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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关系上海所有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执法检查启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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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9 15:39

上海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情况如何?17日上午,上海市人大内司委召开“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启动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海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一法两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会上,市民政局(市老龄办)汇报本市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总体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作补充汇报;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规土局作书面汇报。小新为您从现场整理了一些“重要”数据哦!

这些数据你了解吗?

上海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上海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截至2017年底,上海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483.60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3.2%。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80.58万人,占5.5%。

养老金

本市按照国家关于调整养老金的统一部署,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物价上涨情况,每年实施养老金调整,并不断完善普遍增加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养老金调整机制,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稳步提高。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5月,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提高至3792元(不含镇保为4023元),位居全国前列。

老年综合津贴制度

建立老年综合津贴制度,是《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明确的完善老年福利政策、增强老年人获得感的重要举措。2016年5月1日起,本市正式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为全市65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分别按每月75元、150元、180元、350元、600元的标准发放综合津贴。根据市民政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底,累计覆盖344.2万老年人,发放资金113.06亿元。

养老床位

目前,本市正积极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根据《上海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年)》,到2020年上海共需建成约15.9万张养老床位。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703家,长者照护之家127家,共有床位14.0万张,约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的2.9%。去年9月,市民政局还制定了《关于本市公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指导意见(试行)》,预计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长护险试点

本市于2017年在徐汇、普陀、金山三区先行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试点工作,于今年1月起在全市开展长护险试点。截至目前,共受理长护险申请12.5万人次,完成评估10.4万例,新增服务老人9.4万人。

执法检查如何开展?

会上,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吴薇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本次执法检查,旨在推动政府及有关方面全面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养老服务顶层设计,丰富养老服务领域的制度供给,进一步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解决养老服务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对幸福美好晚年生活的需要。

重点检查哪些方面

长期护理保险全面试点工作情况;

养老设施规划及落地情况,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及运行情况;

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情况;

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情况;

养老护理队伍建设情况;

养老服务领域法治保障情况。

组织实施实行

“五个衔接”

本次执法检查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将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把监督实效放在首位,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研。

执法检查与大调研相衔接,将大调研过程中收集到的问题和建议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入调研;

执法检查与办理代表议案相衔接,邀请相关议案领衔代表和其他关心养老服务的代表全程参加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办理意见的落实;

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相衔接,和上海电视台“七分之一”栏目组等新闻媒体密切合作,扩大社会影响;

执法检查与推动政府工作相衔接,督促和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攻坚克难、落实各项法定要求和规划目标;

执法检查与制度供给相衔接,结合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收集和梳理制度供给需求。(人民代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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