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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行使好人大监督权?湖南这4市经验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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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0 15:53

不久前,湖南一场特殊考试吸引社会高度关注。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定监督职权,就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开展专题询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率17个省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到会应询。

事实上,根据法律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有: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等法定形式。如何才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把人民赋予的监督权力行使好,确保人民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

 

 

11月7日,湘中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在株洲召开,长沙、株洲、湘潭、娄底在人大监督工作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关注。

 

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自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监督工作就始终是地方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7年1月1日,监督法正式实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迈入了新阶段,监督工作更加规范,监督程序更加严格。监督权行使一路走来,有许多成功经验,也存在监督工作服从服务大局还不够,有“粗、宽、松、软”现象,没有“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行使监督权等问题。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的监督权,本质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职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真正打通、有机统一。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讲话。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表示,正确监督,是前提和保证,就是监督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讲政治明方向。有效监督,是目标和指向,就是人大监督工作要有序、有效,能够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创新人大监督的“长沙举措”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程水泉发言。

 

近年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为了“护航”全省经济活动最为活跃地区的发展,推出了很多守正创新的监督举措。

在预算审查上,今年首次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制定评价实施办法,督促政府出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

在专题询问方式上,先后进行了两次创新,2017年实现了“闭卷”询问,并做到“三个首次”:首次由分管副市长报告法律实施情况并回答询问,首次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应询,首次直播询问全过程。

此外,长沙市还尝试开展代表约见活动进行监督。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制定修改了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并组织3名代表就老旧住宅增设电梯事项约见政府分管副市长以及住建委、规划局和质监局的主要负责人,约见程序规范到位,得到了政府高度重视与积极配合。据悉,这是长沙市人大代表首次约见本级国家机关负责人。

 

 

日前,长沙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约见市政府、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质监局负责人。

 

2017年,戴志敏、尹忠东、胡明三位人大代表在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这一建议作为重点建议向市政府进行交办和督办,并于2018年1月下发《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文件》)。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在第31次主任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

“《文件》的出台得到了群众的拥护,但也存在申请手续繁杂、资金筹集缺乏指导性意见、运管不明等问题。”……约见会上,戴志敏、尹忠东、胡明3位代表接连提问。




面对提问,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质监局负责人毫不回避,对代表所提问题均一一回应,提出解决措施,并当场表态。

长沙市人大开展的重点监督工作、组织的重要监督活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创新,事先都向市委报告,经同意批准后再组织实施。在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财政预算监督、专题询问等方面的工作创新举措,都是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实现的。

 

监督服务大局的“株洲力量”

 

 

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光跃发言。

 

株洲连续三年跻身全国百强城市,成功入选“改革开放40年经济发展最成功的40个城市”,离不开该市服从服务大局,“加码”民生 监督,强化“法律巡视”的“人大力量”。

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株洲·中国动力谷建设,实施“民生100”工程,建设“法治株洲”,株洲市人大常委会首先在精选监督议题上下功夫,精准发力,实现了金融法治运行基本平稳,打赢了整体脱贫这场硬仗,推进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为了增强监督实效,株洲人大常委会把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理念贯穿人大监督全过程。通过持续推进株洲·中国动力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执法检查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极大促进该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该市的专利申请总量、授权总量、综合科技实力等稳居全省第二。

株洲市人大监督,在坚持程序的前提下,不断推进机制创新和方式创新,着力规范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和测评等关键环节,对常委会重点议题的审议意见实施办理三部曲:抓好“清单式”交办、“持续性”督办、“满意度”测评,跑好监督“接力赛”。

 

代表积极参与人大监督的“湘潭模式”

 


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江南发言。

 

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覆盖了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是重要监督力量。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对有效发挥代表的行业特长,提升人大监督质量上颇有心得。

在贯彻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中,该市人大代表们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走访调研了新老城区大量的居民和中小学校等,为该市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多年来,湘潭市人大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视察等监督活动时,每次都有针对性地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借力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来自各行各业和就近监督的优势,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推动监督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此外,为了提高监督调研效果,该市人大常委会还善于借助“外脑”。除了执法检查、立法审议、立法调研都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代表全程参加外,还制定出台了常委会公民旁听办法,坚持公民旁听制度。



 

2011年5月30日8时30分,市人大常委会大楼一楼会议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准时召开。这天的会议有几个特殊的与会者——5名旁听公民。主席台左上方的“阁楼”是会议旁听席,宾少俊、蒋振钦、张异求、贺新苗、陈婷就坐在里,旁听会议。

64岁的退休工人蒋振钦说:“人大会议让公民旁听,这是阳光工程,也是民生工程。”

要保证监督高质有效,离不开跟踪监督。通过连续跟踪监督,湘潭市在全省率先实现省定贫困村全部“摘帽”退出。在跨届连续监督之下,常委会连续5年将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在每年底开展集中视察,针对未能完成的工作目标,提出意见和建议,既促进了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又为代表审查政府工作报告打下了良好基础。

 

人大监督主攻民生工作的“娄底成效”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谢志雄发言。

 

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从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着手,逐年加大民生工作监督力度,民生成为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主方向,成效明显。

为了化解城区大班额,2014年,作出《关于娄底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最大班额控制目标(2014-2016)的决议》,批准《娄底中心城区中小学布点专项规划(2012-2020)》,并先后4次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017年,组织人大代表对中心城区27所学校1092个班逐个进行检查,作出《2017-2022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最大班额控制目标的决议》。通过连续几年跟踪监督,娄底市新增学位6万余个,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平均班额由2011年的80多人降至60人以下。

娄底市属于传统资源型工业城市,高危产业门类齐全,是全省安全隐患最为突出,安全监管任务最为繁重的地市之一。该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推出娄底“安全生产保障行”专项活动,紧盯安全生产短板进行监督,推动解决了一批安全隐患,有力促进了娄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

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的经验是,要履行好监督职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方向,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打好“组合拳”,不间断的持续监督打好“持久战”,调动基层代表积极性打好“代表牌”。中国人大网、长沙新闻网、人民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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