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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南繁种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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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0 10:26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高科技核心产业,是现代农业的芯片”。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海南时指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就必须把种子牢牢攥在自己手里,要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集中攻关,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用中国种子保障中国粮食安全。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和省、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入了解我市南繁种业发展情况,找准存在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同时梳理我市南繁种业发展的法律和政策需求,推动和参与自贸港种业立法工作,今年6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我市南繁种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刘耿主任带队考察了国家南繁生物育种专区、坝头南繁育种基地和崖州湾科技城产业促进中心,走访了隆平生物、舜丰科技等种业企业,听取了市农业农村局、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等单位和部分种业企业关于南繁种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规划愿景及法律和政策需求的情况介绍,并围绕调研主题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南繁种业发展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经过60多年的发展,海南南繁基地汇聚了全国种业最新成果,聚集了国内顶尖种业人才,发挥了农业创新、科技聚集与成果扩散的关键作用,每年有700多家单位7000多名科研人员来海南从事南繁工作,全国农作物新品种中70%以上经过南繁培育。我市具有良好的热带光温资源和优越的生态环境,是南繁最重要的核心区域。201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到我市考察工作,均对南繁作出了重要指示。《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规划(2015-2025年)》明确我市南繁工作重点任务为高标准建设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发挥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优势,建设全球热带农业中心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省、市第八次党代会将南繁定位为三大未来产业之一,提出扎实推进“南繁硅谷”建设,打造全国种业创新高地。全市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始终以“国之大者”站位,抢抓海南自贸港建设机遇,集成放大各种优势,加快建设南繁硅谷,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形成丰硕科研成果。我市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扎实开展南繁种业攻关研究和成果转化,取得丰硕成果。坝头南繁公共试验基地成功实现“双季稻平均亩产3000斤”科研目标,杂交水稻双季亩产达1586.86公斤,创造了海南双季稻亩产最高纪录。大豆育种试验亩产超500斤,远超国内平均亩产标准。从我市走出的甜瓜在全省种植面积近50万亩,产值约60亿元。成功试验获得一种生长周期短、株型生物量小、空间利用率高的新型水稻品种“小薇”,为未来都市农业、植物工厂发展提供了重要种质资源。中国农科院研究出的“丹霞红”梨品种权交易成功,转让金额达2200万元。我市工厂化种苗生产基地年产热带瓜菜种苗1000万株,系琼南最大的冬季瓜菜种苗供应保障基地,带动全市10万亩冬季瓜菜生产。开展“南苗北种”种苗培育工程,为北方培育种苗近100万株。

)搭建开放共享平台。成立以生物育种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崖州湾种子实验室,以创建国家级种子实验室为目标,布局建设国家精准设计育种中心、南繁作物表型研究设施等10个公共性、开放性科研平台,总面积超24万平方米,总投资超30亿元;建成大型仪器公共服务中心、种质资源分子鉴定平台、南繁种业科技众创中心、核心种质资源库、人工气候室等开放共享平台并投入运行,3500余台套仪器设备配置到位;搭建崖州湾科技城基因编辑技术公共平台,组建专业化南繁科技服务、技术转化平台,扩展“小核心+大网络”的协同创新体系,开展基因编辑技术在作物育种、分子检测等领域的产业化工作。建设崖州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已通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认定,总产值超57亿元,系全省首个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为南繁硅谷育种创新成果有效转化、带动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三)集聚种业科研主体崖州湾科技城已聚集涉农企业607家,20余家种业龙头企业进驻南繁科技城,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落户我市,大北农等10余家育种企业在生物育种专区开展试验。引入中国农科院、中国热科院、中国水科院等17家科研院所和大学。积极筹建院士创新平台,吸引26名院士开展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及应用示范工作。积极探索全新科研体制机制,制定人财物放权和人才引进政策,面向全球公开招聘全职人员102名、双聘科研人员374名。举办中国种子大会暨南繁硅谷论坛、三亚国际水稻论坛等会议40多场,为全国农业科技人员提供科技信息交流平台,成为科研大会战、大攻关、大协作基地,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

