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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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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6 16:09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人才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第一要素,是创新发展的第一驱动力。当前,无论是从经济发展规律的大环境看,还是与外地先进地区比较看,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推动经济发展由资源依赖型、投资拉动型向人才支撑型、创新驱动型转变已是三亚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如何在争抢创新型人才资源中赢得先机,根本在于创造引人育人的良好环境,这其中突出要解决的就是人才安居问题。为此,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至7月,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调研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羽飞带领下,针对目前人才住房保障的政策导向、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组织召开了相关部门座谈会,实地调研了崖州湾科技城、山林君悦、三亚国际旅游岛人才创业基地、海棠区人大附中保障房和海棠创业人才保障项目等地的人才住房配套建设情况,并赴福州佛山等地考察学习,深入分析了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提出了建立三亚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的构思现将本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

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

由于人才的进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我市引进人才的统计工作比较滞后,没有一个统一的统计口径或统计平台因此只能以公安部门人才落户的统计数据为例据了解,2018年5月14日至2021年4月30日,共办理引进人才落户34446人,其中博士学历82人,硕士学历2208人,本科学历18340人,大专11147人,海外留学人员1019人,高层次人才50人,其他职称(含高、中级)1600人。另有随迁人员(家属)落户4680人。

(二)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建设现状

一是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为人才住房保障提供政策支撑。为了支持和鼓励各类引进人才在我市就业创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我市积极推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相继制定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三府办〔2019〕105号)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三住建〔2019〕1316号)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148号)等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为人才住房保障提供政策支撑。

二是多渠道保障方式落实人才住房。根据现行政策,目前我市主要是通过申请人才公寓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或申请安居型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方式来保障人才的住房需求。据了解,截止2021年4月30日,共有14位高层次人才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由于暂无合适的人才公寓房源,因此按照高层次人才其享受的面积标准,参照市场租金标准50元/平方米,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作为临时过渡,目前已发放人才公寓住房补贴共计192.45万元。2019年回购山林君悦项目500套普通商品房转化为人才住房(其中解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过渡问题,已在山林君悦人才商品住房项目中预留20套房源作为高层次人才公寓,该批房源正在装修)。另外,通过市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共完成3254名人才3498.25万元的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其中市财政补贴1985.45万元。还有一些人才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海南并购买商品住房的套数为7451套。

三是大力推进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为补充,缓解人才住房保障困境。我市2020年开始拟建设17256万套安居型商品住房,5个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底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开展部分房源申报工作,届时将有效缓解当前严峻的人才住房保障形势。全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和人才住房项目共17个,其中已建2个(回购商品房1个、公租房1个),在建项目9个,拟建项目6个。(安居型商品住房和人才住房建设情况见附表)

、存在主要问题

(一)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不够完善,吸引人才不强。一是市、区两级人才保障房所属权益不够清晰,统一管理体系尚未建立。二是顶层设计不够全面、细致,法规建设滞后。我市现阶段住房保障实施依据,主要以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为主,在管理上缺少法律保障。三是年青人反映《三亚市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保险满15年,才可上市交易。而佛山市、区及园区累积补贴,一般工作5年可购住房一套,且人才房房价11000/㎡,仅为商品房的1/3。四是一部分引进人才认为三亚的住房补贴比其原来单位(特别是江浙沪粤地区)的住房补贴相差太多,因此都不愿意在三亚申请住房或申领住房补贴。五是私营企业人才住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和用人单位按1:1比例共同承担(《三亚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第九条),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而且企业引进的人才无法获取企业应付的50%补助。六是人才住房的政策与本市普通市民混在一起,三亚作为海南省第一批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市之后,把人才与普通市民纳入统一申请标准,统一安置,无法突出人才的特殊性、优越性。

