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首页>立法工作>立法动态

市人大常委会推进落实2020年立法计划

【字体: 打印
2020-01-16 09:22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月1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2020年第一次立法联席会,旨在推进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向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彭龙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根据立法计划,《三亚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初稿完成时间为2020年6月底前,计划一审时间为2020年8月。《三亚市乡村民宿管理办法》草案初稿完成时间为2020年4月底前,计划一审时间为2020年6月。调研类法规项目共计7件,于2020年9月底前提交项目调研报告。接着,与会人员进行交流发言,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予以认同,并表示将尽快成立工作专班,尽早启动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按照立法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推进立法工作。

陈向奋在讲话中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市委要求。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童道驰同志强调指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精准立法,围绕自贸区自贸港建设需求,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地方立法,特别是把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立法计划落到实处,为加快推进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法治保障。各相关单位、各有关人员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抓好立法计划的落实,确保立法质量和效果。二是要狠抓工作落实,如期完成立法项目。对于立法计划项目,各责任单位需尽快成立工作专班,确定相对固定的立法工作人员,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并完成相关工作。起草法规草案要坚持问题导向,多听取意见、多开展调查研究,着眼于通过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在立法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学习,多向进行过相关立法的其他城市学习,借鉴他们的立法经验。三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立法工作合力。法规草案起草单位要多与市司法局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确保法规草案起草论证、统一审议、常委会审议等环节有序运作。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要根据职责分工,提前参与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适时召开立法联席会议,及时了解立法工作动态,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朱润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严平、城建环保工委副调研员李新夫、法工委副调研员黄学文以及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法工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