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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8年上半年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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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2 15:55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庆

 

现就全市法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上半年,全市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七次党代会及七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狠抓执法办案,发挥审判职能

上半年,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454件,其中新收案件11229件,较2017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06%、0.38%,结案7259件,同比降低10.09%,结案率58.29%,同比降低7.23百分点。法官人均办案125件,同比上升0.81%。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431件,结案1534件,结案率63.1%,同比分别上升2.19%、10.28%、4.64个百分点。城郊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023件,同比上升0.79%,结案5725件,同比降低14.33%,结案率57.12%,同比降低10.09个百分点。

(一)坚持“三个围绕”,进一步提升刑事审判工作

紧紧围绕确保国家政治安全、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权,开展刑事审判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刑事案件912件,审结603件,同比分别上升8.96%、2.90%,结案率66.12%,同比下降3.89个百分点,判决生效被告人694人,同比上升11.13%,刑事案件占全部案件比例为7.32%。市中院受理刑事案件223件,审结146件,同比分别上升51.70%、43.14%,结案率65.47%,同比下降3.92个百分点;城郊法院受理刑事案件689件,审结457件,同比分别降低0.14%、5.58%,结案率66.33%,同比下降3.82个百分点。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犯罪,审理案件2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会商机制。4月受理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确保能够及时、从严惩处犯罪分子,保障案件审判质量。深入落实禁毒三年大会战的工作要求,保持对毒品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从重、从快惩处毒品犯罪分子,上半年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208件,审结157件。高度重视金融领域犯罪形态的新变化、新形式,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审理非法集资案件3件。严惩腐败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主动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配合,依法审理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查办的三亚港公安分局原副政委李华喜等三宗职务犯罪案件。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普通程序法庭调查三项规程,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出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刑事裁判文书送达及补正裁定使用的规定》,针对刑事裁判文书送达及补正裁定的使用问题作出规定,以进一步细化审判风险防控节点,规范三亚两级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

(二)营造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民商事审判工作

有效化解重大复杂矛盾,更新观念、创新方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上半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543件,审结4838件,同比分别上升5.88%、0.08%,结案率64.14%,同比降低3.72个百分点。民事案件占全部案件的60.57%。市中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136件,审结712件,同比分别下降16.35%、4.43%,结案率62.68%,同比上升7.82个百分点;城郊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6407件,审结4126件,同比分别上升11.12%、0.90%,结案率64.40%,同比降低6.52个百分点。

突出保障和服务民生。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倡导公序良俗。建立劳动争议案件裁审衔接机制,将劳动争议案件归口审理,与仲裁机构共同研讨法律适用问题,统一裁判尺度。注重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平等、全面、依法审理各类产权案件,共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5280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建清算与破产审判合议庭,共审理申请公司解散、清算类案件4件,申请破产类案件6件,进入破产程序案件4件。妥善处理海南“两个暂停”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引发案件,保障住房市场健康发展,共审结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建设工程等涉房地产纠纷案件2112件。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4件,加大对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保护力度;发布《2013年至2017年三亚中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走进《海南法治之声》节目,对知识产权保护做专题访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形成保护合力,组织市工商局、食药监局等十二家单位召开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深入创新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一步贯彻恢复性司法的生态修复理念及损害救济制度,共受理案件45件;积极探索开展环资资源公益诉讼,破解环境权益维权困境,5月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南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设立育才生态区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在承担审判职能的同时,将其建设成为三亚市环境资源保护的教育基地。强化民事案件调解工作,注重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多途径调解,适时向行业协会、基层调解组织、律师等第三方借力联动调解,努力提高调解率。上半年民事案件共调解、撤诉2557件,调撤率为35.23%,同比上升10.93个百分点。

(三)注重监督与支持并重,进一步提升行政审判工作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化解官民矛盾。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893件,审结532件,结案率59.57%,同比分别上升58.61%、109.45%、14.46个百分点。受案中,包含行政诉讼案件726件,非诉案件67件。市中院受理行政案件485件,审结270件,结案率55.67%,同比分别上升33.24%、110.94%、20.51个百分点。城郊法院受理行政案件408件,审结262件,结案率64.22%,同比分别上升105.03%、107.94%、0.90个百分点。

公正执法办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审慎处理好涉拆违的规划行政强制纠纷和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纠纷等矛盾突出的行政争议,将案件审判置于三亚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依法审理好行政协议纠纷、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等新类型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上半年审结的一审258件案件中,判决撤销或变更被诉行政行为、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及判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共计45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7.44%。健全互动机制,依托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平台,通过判前沟通、判后释明、庭外建议等形式,及时就行政机关在征收、拆违及村民资格认定等案件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协调建议,上半年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成功协调80件,协调撤诉率为31.01%。

