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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询问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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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0 09:02

李永和委员问:我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采取了哪些制度和措施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存在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曲环(市农业局副局长)答:三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建设三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生命线来抓。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和队伍建设已具雏形。具体情况如下:

自2010年以来,我市全力建设“1个市级检测中心→2个区域检测站(东西片区)→10个镇级检测点(含国营农场)→128个基层检测服务站(村委会、合作社、公司和批发市场等)”的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主要冬季瓜菜离地持“证”(即《海南省冬季瓜菜农残检测报告单》)制度。市级检测中心即三亚市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主要负责以定量检测手段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指标进行分析,其内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实验室已自2011年2月份开始工作;区域检测站为针对主要交易市场而设,东片区位于海棠湾交易市场、西片区位于崖城果蔬储运销售中心内,负责对东西片区交易市场(档口)瓜菜进行抽样、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和发放《海南省冬季瓜菜农残检测报告单》、《三亚市冬季瓜菜离地通行证》;镇级检测服务点为我市六镇和南滨、南田、南新、立才等四个国营农场。考虑到交易市场瓜菜来源特点,2012年,我市将南滨、南田、南新、立才等四个国营农场全面纳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实现对在我市生产、交易主要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基本覆盖;基层检测服务站直接面向生产基地工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不合格瓜菜不得上市、含禁用农药成分瓜菜坚决销毁。瓜菜离地持证制度主要指在我市崖城主要路口、海口秀英码头设立三亚市瓜菜离地持证检查站,无证车辆不得离开三亚(或码头),抽检不合格瓜菜坚决销毁。

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现有工作人员236名。其中市级检测中心9名(硕士3名,本科生4名,专科及以下2名),主要负责定期从田头、批发市场对瓜菜进行抽样和定量检测,一般为每周2-4次;区域站专家4名,工作人员2名,主要负责东西片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检测站的工作任务和日常管理;安监员221名,平均每个村委会2名、镇(或国营农场)4-6名,执行片区责任制管理,主要负责片区内农民农事活动的监督和指导、农资销售和使用活动的监督、传授农业科技和田头抽检(定性检测)瓜菜、监督上市瓜菜质量安全等。

总的来说,我市瓜菜从田头到上市(离岛)需经历“五关”考验:田头抽检、交易市场抽检、档口抽检、离地(三亚)持证检查和离岛持证检查。

为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我市主要采取了如下几项措施:

(1)市政府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机构。市政府建立领导小组负责制,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财政、农业、发改、各镇为成员,依据各单位的职责范围,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和落实。

(2)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部署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安监队伍建设规划,并指导各镇、国营农场建设完成。

(3)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与各镇、各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安监员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辖区内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检验检测机构和安监队伍的运转管理责权,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责任。

(4)建立专项经费支持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将农产品质量监管检验检测机构、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40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检测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和运转,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市级检测中心已配备2台气相色谱、2台液相色谱、1台气-质联仪及配套设备设施,可完成对10种农药成分的检定;每个村委会配备1-2台瓜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

(5)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考核制,进一步提高机构运转和队伍建设的工作效力。自2011年起,我市将农产品质量监管列为各区镇社会经济发展考核指标;2012年,三亚市农业局出台了《三亚市村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安监员工作职责与内容,并自2012年起,开始对安监员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有力地规范了我市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虽然我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和队伍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仍存在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农药质量监管工作不到位,亟待完善。根据我局2011-2013年对市场常用常规农药监测结果发现,在常用常规农药中添加禁用农药成分的现象屡禁不止,我市已发现21种不合格农药。我市是农药的消费市场,处于农药产业链条的最末端,一旦农药质量不合格,直接影响所有的使用者(农户和瓜菜)。然而,由于体制的原因,农药质量归生产地质监部门负责,我市主要通过抽查市场流通农药倒追溯农药质量安全,再加上我省、我市没有农药检定的资质单位,每次抽取的样品需送到广州资质部门检定并出具报告,效率低(市场流通农药4000多种)、耗时长(约3个月),在执法上对生产不合格农药厂家缺乏有力的抓手,严重威胁我市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性。

