仅是截至目前的初步整改结果,有关部门对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市审计局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的全面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办发〔2015〕58号)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开拓进取、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为党的十九大增光添彩!

审计局17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清单2017.9.13 (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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