(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提升审监工作

坚持宽进严出,确保申诉复查案件质效,共受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1件,办结3件。妥善审理各类再审案件,严格把握裁判标准,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确保通过再审程序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终局性救济,再审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4件,占同期结案总量的0.26%。坚持“诉访分离”原则,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共有信访件196件,扣除重复件,涉案信访件164件,占上半年受案总数的1.32%,同比下降0.18个百分点。严格减刑假释办理程序,大力推进减刑假释办案平台建设,依法严格公正透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38件,对4名罪犯裁定不予减刑,1件调整减刑幅度,12件建议执行机关撤回,防止“有权人”“有钱人”特权减刑。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取得全胜

理清思路,端正认识,坚决落实最高院和省高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决策部署,工作取得一定进展。2016年至2018年6月,共受理执行案件13582件(其中新收13472件,旧存110件),已结11772件,结案率86.87%,执行到位金额26.76亿余元。实际执结率48.1%,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43%,终本率37%。市中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95件,已结632件,结案率79.50%,执行到位金额19.56亿余。城郊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3105件,已结11004件,结案率84%,执行到位金额7.19亿余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执行工作责任制。院长、分管领导、执行局负责人层层签订军令状,层层传导压力自4月起,院长“一竿子插到底”每周亲自督战主持召开例会,做到重要举措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经过精心策划,5月20日正式上墙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战图、执行案件办案规范分解示意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分解示意图,真正做到对图作战。

二是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主动向三亚市委、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政协汇报执行工作情况,得到高度支持,市委、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出台了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发布了严厉打击拒执罪的若干意见和联合通告,与市公安局联合发文明确公安机关大力协助法院开展执行查控工作,执行法官到各相关部门要求协助执行底气更足。通过“惩戒+曝光”的组合拳,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通过三亚电视台发布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通告,联手《今日头条》媒体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弹窗曝光,与三亚三大通信运营商协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专项彩铃”,与人民保险公司开展悬赏执行,由申请执行人自愿与保险公司购买悬赏保险服务,由保险公司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额。2016年以来,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393例;目前处于发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共2047例,涉及失信被执行人2345个;共限制1793人次购买机票,限制877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12人。346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共拘留失信被执行人40人次。

三是深刻变革执行工作模式,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无人机+单兵系统+互联网”的执行实施新模式,三亚两级法院执行联动,顺利清场完毕一批陈年旧案、大案。充分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为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一网查尽”。市两级法院司法拍卖全部以网拍形式进行,网络拍卖量307余次,成交量60余件,成交额2.71亿余元,标的物成交率100%,溢价率16.97%,为当事人节约佣金894.18万元。

四是严格内部管理,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定、印发三亚市两级法院法律文书审批权限、案件流程管理规则、民商事审判财产保全中引入责任保险、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等规定,修订完成55项、1万余字的《办理执行案件常用规范性文件》一书,细化落实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和要求,做到执行工作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组织执行团队全力以赴对2016年以来全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进行了逐案核查,对核查出的不规范、不标准等问题立即整改。

五是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加大人员保障,从各部门抽调人员配齐配强执行工作队伍;加大机制保障,由一名执行法官带领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一名司法警察组成7个执行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实现法官主导下的执行工作团队化;加大装备保障。升级改造执行指挥中心,配置执行指挥车,购买了无人机2架,并配备8台单兵、35台执法记录仪。为执行局全体人员购买执行警用装备、人身保险。

六是努力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多样化。全力打好执行攻坚宣传工作“组合拳”,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优势,通过发布执行工作白皮书、解读典型案例、广播电台访谈、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合理引导群众预期,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提升司法为民能力,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一是深度挖掘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作用。从严要求弘扬司法文明、注重司法礼仪,以高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坚持立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当场登记立案率,共新立案件11229件,当场登记立案10986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7.83%。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30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缴诉讼费36.9万余元,落实司法救助金4万元。以信息化手段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引入导诉机器人,完善“二维码”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拓展诉讼服务平台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二是创新、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搭建多元解纷平台。推动建立全面覆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与市司法局共同建立纠纷化解递进机制,搭建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三道纠纷调处平台。推动集约化纠纷调处机制,利用已搭建的旅游、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和家庭纠纷调解平台,完成与其他行政机关或组织的对接,使调解渗透到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个领域。推动海棠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试点示范工程,落实试点工作的机制建设、经费筹集、场所布置、人员配备等具体问题,推动矛盾化解的阵地不断前移。搭建诉调对接平台,聘请退休法官,引入执业律师、心理医生进驻诉讼服务中心参与调解,共调解案件211件,调解成功45件。