加大重点要素保障。建设一支覆盖核心区基地、长期稳定专业的南繁管理服务队伍,在崖州区成立南繁服务中心,提升南繁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便于种源进出口的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起步区月亮岛国家(三亚)隔检中心项目一期即将建成。在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中转基地平台,从国外引进玉米、大豆等种质资源,为解决中国种子来源问题、开展种业“卡脖子”技术攻关夯实基础。探索将CRO机制引入南繁育制种领域,推动国内外种业科研服务企业集聚,提升现代种业全产业链价值。划定10万亩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和1.5万亩核心区,新流转和开发整理土地1.3万余亩作为南繁储备用地,保障科研育种用地需求建设生物育种专区5040亩,一期工程已基本完工并投入试运行,有11家单位入驻。加强南繁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高标准农田9万余亩,修建南繁水利工程赤田干渠,实行南繁基地“冬季南繁-夏季绿肥”轮作制度,配套建设“智慧农田”,打造智慧南繁示范样板工程。

强化法律政策支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种子法为重点,积极推进种业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落实落地,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广泛征集南繁种业发展方面的法律和政策需求,积极申请全国人大、国务院调整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深度参与全国人大、省人大种业立法工作。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在崖州湾科技城设立中国(三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已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积极争取知识产权法院支持,设立崖州湾科技城知识产权特区审判庭,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出台补贴政策,对南繁基地非南繁季节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给予适当补贴,以促进粮食生产,提升土地利用率,避免土地季节性抛荒。      

二、我市南繁种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点要素保障不够到位。一是土地流转不顺畅。土地流转工作推进机制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不配套、难落地,南繁科研单位被土地流转等问题牵扯过多精力,不利于南繁工作的开展。二是配套设施不完善。多数南繁单位分散在农场和农村,当地基础设施较差,农田水利设施标准较低,加上台风等自然灾害较多,对南繁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严重时还会破坏部分科研成果。三是公共服务和保障有待改善。南繁公共服务平台需要加快打造,公共服务资源需要开放共享,对科研人员的保障和服务能力需要提升。四是专业育种人才不足。南繁育种人员中95%以上为“候鸟型”科技人员,本科以下学历居多,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型人才少,且本地专业育种人才更加缺乏。

(二)种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一是种业研发技术水平不高。我国种业发展较晚,基础理论和技术创新不足,目前仍处于以杂交选育为主的时代,受全国整体水平影响,我市南繁种业研发技术水平也不高。二是科研平台有待整合提升。南繁科研单位科研育种条件参差不齐,相互之间协同协作极少,没有形成共融、共享、共创的科研平台。三是种业核心技术欠缺。南繁科研项目集中在繁殖加代、纯度鉴定、扩繁等方面,导致南繁育种过程中重繁殖轻选择,且生物育种核心技术掌握不够、普及不广。四是突破性研究成果较少。科研机构对种质资源系统性研究不够,研发品种同质化现象严重,突破性品种较少。  

(三)南繁科研成果难以转化。一是南繁科研成果难以本地转化。受耕地面积、人口数量、土地成本、种植比较效益等因素影响,海南本地种子需求量较小,加上长期以来南繁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育种、加代、鉴定,而不是为了选育适合海南本地种植的农作物新品种,导致新育成的品种很难在海南本地推广种植。二是南繁科研成果转化能力亟需提升。目前南繁基地的成果转化能力与建设全国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的要求还不匹配,相关支持政策、发展规划、人才队伍等专业性措施有待落实落地,成果转化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尚未充分发挥,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建设局面尚未真正形成。

(四)种业市场规模总体偏小一是海南本地市场主体较弱。市场主体是推动产业发展的动力。长期以来,南繁科研育种在海南进行,科研成果带回内地,形成了“两头在外、中间在琼”的南繁模式,据统计,目前海南持证种企仅有57家,其中三亚14家,市场主体在外,产业很难做大二是主导产业聚集效应有待加强。目前南繁产业总体处于产业链开发的最低端,入驻南繁科技城并实际运营的企业数量较少,主导产业开发单一,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带动作用尚不明显。三是国际种业市场有待开发。受进出口政策限制,我国种子产品出口量很小,国际合作不紧密,国际市场规模非常有限,导致我市在挖掘国际种业市场方面的力度远远不够。

)生物安全防控形势严峻一是种子流动频繁易导致有害生物入侵。南繁过程中有大批种子种苗调进调出,加上人员流动频繁,极易造成有害生物传播扩散。二是外来生物入侵现象日趋普遍。随着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等项目逐步建成,进口种源数量日益增加,但现有隔离检疫手段有限,无法筛查出全部有害生物,易导致以转基因作物、外来有害生物为主的生物安全问题更加凸显三是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还不完善。南繁基地在生物安全核心装备、专业技术人员、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生物安全监管和检测技术与现实发展需要不匹配,且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协同性。四是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公众对外来入侵生物了解甚少,对其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后果缺乏清晰的认识。

