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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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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4 16:18
    

2014123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

市人大城建环保工委主任   李洪海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增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大力推进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实现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双赢”,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王鸿建主任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于20041118-19日对我市实施《固废法》的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普宣传册、走访、接受群众投诉、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一系列活动,结合三亚的实际情况,检查组在全面检查《固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合理利用和集中处置的情况;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利用情况;医疗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情况;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的情况。并深入儋州社区湿地公园,垃圾生态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等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场听取国土环境资源局、园林环卫局等单位对相关情况的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固废法》基本情况

《固废法》于200412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200541日起施行。《固废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实施,积极探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新途径,努力推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努力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全域覆盖。一是共投资5067万元兴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服务年限约14年(日处理量逐年增加已超负荷运行),日处理渗滤液160立方米。20093月正式投产试运行。2013年我市生活垃圾的处理量约为26.135万吨,日平均处理约700(春节期间日处理量约1170)2014(1-11月份)处理量为30.435万吨,日处理量约911吨,截止目前,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共填埋处理垃圾141.163万吨。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生活垃圾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二是逐步完善市区及农村垃圾转运系统建设。投资3491万元兴建5座市区垃圾收集中转站,已完成4座;计划投资4289万元建设10座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站,已完成5座。三是加强对城区及农村(农场)的垃圾收运工作,努力实现城乡一体的垃圾收集清运模式,以吉阳干沟村为试点,积极探索农村垃圾收运市场化,成效明显。

   (二)推进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提高垃圾处理能力。两厂建设地点均位于三亚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附近区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两期建设,用地规模为80亩,设计处理能力为1050吨/天,项目一期计划投资4.3亿,处理能力为700吨/天,预计2014年底建成投入使用,二期增加350吨/天的处理能力。三亚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计划投资8243万元,设计能力近期日处理餐厨废弃物100吨,远期将达到150吨,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三)建设三亚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加强对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2003年,在凤凰区槟榔村,由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建设较简易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负责琼南九市县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项目于200410月建成投入运行,并于2011年争取国家资金对项目进行改扩建。设计处理规模为5/日,2013年年处理量1704吨,其中三亚935吨,处置率为100%2012年,市政府计划将该项目搬迁至高峰(即三亚市餐厨废物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旁边)。项目用地约20亩,计划总投资约4300万元,目前搬迁项目立项、环评批复、可研批复、项目用地等前期工作己基本完成。项目计划20155月份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加强垃圾渗滤液的处理设施建设和监管。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是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重要一环,也是落实节能减排任务的关键环节。市政府加大了投资力度,投资4759.8万元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污水处理站进行全面改造升级,改扩建后处理规模达到350/日,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

(五)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清除存量垃圾,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我市组织各区、农场积极组织开展乡村存量垃圾清理活动,大力清扫、清运屋边、路边、水边、田边和树林中的各类积存垃圾。据统计,我市农村包括农场共清理存量垃圾共计5664吨,乡村环境“脏乱差”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

(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根据《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2013年在全市17个试点单位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努力实现资源的重复利用及废物产生的最小化。出台了《三亚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城镇生活垃圾收费行为,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从20113月份开始对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水费一并收取。截止目前,累计收取垃圾处理费约38337.86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体系常态化运行管理机制等还不完善,农村垃圾转运站建设推进缓慢。根据《海南省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要求,我市今年内要完成10座农村垃圾转运站建设,目前仍有崖城、荔枝沟、凤凰、保港、藤桥等5座农村垃圾转运站由于项目选址、征地等原因还没有建成,严重影响辖区内农村垃圾处理工作。

(二)农业面源污染形势严峻。虽然从2013年开始,我市启动了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但由于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刚起步,回收处理量非常少,大量的农膜、套袋、喷滴灌设施、农药瓶等被丢弃在田间地头,严重影响农村生态环境,极大危害群众身体健康。

   (三)生活垃圾运输通道已不能满足大型环卫车辆使用的要求,严重影响垃圾清运工作。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设在高峰,垃圾车辆往返频繁。而凤凰至高峰路段是环卫车辆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一条重要交通要道(827县道),道路狭窄,平均宽度仅为8米;该道路经过的大溪桥,桥梁宽度约为6米,设计承载负荷不超过30吨,而且使用年份较长,久未维修,不能满足大型环卫车辆通行的要求。同时随着我市山区旅游、环卫产业等经济的发展,进出该道路的车流量也将急剧增加,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未来沿线社会发展的交通瓶颈。

  (四)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到目前为止,三亚还没有规划固定、专业、大型的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所,虽然我市目前利用淤泥页岩开发新型页岩砖生产线已经投产,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只占一定比例,我市大量的建筑废弃物仍无法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三亚市部分建筑废弃物随意倾倒情况突出,不仅影响城市市容市貌,而且还危害城市公共安全。如儋州社区湿地公园水面堆填了大量建筑废弃物,部分水域已被填平,群众意见较大。

   (五)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存在一定阻力。由于我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刚起步,属于试点阶段,广大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和热情不高。市区内投放的垃圾箱对回收废弃物标识不具体,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配套设施尚未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开展。垃圾混合收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难度。

三、意见和建议

    固体废物处理工作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事情,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固体废物处理与污染防治的水平,做好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推进垃圾中转站工程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加快完成崖城等5座农村垃圾转运站和市区金鸡岭中转站项目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垃圾收集处理格局。

(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垦的区域垃圾收集转运,应纳入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对乡村人口密集区要推行“组保洁、村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逐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

同时推进农村“白色”污染等的治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可通过信贷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探索扶持建办1-2家废旧塑料制品和农业废弃物回收加工企业。根据乡村人口和农膜覆盖面积确定回收指标,依托企业,扩展回收网络,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行政村设立回收点,形成收购、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三)尽快解决凤凰至高峰段道路交通问题,以满足大型环卫车辆清运垃圾的环境要求和安全需求。有条件时可修建垃圾专用通道,以减少垃圾运输车辆对沿线环境的影响。

(四)加快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尽快规划建筑废弃物消纳场所,根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139号)第四条“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精神,积极推进建筑废弃物生产环保生态新型墙体砖、页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建设项目,既可填补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空白,又能解决我市目前建筑废弃物无处放置污染环境等问题,实现建筑废弃物回收再利用。

(五)源头控制,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对于垃圾问题要从末端处理转向源头管理,促进源头减量,控制并减少垃圾的产生量。一是广泛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资源,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适当增加市区内垃圾箱的投放量,选择合适的放置点,既美观又不影响行人出行。二是建立健全垃圾收费体系。坚持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进一步探索合理有效的征收方式。

(六)市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切实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放在

首位,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一是认真落实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对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加强对项目建设及运营的监管,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环境安全。二是积极向省政府反映,尽快制定“海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对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确保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海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没有出台前,建议三亚市政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先出台《三亚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把我市市餐厨垃圾回收处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以使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投产后能正常运行。三是建议政府开展固废专项检查活动,对未经批准,违法堆放、任意倾倒固体废弃物,乱设临时渣场,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着力加强东西两河及三亚湾、大东海海滩环境卫生的整治与常态化监管。四是要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做到台账清楚、去向明了、处置安全。同时建议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同等于生活垃圾处理的环卫事业,积极向省政府建议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列入享受优惠政策目录,以确保处置工作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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