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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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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9 17:12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19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召开。建议议程为:1、审议《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设立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2、表决通过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3、调整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4、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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