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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人大执法检查组联合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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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3 16:00



6月12日下午,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到三亚市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根据2018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也于当天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叶振兴带领,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羽飞带领的市执法检查组和市政府副市长王铁明的陪同下,于当天下午到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三亚生活垃圾焚烧厂)、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三亚华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

三亚市政府根据海南省人大的要求,向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交了我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告了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方面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的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监测报告等法律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依法加强综合治理,控制工业企业、机动车、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能源利用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存在的问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开展考核问责,推动区域联防联控、预警应急体系建设以及全民参与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及存在的问题。

市政府的报告充分体现了法律制度规定落实情况;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的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宣传普及法律,推动全民共治情况;依法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情况等。

据有关介绍,我市积极组织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增设烟粉尘监控因子;加快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严格按照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实现稳定达标;强化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及矿山企业生产过程扬尘控制,大型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一行12人、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黄坚、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杨庆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副书记、城建环保工委委员王雅、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委员王芳、刘旭升、郭锡文、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办公室主任黄泽辉组成参加检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王蓓、市园林环卫局副调研员陈芳藻陪同协助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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