三是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今年上半年依法及时审理和执行涉重点项目案件543件,审慎处理因征收、拆违引发的大量民事、行政案件,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协助市委、市政府妥善处置 “半山半岛”“森林半岛”等项目引发的一系列法律和社会问题。注重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提出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法官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0余次,促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

四、持之以恒,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改革

一是持续加强审判团队建设。近年来,市两级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2017年市中院人均办案139件位居全省中级法院首位,城郊法院人均办案326件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今年上半年市中院除院领导外一线法官人均主办案件82件、参审案件164件,审判压力大。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增加员额法官数量,市中院选调2名法官增强审判力量。推进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完成三级高级法官择优选升2名,法官助理等级评定13名,书记员等级评定7名。及时聘用书记员、法官助理,以应对聘用辅助人员流动减员问题,确保每位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1:1:1的小型团队模式得到保证。上半年,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48人。

二是坚定不移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主审法官和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直接由合议庭裁判的案件占到案件总数的82.29%。院庭长办案成为常态化,共主办案件7050件,占全部案件的56.61%,参审案件2460件。大力推进当庭宣判,提升审判质效,实现庭审的公正和高效,共当庭宣判案件201件,占开庭结案案件数的8.55%。改革审委会讨论案件制度,严控案件上会标准,对不符合上会条件的案件一律拒之门外,共讨论案件22件,占已结案件的0.30%。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作用,共召开会议7次,讨论案件12件。

三是逐步探索内设机构改革。逐步通过系列举措为内设机构改革先行先试。2018年已全面实施民事案件扁平化管理,民事审判庭构建大民事格局;立案庭、审监庭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研究室、审管办在司法统计、审判监督等职能交叉部分已基本实现融合办公;政治部、监察处人员互相调整,有利于下一步机构改革后更快适应工作。  

四是落实诚信诉讼制度。坚持落实诉讼参与人庭前诚信宣誓制度,要求全部案件诉讼参与人当庭签署和宣读《诚信诉讼保证书》,保证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不得有任何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其他滥用诉权行为。2018年1月对一劳动争议案件中虚假陈述的用人单位、伪造证据的包工头、作虚假证言的证人开出四张罚单,并广为宣传,告诫诉讼参与人、证人及社会各界以此案为鉴。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审判质效

一是加强审判业务指导。通过庭审观摩、集中评析改发案件、召开专业审判会议讨论难点问题等方式,加强对广大法官的业务指导。上半年,市中院对城郊法院2017年度的592宗案件展开质量评查,确定优秀案件124件,合格案件468件,通过评查发现案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效工作建议。

二是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正确处理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督的关系,要求全体员额法官认真落实《关于规范院庭长行使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的规定(试行)》,严格按照规定向院庭长报送应报备案件的进展或评议结果。院庭长参与办案就是监督的最直接、有效手段,扩大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范围,一是便于合议庭成员全面了解、掌握案件情况,二是庭长参与到70%的案件审理中,合议即是有效监督。

三是强化案件督办通报制度。利用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对临近审限案件发出催办通知。对案件质量进行定期评查,对各业务庭和各位法官的收结案数、调撤率等重要审判指标进行月度排名通报。利用长期未结案件管理系统,逐月跟踪、督办长期未结案件,上半年共审结三年以上未结案件3件。

四是坚持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案件工作机制。案件立案环节坚持发放《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记录》登记表,严格要求办案法官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或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行为认真做好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

(一)深化司法公开,打造“阳光法院”

推进审判流程、开庭审理、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完整展示公正司法的过程和步骤,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利用中国庭审公开网,累计开展了38次庭审直播,点击播放量达61159。实行裁判文书公开,累计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4589份。坚持与传统媒体合作,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提高司法宣传传播力。上半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录制节目8期,刊发宣传稿件240篇,应对处置舆情事件7次。

(二)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报告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期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及关注案件进行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利用法院“公众开放日”等契机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法院,参与到法院工作中来,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倾听法官心声,反映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法院改进工作出谋划策。主动向市委、政法委、人大、政协报告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监督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和建议,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认真接受特邀监督员、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狠抓党的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一是坚持政治建院,狠抓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方案、习近平“4.13”重要讲话学习方案、专题理论学习实施方案、大学习大讨论大行动活动方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借助微信平台通过有奖问答方式激发干警学习的积极性。把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首位,着力加强班子自身的思想政治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领导能力建设,形成政治过硬、风清气正、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群众满意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注重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清廉自守、慎权律己的司法廉政文化氛围。2018年已五次组织全体干警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时刻敲响廉洁自律的警钟。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常,防微杜渐,坚持谈话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8年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群众态度冷淡、法律文书低级错误等新表现问题3次,不规范着装问题1次,办公秩序混乱、安保工作不负责不严格问题5次;对新任职干部谈话16人次,对有问题苗头的干警提醒谈话1人次。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措施不放松。3月,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重新任命了廉政监察员,确定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点。