(六)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一是育种重复率高。育种科技创新进度缓慢,新培育的品种多为低水平重复的派生品种,创新性低,差异小,易引发侵犯知识产权问题。二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部分南繁科研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弱,在种子生产、销售等环节忽视知识产权保护,易出现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现象。三是种业知识产权维权难。种业权利人所受损失与侵权人所获利益难以确定,导致侵权赔偿数额不高。侵犯种业领域商业秘密行为取证难,导致刑事追责难。

三、促进我市南繁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继续加强重点要素保障。一是加强南繁用地保障。完善土地流转推进工作机制,落实相关科研用地政策,加大科研用地保障力度,增强对市场主体的吸引力,让更多龙头企业想落地、能落地。二是加强配套设施保障。完善南繁服务中心功能,落实生产、生活用房租售等相关政策。继续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和智慧农田建设,为南繁试验田配备完善的灌溉水源,有条件的配备滴灌类设施。三是加强公共服务保障。打造南繁公共服务平台,在生物安全、种子检测、有害生物防控、土壤改良等方面提供高水平精准服务。推动公共科技资源共享,鼓励南繁基地公共科技资源向南繁单位开放。四是加强育种人才保障。坚持培育和引进并举,广泛吸引各类高端人才,完善落户、劳保、住房等配套政策,将人才、资金、技术等拧成一股绳,为种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建设种业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崖州湾种子实验室建设,重点围绕种业“卡脖子”问题,开展生物育种领域基础性、前沿性研究,争取尽快取得重大突破,大幅提升我国生物育种自主创新能力。聚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我国粮食安全需求,引进同纬度果蔬种质资源,开展热带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良种科技攻关,引领全球种业创新。二是打造顶级实验平台。依托南繁科技城,打造具备专业科研服务队伍的顶级实验平台,南繁单位只需送样品、提要求,实验平台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数据,极大节约时间成本,方便南繁单位开展工作,促进科研成果在本地鉴定、认定和转化。三是推进组建种业科技创新联盟。整合高校和科研机构资源,建立种业科技创新联盟,推动产学研用联动和科技资源融合发展。对种业关键技术实行清单式管理,在财政资金带动下推出关键技术突破奖励资金,推动联盟各主体通力协作,共同打造南繁关键技术中心。

(三)努力推动南繁成果转化。一是加强南繁成果本地转化。加快南繁科研成果展示交流平台建设,针对冬季瓜菜、海洋渔业、果树花卉等重点领域,依托崖州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根据产业需求推动南繁成果本地转化。加大南繁成果本地转化支持力度,对相关项目给予适当补贴,对相关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推动打造南繁产业本土品牌。二是打造科研成果转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打造南繁科研成果转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种业科研创新成果交流合作平台、种业孵化管理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南繁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三是推动南繁成果交流与合作。加强产学研用融合发展,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到种业企业开展南繁成果转化活动。加强南繁成果国际交流与协作,以中国种子大会和南繁硅谷论坛永久落户三亚为契机,支持各类涉农(种业)国际、国内会议在南繁科技城举办,加强南繁成果、技术、产品的展览展示和转化应用。

(四)大力提升种业市场规模。一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在积极引进知名种业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同时,支持种业企业建设孵化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影响力的本地科技型企业和服务创新型企业,改变“两头在外、中间在琼”的南繁模式,增强综合竞争力与商业化运作能力。二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利用气候资源和南繁聚集优势,搭建面向“一带一路”沿线的南繁成果转化桥梁,培育国际种业贸易企业,争取更广阔的国际种业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牵头建立覆盖东南亚、南亚等热区国家的对外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网,促进南繁成果“走出去”和热区种质资源“引进来”,构筑南繁种业“外循环”。建设国际种业贸易中心。定位国际化现代种业全产业链平台,引进一批国际顶尖种业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种业发展基金等机构,建设国际种业贸易中心。按照“种子出去、粮食进来”的思路,充分利用自贸港政策优势,建设国际稻米交易中心。

