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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项目工作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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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6 11:56


 

《三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三亚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是我市2019年立法规划中的两部重要法规。为了落实市委对人大立法工作的指示精神,3月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9年立法项目工作汇报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严平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震华、副主任朱永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任熙德等人出席会议,市公安局、生态环境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司法局等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环保局汇报了《三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工作进展等情况,市人大法工委汇报了《三亚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起草工作进展等情况。与会人员围绕立法工作出现的疑难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热烈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朱永盛提出六点意见:一是两部法规起草工作必须要求明确、目的明确,确保三亚空气质量只升不降;二是两部法规草案的起草有力度、有成效,重视程度空前、工作力度空前、时间紧迫性空前、质量要求空前、示范作用空前;三是两部法规初步形成,结构框架完整、内容丰富;四是法规部分条款存在问题多,意见分歧大,法规质量有待提高;五是要尽快做好法规一审前的各项工作协调沟通;六是一审后要再次深入调研,广泛征集各方意见,提高立法质量,力争年底颁布实施。

张震华首先从立法技术角度,对《三亚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行使地方立法权对于三亚的建设很重要,在自贸区(港)建设的要求下,三亚的地方立法要突出特色,要以问题为导向;二是政府要明确监管部门的监管存在哪些问题,鼓励公民监督,明确执法队伍职责;三是立法要抓住要害,抓住核心问题,突破疑难点,要有创新性思维;四是关于执法综合治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要明确,油烟排放标准要达到国际化标准;五是法规设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宜过大,顺应“放管服”改革要求,尽量减少通过法规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备案等。六是法规的《起草说明》要提高质量,突出立法所要解决的问题,凸显经济特区立法、自贸区(港)立法、地级市立法的亮点和特色。

张震华对两部法规的起草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立法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明确目标,设置工作台账,按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提高执行力,两部法规在4.13之前进行一审;二是民主立法,起草小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向政府部门、社会征求意见,加快修改完善草案,严格按照立法程序立法;三是向市委报告两部法规进展情况。四是深入社会系统调研,听取餐饮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立法针对性;五是对标国际标准,向国外学习先进立法经验,体现出自贸区(港)的制度创新。(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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