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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震华听取关于青岛法定机构法律保障情况的考察学习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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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1 09:19



7月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震华在主任会议室听取了关于考察学习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法定机构设立及运行的法律保障的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指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派员组成5人考察组,于6月24日至26日赴青岛市考察学习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法定机构设立及运行的法律保障的相关情况。汇报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黄学文代表考察组从考察学习过程、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法定机构设立及运行的法律保障情况、启发与思考等三个方面汇报了本次考察学习情况,并对市司法局代市政府草拟的《关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展法定机构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考察组其他成员分别做了补充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蓝文全对考察组所作的情况汇报和提出的修改意见表示赞成,并针对决定(草案)部分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张震华对考察组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本次考察学习进一步摸清了情况,理顺了思路,同时对依法推进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法定机构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较好地完成了预期任务。关于下一步工作,张震华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法定机构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建设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是我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的重大举措,省、市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举全省、全市之力,高标准高质量重点推进“三城一港一基地”建设。经省政府同意,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采取“法定机构”的模式运营,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不仅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建立适合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创新发展需要的体制机制,而且要发挥试点工作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二是要遵循法定职权,找准为开展法定机构试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的具体形式。市人大常委会虽然无权针对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的设立和运行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是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向省人大常委会反映三亚的立法诉求,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与此同时,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而推进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法定机构试点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的重大事项,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应当根据当前试点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法作出相应决定,以实际行动依法支持改革。三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提高市人大常委会所作决定的效率和质量。市司法局要尽快将代为起草的决定(草案)上报市政府,市政府经研究同意后要尽快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对决定(草案)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以确保市人大常委会所作决定的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严平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许克峥,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党委专职副书记童立艳,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编办、市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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