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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长丰带队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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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7 11:06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检查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长丰于7月26日下午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天涯区抱前村、吉阳区博后村对产业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并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

张长丰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做好产业振兴工作,做好乡村规划,打造特色产业,促进村民增收。二是要做好人才振兴工作,引进人才,提升农业从业者素质。三是要做好文化振兴工作,传统文化注入产业经济,挖掘文化,打造当地文化品牌。四是要做好生态振兴工作,保护好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一个地方发展产业的基础。五是要做好组织振兴工作,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工委主任张作壮、市农业农村局杨雯宇副局长、天涯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启统、天涯区副区长李丽英、吉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利、吉阳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参加此次执法检查。(民宗外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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