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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首次,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如何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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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8 16:29

首次在执法检查中针对法律实施情况和效果引入第三方评估;

首次以专题片形式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报告提供参考;

结合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

2019年4月至5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到江苏省开展执法检查之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带着问号,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查什么?

 

这次检查着重把握“三个聚焦”,一是聚焦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在检查过程中,逐条对照法定责任,重点剖析哪些责任没有尽到,哪些义务没有履行,哪些制度没有落实,切忌形式主义。

二是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国家将长江经济带、江苏省将太湖流域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此次检查安排南京、泰州、无锡、常州、徐州、淮安6个设区市,由省人大常委会直接进行实地检查。围绕国家规定的重点治污水体,检查关注查看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全面落实,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是否如期完成等。通过普遍检查,发现面上的、共性的问题;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查找个性典型问题和现象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三是聚焦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治情况。2018年底,江苏省政府根据省人大作出的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梳理归纳了2018-2020年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包括7大类95个问题,其中涉“水”的近三分之一。这次检查,同时聚焦这些问题开展监督,对突出问题清单处理情况做一次集中“检验”。

 

执法检查全覆盖,人民群众广参与

 

对于省级层面和13个设区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江苏省各级人大上下联动,不仅在地域上实现了检查全覆盖,而且数万名五级人大代表以不同方式参与,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利剑”作用。

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共召开24场座谈会,进行个别谈话45人次,接受群众举报136件次,组织157人参加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实地查看137个单位和项目,随机抽查71个点位、查出87个具体问题。

 

执法检查情景再现

 

情景一:“依法”开展检查,先“闭卷考试”

“依法”是人大执法检查的最基本特征。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明确,紧扣法律主要制度规定进行检查,不能把属于法律范畴的问题一般化、行政化,不能把违法行为视同一般性的工作过失。吃透弄通法律法规,是“依法”开展检查的重要前提。

4月17日上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知识问卷调查。对于这场水污染防治法的“闭卷考试”,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包洪新答得认真,“‘考试’题目很有代表性。不过我感觉不在难度,是要求我们主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有效促进政府部门负责同志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执行水污染防治法。”

情景二:公示牌上留办公电话,河长“查无此人”?

4月17日起,实地检查从南京开始。执法检查组分赴基层,到一线明察暗访。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江宁开发区曹村桥排污点时,竟发现河长“查无此人”。

检查人员刚下车,一股恶臭就迎面扑来,附近不到百米,就是一处居民小区。 检查人员拨打了河长制公示牌所留的责任单位——南京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检查人员又拨打了另一责任单位——江宁区秣陵街道办事处电话,接线人员则表示“没有领导的联系方式”。

回答令人大跌眼镜。检查组对水体取样后,立即决定前往秣陵街道办了解情况,结果获悉这位“河长”已调走,公示牌还未及时更新。

对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震宁开门见山抛出两个问题:“请简要说一下,针对黑臭水体问题,你们下一步的打算是什么?我们也要给你们明确地提出意见:为什么公示牌没有具体明确责任到人,而是留了办公电话?”街道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升级污水处理设施,满足污水处理需求,尽快关闭临时处理点,并对标志牌作出整改。

情景三:整改了不等于没事儿了,有效果才行

5月6日至8日,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春宁的带领下,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来到淮安进行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第一站来到位于清江浦区的淮安市益民船舶修造厂。该修造厂是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京杭运河沿线4家船舶修造企业环境污染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单位之一。

现场检查时,该修造厂仍在进行船舶拆解作业。场地上,船舶拆解物料仍露天堆放在一起。七八罐用来切割作业的氧气瓶,也直接暴露在太阳底下,安全隐患大。污水处理设施建了起来,可闲置着没用。拦水沟也配套了,但标准不到位,里面的杂物也没清理,一下雨,生活污水和部分油污水还是会漫过拦水沟直排到运河里去。

为什么会这样?面对执法检查组提出的这些问题,企业负责人一再强调: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后,他花了几十万元来整改,烂泥地改成了硬水泥地,拦水沟和污水处理设施也都建了!

“你的确做了一些事,但不能说做了就没事了,主要看效果。拦水沟发挥不了作用,污水处理设施也是空转。这些问题明摆着,还得好好改!”邢春宁对企业负责人说。

 

执法检查后举行专题询问


7月25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全省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江苏省副省长费高云,以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10个厅局相关负责人到场应询。

在专题询问中16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代表先后抛出16个有针对性的问题。

“如何真正地把河面、河里、河岸都管理起来?如何细化河长制履职?”省人大代表、南京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合生提问。

江苏省水利厅厅长陈杰回答,今年江苏将重抓河湖水资源保护、水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五大任务,以“生态河湖三年计划”为总抓手,对每一条河湖都制定“一河一策”。“下一步,省委、省政府将河长、湖长制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每年河长、湖长工作都要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考核评估进一步推动河长、湖长履职尽职。”

专题询问并非此次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终点。据了解,在听取并审议报告和专题询问之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形成审议意见书,函送省政府研究落实,并将在11月对省政府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通过持续跟踪问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切实推动水污染防治法的全面深入实施,用好法律武器打好碧水保卫战。新华日报、现代快报、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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