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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检查组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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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8 18:52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关于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和“两委”换届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3月17日至18日,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黎梁东带队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裕雄接待了检查组一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郑爱珠,市人大社会委专职副主任委员任熙德陪同执法检查。

3月17日下午,检查组一行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检查组听取了三亚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以及村委会换届的进展情况,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海棠区政府、吉阳区政府、天涯区政府、崖州区政府依序做了补充发言。

会议结束后,检查组一行紧接着前往吉阳区南新居居委会,检查“两法”的落实情况并了解南新居居委会换届进展情况。

18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分为两组,分别赴吉阳区红沙社区居委会、抱坡村村委会及天涯区机场路社区居委会、槟榔村村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并实地入户了解换届情况。

黎梁东表示,做好村(居)委会换届工作,是推动“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是推动自贸港建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现实要求,同时也是保障我省村(居)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的重要举措。黎梁东指出,在开展检查过程中发现“两委”换届工作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有个别村(居)民不清楚换届事情。二是文书资料不规范。三是换届工作程序没有形成闭环,在换届工作中没有形成及时有效的反馈机制。黎梁东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村(居)委会换届工作和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贯彻“两法两办法”的重要体现和关键环节。执法检查的重点,就是依法保障村(居)委会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省、市县执法检查组、各市县政府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局、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村(居)委会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明确目标任务,突出执法检查重点,做到“三个把握”。切实把握执法检查的目标任务。切实把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把握好基层民主自治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强化组织实施,做到检查内容“全覆盖”、检查方式“三结合”,检查作风要“从严从实”。四是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法治意识,正确履行各项职能。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通过本次执法检查,要把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贯穿换届全过程、落实到各方面,确保基层自治组织依法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两法两办法”顺利实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安定社会环境和良好营商环境。

省人大代表、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周月霞,吉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强,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海棠区政府、吉阳区政府、天涯区政府、崖州区政府、南新居居委会、红沙社区居委会、抱坡村村委会、机场路社区居委会、槟榔村村委会、社会委办公室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实地检查。(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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