(2)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不高,亟待提高。目前我市冬季瓜菜生产仍以散户型方式为主,千家万户、小到几分地,大到三五亩的生产模式严重阻碍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的提高。每年我市举办各类农业科技培训班、安全生产普及班、送科技到田头等各类活动近百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多份,涉及3万多人,但对提高全市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见效不大,部分农户对农业安全生产的认识仍然不高。

(3)安监队伍,尤其是安监员不够稳定,亟待改善其待遇。以工资为例,2010-2012年,我市安监员月工资为1000元/月,2013年,涨至1200元/月,此外,只有1000元/(人・年)的新农合医疗保险。而现在区镇临时雇用人员的工资人均约1600-1800元/月,此外还有交通、加班费、高温补贴等。工资水平普遍不高,缺乏配套的福利待遇,严重影响安监员工作的积极性,影响工作质量和队伍稳定。

(4)安监队伍人员不足,亟待改善。我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已延伸至村委会,但由于各村委会冬季瓜菜面积大、地块多、分布广,再加上冬季瓜菜一般3-5天喷一次药、2-3天采摘一次,很难做到每块田、每次收获前都进行抽样、检测,这严重增加上市瓜菜的质量安全隐患。

(5)检测手段制约较大,亟待改善。目前,为了迎合生产、交易特点的需求,我市在区域、镇级和基层检测机构推行的为农药残留定性检测技术,具有快速、及时的优点,但结果精确度较差,只能明确样品农药残留超标与否,无法明确是哪些成分不合格;农药定量残留检测技术主要在市级检测中心使用,具有精确定位的特点,可明确不合格成分的名称和含量,但由于耗时较长(检测需16-36小时,再加上抽样、前处理等,至少需3天左右),无法全面普及、推广,增加上市瓜菜质量安全隐患。针对这个问题,我局将定量检测提前到田间瓜菜采摘前,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不足。

苏琼英委员问:目前,我市瓜菜生产仍以散户为主,标准化程度相对较低,一些农户存在私下购药、混合配制农药形成违禁成分等行为,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埋下重大隐患。请问,针对这一现象,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提高分散农户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在规范我市农资投入品交易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安全?

曲环(市农业局副局长)答:受个人对农业生产认识、田块生产条件、家庭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我市瓜菜生产仍以散户为主,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较低。为了全面提高我市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我市重点从两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首先从引导入手,加大科技推广普及力度,提高生产者对标准化生产的认识和实施水平,安全用药、科学配药。主要从四条途径入手:一是举办各种科技培训班、送科技到田头、热线咨询、阳光培训、现场观摩与问答等多种活动,拉近科技、标准化生产技术、管理规程等与农户的距离,从思想上提高农户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的认识程度;二是开展免费赠送、优惠价格推介、资金扶持等优惠活动,从心理上引导加大农户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生产技术、管理规程的接受程度;三是扶持科技示范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公司等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带动农户实施相关标准化生产规程;四是在针对购药相对集中的特点,在农资店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警示和公告等,并由农资店对用药、配药注意事项等对农户加以提醒。

二是抓好监督管理,软硬兼施,提高标准化规程的实施效果。“软”是指充分利用安监员、农民技术员和其它群众等源自群众、深入群众的特性,做好科技普及的“使者”和农事活动、农资销售的“眼线”等工作,为每块田块建立检测登记卡,对举报采收不到用药安全间隔期瓜菜查实者一次奖励1000元,对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禁用农药查实者一次奖励10万元。“硬”一方面是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不合格的瓜菜不得上市交易、含禁用农药成分的瓜菜一律铲除,确保“超标瓜菜不出田,不合格瓜菜不上市”的监管目标;另一方面是对查实违反《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版)》的单位或个人以最严厉的措施进行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威慑监管,提高标准化规程的实施效果。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础生产资料之一,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的安全。目前,我市以农药为代表的 农资投入品使用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农资投入品合格,使用者不按要求使用,如不按用药安全间隔期采收瓜菜;二是被禁止使用的农药被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上,如规定用于棉花的农药被用于蔬菜;三是在合格农资投入品中掺杂禁用农药,挂羊头卖狗肉。针对这些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资投入品交易行为,全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市重点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借农药零售经营许可改革契机,提高农资投入品经营门槛,规范经营硬件基础。我市出台了《三亚市农药零售经营许可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具有经营面积、仓库面积、配送条件、从业人员等硬件要求的同时需缴纳20万元质保金,才能获发三亚市农药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过改革,我市农药零售店从202家缩减至142家。

