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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严冬峰、规章备案处处长林崇高,到我市开展关于制定《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和《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立法调研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有炽、市政府副市长何世刚参加调研活动。
上午,调研组召开《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旅文局、市中级法院海南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市城郊法院旅游审判庭、海南国际仲裁院三亚分院、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关于修改完善《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交流讨论。
下午,调研组召开《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市人大社会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保工委、民宗外侨工委,以及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委和吉阳区人大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关于修改完善《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内部工作稿)》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交流讨论。
何世刚表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立足于海南自贸港政策背景,坚持审慎原则,把握审查标准和力度,在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不减损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市政府将全力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林有炽要求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既要熟悉法律又要熟悉政策,正确处理好备案审查工作中维护法制统一与改革创新之间的关系,加强同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提前介入指导,提高我市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为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严冬峰对我市各单位支持此次立法调研工作表示感谢,并对我市在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所作努力及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指出,建立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是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内在需求,省人大常委会将充分研究三亚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制定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助力我省探索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开放型法律服务体系,从源头上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从制度层面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他强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省人大常委会将研究三亚各单位所反映的现实情况,结合我省实际,修改完善《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为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提供法律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朱润生,市人大社会委负责人任熙德,民宗外侨工委主任董丽华、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杨庆三、法工委主任彭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文泽、市旅文局一级调研员关平、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安豪、吉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强等参加相关调研活动。(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