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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落实《海南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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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9 10:39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6月14日,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武带队对我市贯彻落实《海南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14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三亚市贯彻落实《海南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条例》情况汇报座谈会。

    许振凌副市长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海南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条例》的情况。市文体局、民宗委、旅游委、财政局、教育局、规划局、住建局、商务局、卫计委、人社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并补充介绍情况。参会领导、检查组成员及各职能部门与会人员就我市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各项工作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

    据介绍,我市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十分丰富,全市有黎、苗、回等20多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5.09万人,占总人口的42.84%。其中,黎族23.26万人,回族0.95万人,苗族0.4万人。以黎族、苗族、回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涵盖了民间文学、音乐、歌舞、传统手工技艺、民俗等多个类别,拥有黎族织锦、龙被、鼻萧、黎陶,回族饮食、语言、婚礼习俗,以及苗族银饰、医药等许多特色鲜明的文化瑰宝。目前,我市共有9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登记在册,有1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崖州民歌、黎族打柴舞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海螺姑娘传说、歌、苗族盘皇舞、回族传统婚礼、黎族民间故事、黎族原始制陶技艺等7项列入海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钻木取火技艺列入三亚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共有33人,其中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传承人8人,市级传承人有24人。

    王伟武对我市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工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希望我市有关部门加快民族文化公共基础设施博物馆、展示馆、传习所,村、居委会活动中心的建设,把民族文化活动融入到日常生活,大力培养民族文化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为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培养软实力,提供硬支撑。

    王伟武要求,要提高对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工作的认识。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增强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提高民族文化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共融度。通过“民族文化+旅游”带动乡村旅游、“民族工艺+产业”开发特色产品,“特色饮食+酒店”推出民族美食,“民族歌舞+创作”推出民族文化节目,“民风民俗+乡村建设”,推动民族特色建筑保护修缮。通过这些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模式,既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又获得相应的经济收益。强化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我市现有院校资源,设立相关专业或选修公开课,扩大三进校园范围,举办各种民族文化传承培训班,开展民族歌舞、技艺表演竞赛,定向培养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专业人员,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专兼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

     

    14日下午,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我市民族中学少数民族文化“民歌”、“民服”、“民舞”三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三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工作室。

    根据执法检查计划安排,执法检查组赴各区召开汇报座谈会并进行实地考察。(来源:民宗外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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