二是严厉经营行为监管,对不规范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版)》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农资店的经营行为。如在台账登记制度规范上,我市拿出专项资金,设计、印刷并免费配给各农药零售店。在交易中,购买人的信息(姓名、电话、购药名称、用途等)被登记在农资销售登记表上,并实行两联制,购药人员、农资店各执一联。如果在田间操作时被发现没有农资销售登记表或使用了无法说明来源的农药,该田块将成为田头瓜菜重点监测对象;如果农资店被发现不开具农资销售登记表,将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版)》进行处罚。

三是加大对常规常用农资投入品抽查力度,监督市场流通农资投入品质量。联系农户,将具有杀虫效果显著、购药地点相对偏僻、主动送货上门、价格相对不高等特点的农药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力度,并对检出的不合格产品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修订版)》给予最严厉的处罚。

四是主动服务上门、做好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普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组织纪律性,严控吃、拿、卡、要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积极调查涉及案件,客观、公正地调解、处理,维护农资店的正当权益,争取农资店对我市农资投入品监管工作的支持;开展互助合作活动,利用农资店购药人集中的平台,免费发放《如何安全使用农药》、《如何分辨真、假农药》、《海南省禁止使用的56种农药名单》、《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共同宣传安全生产、维护三亚绿色农产品品牌。

下一步,我市将通过日常监管逐步淘汰不规范经营的农资店,进一步提高农资投入品店的经营质量;建立市场流通农药品种登记、报备制度,对农资店经营产品的生产信息进行全面登记,全面掌控市场流通农药信息,及时跟进、发现嫌疑农药;推行电子台账登记制度,完善农资销售追溯体系;及时与省农药批发经营许可管理改革工作对接,推进我市零售企业与批发企业的产品对接,规范农资投入品的流通渠道;继续加大对市场流通农资投入品的抽查、监管,并加大宣传力度,多措并举,规范农资经营,保障农资质量,进而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周敬民委员问:我市部分农贸市场配套设施简陋,农残检测室不达标,检测设备简易落后,缺乏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如何尽快保障每个农贸市场都能做到日检日示?

胡斌莹(市工商局局长)答:三亚市工商局关于我市部分农贸市场配套设施简陋,农残检测室不达标,检测设备简易落后,缺乏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如何尽快保障每个农贸市场都能做到日检日示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积极配合商务部门督促农贸市场开展升级改造工作。我市现有28家农贸市场,已经升级改造完成的有4家,我局将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积极配合市商务局,督促其余农贸市场按照我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时间节点安排,按时完成升级改造工作。对已经完成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要督促业主做好维护和配套设施更新工作,不断巩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果。同时,督促各农贸市场业主搞好市场环境卫生。

二、加大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力度。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与农贸市场开办者签订《市场开办者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督促其实行“一市一室”和“日检日示”制度,即建立农药残留量快速检测室,配备专门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每日开展瓜菜抽样检测,并每天公示。对农残检测室不达标,检测设备落后的,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给予技术、经费上的支持,完善农残检测室的建设和设备更新维护工作。对违反农贸市场“日检日示”制度,没有或未按规定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的农贸市场业主,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积极开展教育培训。配合市农业部门,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义务的宣传教育培训。同时,督促指导农贸市场业主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强化内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农药残留检测技能,保障农药残留日检日示工作有序开展。

四、争取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对农贸市场配套设施、农残检测室及其设备的更新完善,农残检测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积极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争取多方面经费投入,有效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陈鸿志委员问: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督促水产单位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严格查处违规用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我市主要采取了哪些做法?

