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首页>动态要闻>决议决定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加强执行工作的决议

【字体: 打印
2018-07-05 10:42

(2018年6月29日三亚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支持市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出如下决议

一、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培育诚信守法的社会风尚      

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坚持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诚信守法的价值理念植根于广大青少年人群。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中,广泛宣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责任,强化群众诚信守法的思想意识。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和防范经营风险教育,从源头上降低执行案件的发案率。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营造诚信守法光荣、失信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二、统筹社会资源和力量,形成支持执行工作的合力

解决执行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形成全社会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合力。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组织建设有关的信息共享平台和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及时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禁止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向监察机关等职能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实施,建立高效规范的执法机制

人民法院应当遵循依法、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强化组织实施和领导,建立健全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完善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制度,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充实执行力量,努力提升执行工作的能力,提高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严明执行纪律,严肃查处执法不公,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总结执行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鼓励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适合我市工作实际并行之有效的执行工作机制。

四、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确保实现达标要求

人民法院应当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执行工作,向社会公开执行工作的流程和结果,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对人大和社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回应。认真对照执行工作质效考核第三方评估标准,开展自查工作,及时查缺补漏,自查工作中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全力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整改工作,确保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