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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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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20:04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2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

三亚市政府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建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琼发〔2018〕19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开展了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益、创新管理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有重要意义,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已完成,形成报告如下:

一、资产总体情况

(一)全市资产基本情况: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全市资产总额(账面净值)4,984,515.88万元,负债总额 1,007,265.49万元净资产3,977,250.39万元。

从单位性质看, 全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3,731,024.82万元,占比74.85 %;全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253,491.06万元,占比25.15 %(其中:市本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3,263,642.73万元,占78.07 %;市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916,716.71万元,占21.93 %).附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类情况表/图如下:

1:按单位性质分类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布情况(单位:万元)

从资产类别看,全市流动资产1,550,802.67万元,占资产总额31.11 %;固定资产306,866.68万元,占资产总额6.16 %;在建工程 3,049,143.93万元,占资产总额61.17 %;长期投资2011.55万元,占资产总额0.04 %;无形资产7,432.16万元,占资产总额0.15 %;其他资产68258.9万元,占资产总额1.37%。占比情况如下:

2:按资产类别分类,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资产占比情况(单位:万元)


(二)全市资产配置与处置情况: 2019年度,全市各单位共配置固定资产66293.01万元。共处置资产9900.62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到期报废。其中:无偿调拨(划转)1634.68万元;报废报损8184.76万元;其他方式81.10万

(三)全市资产收益情况:2019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益共4164.7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收入1691.26万元;土地与其他类资产出租收入2473.48万元)。

全市国有资产处置收益2,231.6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处置收入1.71万元;拆迁补偿收入2,114.52万元;车辆处置收入16.87万元;其他国有资产处置收入98.53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16.52万元。

、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着力理顺和巩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核算管理相结合。

(一)建章立制,逐步提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近年来,我局坚持问题导向,逐步完善涵盖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出台《关于全面使用<三亚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的通知》《三亚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出租出借收入上缴、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等规章制度基本建立了“配置有标准、使用有监督,处置有审批”的管理制度体系。

(二)紧扣重点环节,构建“入口”到“出口”全过程监管体系 

一是规范资产配置管理,把住了的“入口”将资产配置管理职能嵌入到部门预算编制流程中,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职能、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存量情况以及资产使用效率等情况审核部门单位资产配置预算,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细化、动态的资产信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是强化资产使用管理,尤其是加强了资产出租出借的监管严格控制出租出借行为,确需出租出借资产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采取评审或者评估等方式确定出租价格,实行公开竞价招租,确保出租出借过程的公正透明,有效地防止了腐败现象的滋生。

三是完善资产处置管理,把住的“出口”资产处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拍卖、出售等处置行为原则上要求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并通过招拍挂等公开进场交易方式进行,杜绝暗箱操作。

四是资产管理改革推进有序我市车改工作开展以来,依据《海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琼办发〔2015〕60号)的总体部署,有序推进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的处置工作,先后印发了一系列相关文件,统计出我市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总数为1229辆。其中,740辆车保留使用,489辆车作拍卖和报废处置。目前行政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已完成,行政单位车改工作规范了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打下了基础。

(三)夯实基础,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根据财政部和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登记工作,基本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和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从2016年起填报统计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逐步摸清政府资产家底。同时,我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编制系统、账务核算系统实行了对接,在预算编制环节嵌入资产预算的审核,在预算执行中实现了资产账与财务账的同步挂接,为单位资产管理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奠定了基础。

(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按照财政部2010年在全国各省市正式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关要求,我市2010年全面资产系统管理业务,实现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网上录入和审核实时处理。系统启用后,利用网络技术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日常动态监管,推动单位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定员、定岗、定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通过建立单位资产动态数据库,及时掌控单位资产存量,为优化资产配置、规范资产使用、完善资产处置和实施绩效评价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同时,通过技术扩展创新建立与GFMIS账务系统的有机衔接,从机制上确保了单位资产账实相符,实现资产与财务的管理融合。

、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当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一是有些部门单位没有专职资产管理人员,资产管理职责分散造成资产日常管理和监督不到位。二是内控制度不够健全。部门和单位资产管理和处置制度不全,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脱节,资产处置、权属转移未及时办理相应手续,资产登记不及时、信息登记不准确,造成一些部门单位资产账面数与实有数不相一致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资产配置还不够合理,资产使用效率比较低下。一是资产配置不够合理。一些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占比高,实际使用率低,造成大量公共资源的浪费,一些单位无房办公需租赁房屋用于办公,资产分配苦乐不均是提升资产利用率的举措不多。一些单位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缺少通盘考虑和具体措施,资产利用的效益有待提高。

(三)部门单位房屋土地产权不清问题比较突出

一直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以划拨为主,房屋、设备等由财政资金安排建设和购置,对部门和单位而言,资产“公”,归谁都一样,产权意识不强,规范管理要求不高,加之资料不齐全、历史遗留问题未妥善解决等原因,有房无证等现象较为普遍。据统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未办理房屋、土地权属证的231,面积114.62万平方米,其中行政单位未办理房屋、土地权属证的63,面积14.24万平方米;事业单位未办理房屋、土地权属证的168,面积100.38万平方米。此外,有的是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不一致,有的是产权单位和资产登记单位不一致,资产权属关系未理顺

() 在建工程比例较大,计入固定资产比例较低。我市部分单位存在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未转固情况,一些已具备转固条件的竣工项目未及时办理在建工程转固手续,长期滞留于“在建工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在建工程”达3049143.93元,占资产总额的61.17%;其中已投入使用的共计259049.73万元,占在建工程总额的8%;已投入使用中未转固年限大于6月的达194972.93万元,占在建工程总额的8%2017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的65.26%2018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的67.03%2019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的68.85%,呈逐年递增趋势。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基础建设一是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督促部门单位配备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资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过程的审批监管,每年抽检一些问题突出、资产体量大的部门单位,进一步摸清家底以监督促规范。

(二)改革创新,提高使用效益一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标准和制度。建立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单位职能和实际需要紧密结合的制度体系,完善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二要完善资产的共享共用制度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整合,进一步扩大资产共享共用的范围,避免资产重复配置和闲置浪费探索建立“公务仓”管理设立办公设备公务仓,将临时机构采购的部分办公设备,如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纳入公务仓进行短期借用管理,或根据临设机构需求对急需的办公设备进行补充采购并借用,减少办公设备采购配置费。

(三)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建筑物及土地大清查,摸清资产家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全面覆盖、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建筑物及土地清查,力求一竿子插到底,摸清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建筑物及土地底数,通过单位自查填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建筑物及土地等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对产权进行全面确认登记,为下一步“归口管理、整合存量、统筹安排、合理分配”作准备。在摸清家底基础上,建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归口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建筑物及土地。将闲置或出租的办公房屋调剂给需要租赁房屋办公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节约机关房屋租赁运行成本。

(四)配合推进在建工程转固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解决在建工程比例较大、计入固定资产比例较低等问题,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督促在建工程占比较高的单位,加快办理具备转固条件的竣工项目转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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