章华忠(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答: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督促水产生产单位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严格查处违规用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预算安排财政专项资金28万元用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年初由我局监测部门在例行现场监测中发现部分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进行水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我局牵头,市渔政渔监管理处和市海洋与渔业监测中心参与,将全市养殖场分东、西片区分别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养殖企业(户)100多家,没收违禁药品53箱(盒),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给我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留隐患。三是继续加强我市的水产品快速抽样检测工作,全年完成我市水产养殖企业60个样品的快速抽样检测工作,对上半年抽样检查发现的8家养殖企业(户)违法使用禁用渔药问题,我局下发整改通知书及规范养殖生产的通知书,整改时间结束后,我局派工作人员进行回访,查看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同时对出现问题的企业不发放当年的“山神”台风受灾补贴资金。四是对养殖业者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的培训,在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支持下,我们下到我市水产养殖比较集中的区域举办水产品质量安全养殖培训班,全年培训渔民600人。

2012年我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全省评比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但我市的养殖企业(户)仍存在规模小、企业规章制度未上墙、“三项记录”要素不全、养殖生产环境不理想、使用违禁药物等情况,因此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食品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特别是指导企业规范管理,完善“三项记录”制度,加大查处力度,促进我市渔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柯俊标委员问:请简要介绍我市主要的定点屠宰厂(点)的分布和管理情况?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在打击私宰方面我市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傅琼(市商务局副调研员)答:一、我市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点)设置情况。目前,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厂(点)有4家,分别为1家定点屠宰厂(即三亚益民肉联实业有限公司)和3家农村小型生猪屠宰点(即分别为海棠湾肉联厂、崖城富泰屠宰场、天涯生猪定点屠宰场),另外,我市还设有生猪代宰点4家,分别是南滨农场、南岛农场、立才农场、林旺代宰点。

二、生猪定点屠宰情况。我市定点屠宰厂和各农村小型生猪屠宰点、农村小型生猪代宰点主要承担着我市猪肉产品市场供应任务。2012年我市生猪屠宰量为22.7万头,同比增长15%,2013年1-4月生猪屠宰量为8.1万头,同比增长20%。

三、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管理情况。作为监管部门,我局督促定点厂(点)严把“五关”:一是严格把好生猪进厂关。定点屠宰厂加强对生猪进厂管理,对外地进厂的生猪进行严格检查,无耳标、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得进厂,确保活体猪来源合法、合格。二是强化肉品检验检疫关。各定点屠宰厂建立健全肉品检验制度,配备配齐肉品检验人员,做到生猪屠宰和肉品检验同步实施,检验率达到100%。经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加盖肉品检验合格印章,并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票证,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出厂肉品质量。三是抓好定点厂的达标和升级改造关,提升屠宰设备、设施的档次和水平。四是把好环保卫生关。各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环保卫生工作,确保屠宰车间整洁卫生及周边环境卫生。五是把好生猪屠宰记录关。定点屠宰厂(点)建立完整的屠宰台账管理制度,每天把活猪进厂、待宰屠宰以及猪肉产品流向情况如实填写在《生猪屠宰厂(点)台账记录表》,并存档两年以上,使猪肉产品可追溯,以保障猪肉产品安全。

四、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厂规划设置情况。根据国务院令《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厂(点)规划权限在海南省商务厅。根据海南省商务厅2012年1月编印的《海南省生猪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我市定点屠宰厂和农村小型生猪屠宰点总控制数量为5家,其他代宰点将逐步取消。

周乃武(市综合执法局局长)答:市综合执法局承担着查处和取缔生猪私宰点的职能,自成立起就高度重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打击生猪私宰: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成立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队,每天对全市私宰点进行巡查,发现私宰行为立即制止,并查扣生猪和工具。

二是开展联合打击行动。针对私宰问题严重,且日常执法难度大的区域,联合商务、工商、动检、公安和属地区镇开展打击行动,取缔私宰窝点。自成立以来,已取缔私宰点100多处,查扣生猪50多头、工具80多件。

三是联系媒体进行曝光。在开展打击行动的同时,联系新闻媒体对黑窝点进行曝光,通过一组组黑镜头将生猪私宰的危害性公之于众,对市民群众进行警示,使得打击私宰行动得到了广泛理解和支持。

四是重视投诉举报案件。随着打击行动的深入和市民意识的提升,广大群众也积极举报私宰窝点。至今我局投诉台收到的生猪私宰投诉案件达200多宗,全部都进行了排查,确认是私宰点的都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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