(五)不断强化生物安全保障。一是完善生物安全基础设施。以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中转基地建设为契机,加强检验检疫隔离中心建设,守住种业安全“国门”。加快国家南繁生物育种专区建设,发挥专区隔离防护功能,强化生物育种监管,筑牢生物育种安全屏障。建立功能完备的综合实验室和科研互助平台,方便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减少种子种苗流动,减少外来有害生物威胁。二是增加有害生物检测技术研究投入。健全生物安全预警防控体系,优化种质进出口检验方法与程序。对南繁区域主要有害生物的危害情况进行普查,制作外来生物入侵名录,研究集成可用于南繁区域的外来有害生物诊断与鉴定技术,增强抵御外来有害物种入侵的基本能力,促进外来入侵生物管理由治标向治本转变。三是提高公众生物安全意识。加强生物安全宣传教育,使公众建立起正确的生物安全认知,自觉抵御外来物种的入侵,减少在旅游、贸易、运输等活动中对外来入侵生物的引进或转移,杜绝随意携带、丢弃、放生外来物种。

(六)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健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编制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规划,对接国家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以新基因、新技术、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为抓手,系统设计与整体布局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构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相互支撑、相互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确保核心关键技术自主可控。二是拓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从育种过程、种子加工到最终育种结果等环节,指导权利人重视知识产权和专利的申请;在种子生产合作和研究成果转让等阶段,引导当事人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专项约定。三是规范种业知识产权交易行为。建立种业科技成果展示、转化与产权交易中心,为国内外种业科技成果的供给方和受让方提供一站式、全程化、国际化、资本化交易服务。四是加大种业侵权惩罚力度。健全种业知识产权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失信惩戒、综合联动等机制,加大侵权惩罚力度,使假冒侵权、“仿种子”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五是加强种业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将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普法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依法治种法律意识,营造种业发展良好环境。

四、我市南繁种业发展的法律和政策需求

(一)积极推动相关领域立法。一是推动外来生物入境管控立法。虽然我国已制定了一些与生物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在执行层面缺乏对外来生物国家准入、风险监测预警、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应对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建议发挥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作为全国人大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特殊作用,推动全国人大制定外来生物入境管控法,进一步规范外来生物入境管理活动,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建议省人大申请全国人大或国务院调法调规,优化海南自贸港国外引种检疫监管制度,厘清各部门职责分工,探索联合监管、委托第三方机构检疫等模式。二是推动制定国家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管理规定。根据规划要求,列入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的土地要按照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特殊用途保护,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关部门对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的土地保护未达成共识,一些重点项目占用保护区土地,对南繁工作造成影响。省人大常委会已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规定》列为2022年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省农业农村厅为起草单位,建议推动省有关部门加快立法进度。三是制定转基因作物生产、运输和销售监管办法。生物育种产业化及大规模种植已成趋势,但是在生产、运输和销售环节如何监管还缺乏相应管理制度。目前,省农业农村厅已出台《海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和加工规范管理指南(试行)》,建议市政府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对转基因作物生产、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管。

(二)尽快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一是调整种子进口和流通政策。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放宽或全面放开用于海南岛内的作物种子进口免税政策,突破现行种质资源进口、管理办法中的政策性障碍;出台海南自贸港与内地之间种质资源衔接制度,在确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放宽国内进口资源和品种的交流通道,促进我市南繁种业走向国际市场;协调推动自主生物育种产品在巴西的双边法律互认以及订单式种植和贸易,以实现我国转基因玉米产品商业化,满足国内对进口玉米的需求。二是出台针对基因编辑育种的扶持政策。基因编辑育种是对物种本身的基因特定位点进行编辑,无需外源片段整合,与自然突变方法获得的品种本质上没有差异目前美国、日本、印度等国家将不含外源基因的基因编辑产品等同于传统育种产品实行免监管政策。2022年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农业用基因编辑植物安全评价指南(试行)》,但是配套细则仍待制定。建议市政府出台基因编辑育种扶持政策,规划建设基因编辑育种专区,开展基因编辑品种研发和产业化示范,为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化提供支撑。三是完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推动省有关部门根据新修订的种子法关于实行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EDV)的规定,制定相关实施细则,重点推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1991文本)在海南落地。

(三)探索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推动建立保障种业发展的相关机构。推动设立海南自贸港种业国际仲裁机构,发挥社会组织在综合商事法律服务中的作用。推动农业农村部在海南自贸港设立分支机构,负责有关企业在环境释放及生产性试验阶段的审批工作,并增加审批频次,避免生物育种研发速度与产品商业化流程脱钩。二是推动建立特许审批进境植物繁殖材料科研用途转生产化应用工作机制。依托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中转基地,建立特许审批进境植物繁殖材料在相关科研工作结束后将科研用途转为生产化应用的工作机制,有利于搭建更加开放科学的种质资源分享平台,吸引更多的种业市场主体聚集我市,提升种业开放创新、协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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