三是加强干警履职能力建设,提升司法能力。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干警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积极推进全员培训,举办或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开展公务员在线学习,确保每位干警都能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上半年,已组织6次专题培训,700多人次受训。积极推进审判专业培训,灵活运用以案析理、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选和讲评、案件质量评查、书记员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教育、引导干警加强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知识的学习,向科技要警力、要资源,提高信息化时代全体干警应用现代科技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完善干部队伍配备,提高干警职级待遇严格把好政治标准关,树立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认的导向,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选干部配班子,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上半年,共提拔科级干部21名。

五是注重法院文化建设,提升凝聚力。策划、组织常态化的活动机制,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友爱的氛围,增强干警凝聚力。2018年组织的春节联欢会、庆祝三八妇女节中华诗词大会、温馨母亲节活动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八、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一)加强机关行政工作

推广使用电子公文系统,减少纸质文件资料,推进无纸化办公。继续强化案件督查和政务督查,严格按照流程办理督查事项,确保督查事项能及时落实。严格档案管理,每月对诉讼档案归档情况进行通报,督促业务庭及时归档,档案数字化扫描专业人员常驻我院,做到诉讼档案实时数字化。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搞好机要文件管理和交换,确保涉密文件和审判秘密的安全。拓展信息工作深度,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采用率,上半年共编发简报119,被上级单位采用信息16条。

(二)加强后勤保障工作

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精心谋划后勤保障工作,做到服务准确、保障及时。科学谋划资金使用,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资金保障。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坚持每周对各办公室日常巡查,及时掌握装设备状况,搞好办公软件和物资装备的配置,完善招标采购、清理核查和报废处理工作。

(三)加强安全保障工作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强化法警安全理念和危机防控意识,细化工作职责措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加强法警部门内部管理,推进规范化建设,坚持每周例会和每月警务知识理论例考制度,形成良好问题反馈、部署解决机制。上半年,法警部门共完成庭审保障任务414次,送达法律文书2030份,协助执行民事案件7件,处置突发事件4起,累计出警2106人次。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支持,积极推进市两级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建设。市中院新建审判大楼配套工程项目设计及概算通过审批;诉讼服务中心项目、诉调对接服务中心项目和固定刑场项目顺利立项进入前期工作阶段。城郊法院新建审判法庭大楼对使用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完善、解决,天涯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完成项目审批、规划审批、环评审批等环节工作,目前积极协调招标工作。

九、2018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下半年,市两级法院将继续落实年初印发的工作要点,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为工作目标,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狠抓落实,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要确保完成全年审判工作任务。以最严要求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实现最好审判效果。加大办案力度,明确办案任务指标,做好任务分解,着力提高审判效率,为完成好全年办案任务奠定坚实基础。逐项查找短板和问题,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真正使司法公正看得见、信得过、等得起、实现得了。

三是要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踏实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主动与相关部门协作,从“联动层面”推动联合惩戒常态化;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多渠道、多方面提升对被执行人真实财产状况掌控准确率,有效压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空间,充分利用各类强制措施,从“打击层面”强化执行攻坚力度;规范运用全国统一的执行办案平台和案件节点管理系统,从“规范层面”提升执行办案质效;开展涉“三反”(反消极执行、反规避执行、反抗拒执行)“三涉”(涉民生、涉党政机关、涉金融执行案件)专项活动集中报道,从“宣传层面”营造良好执行氛围。

四是以最严标准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发挥引领表率作用。加强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中央、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体干警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完成新时代法院各项工作不懈奋斗。大力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发现、培养、使用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切实打造一支充满活力、高素质的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有计划地培育一批精通国内外法律、熟悉国际惯例和贸易规则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官,能够对涉自贸区(港)贸易、投资、金融、知识产权等民商事案件进行专业审判。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在狠抓落实上下更大功夫,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效果。始终坚持严字当头,确保全体干警严守党纪国法,绝不碰触红线,绝不越过底线。

五是服务海南发展大局,营造国际化法治环境。深刻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由贸易区(港)建设对人民司法的新要求,树立新时代背景下更加开放包容、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司法理念,服务保障海南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保障区。以建设自由贸易区(港)为契机,努力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宽松的营商环境、开放的市场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实现美好新海南和自贸区(港)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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