(二)引进人才的数据和住房需求的数据统计不清。由于人才的进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我市引进人才的统计工作比较滞后,没有一个统一的统计口径或统计平台没有实行动态管理。因此没有一个准确的数据,市政府只能以公安部门人才落户的数据来统计,其实有绝大部分的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没有落户。以高层次人才为例:自2018年5月14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市政府的报告中引进高层次人才50人,而调研组通过调研崖州湾科技城、中央商务区、教育系统、医卫系统等4个部门的高层次人才523统计数据差别比较大;另外全市的人才住房需求没有数据统计。因此无法体现我市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

三亚市部分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住房情况统计表

2018年5月14日—2021年4月30日)

序号

统计部门

引进高层次人才数量

已安置住房人数

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人数

待安置住房人数

备注

1

崖州湾科技城

210(其中A类人才2人、B类人才4人、C类人才22人、D类人才7人、E类人才175人)

租赁型人才房26人

15

0

三亚的住房补贴与引进人才原来单位(特别是江浙沪粤地区)的补贴相比,相差2000-5000元/月。

2

中央商务区

74(其中C类人才1人、D类人才12人、E类人才61人)

0

3

74

 

3

教育系统

38(其中D类人才8人、E类人才30人)

0

18

38

 

4

医疗系统

201(其中C类人才2人、D类人才12人、E类人才187人)

人才公寓7人、租赁型人才房51人、共有产权房5人

46

83

 

 

(三)人才住房的规划不合理,造成部分住房资源浪费。

个别建设项目离城市中心区较远,就业、就医、就学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申请住房的人才不愿选择,部分项目已出现闲置现象。例如:三亚国际旅游岛人才创业基地项目共建设公租房4539套。目前已分配了3100余套房源给亚特兰蒂斯酒店、海昌梦幻不夜城发展有限公司、中免集团海棠湾免税店等旅游企业作为员工宿舍,其中预留了240套房源用作人才租赁住房,但是申请住房的人才不愿选择偏远的地方,至今都没有人才去申请居住。

(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未形成合力。一是共识未形成。各级各部门对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必要性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尽管企业等各方呼吁比较强烈,但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局面尚未形成。二是市、区两级政府机关和企事业部门各自为政,市住建部门对全市的人才保障住房没有一个清晰的数据统计。三是个别项目存在拆迁难,征地难等问题。四是部分企事业单位虽然有土地,但是政府没有相应的政策支持,受规划的限制,无法自建住房解决本单位的人才住房问题。

、下一步工作建议

市政府应结合实际情况,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改进作风,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借鉴外地发达城市的先进工作经验,乘自贸港建设之风,建立健全机制体制,落实好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完善人才住房配套政策。首先职能部门要做好人才住房建设的中期规划,市、区要将人才住房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人才住房保障资金需求。再次,要制定好住房分配方案以及出台《人才住房管理办法》,针对不利人才引进的住房保障政策要及时修改完善。在引进人才时,告知人才住房分配或轮候情况,大概什么时候可以分配到人才房,让他们看得着、摸得着、心中有数,安心在三亚工作,这样才能使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二)加强人才住房的管理。为了更好的落实人才住房政策工作,建议:一是成立人才住房专门管理机构,负责人才住房的投融资、建设筹集、运营管理及综合服务等职能。二是建立一个人才住房信息平台,便于统一管理。三是建立动态监管系统,加强人才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堵塞漏洞。如:通过查询使用水电和缴纳社保情况,对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人居住或不是人才本人(包括家属)居住的,政府采取收回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合理规划,构建“多层次”的人才住房建设体系。

以生活便利、功能完善、配套齐全为选址导向,科学规划布点。综合考虑人才数量、分布、需求等特点,尽快启动人才住房专项规划编制,打造“市本级—区级—中心园区—企业”多层次的人才住房布点格局。除政府统筹建设外,积极探索企业联建、企业自建模式。特别是要通过突破现有的规划政策,大力鼓励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有土地的自建人才住房,满足人才的家庭生活需求。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创新人才住房保障机制。为了有效抑制投机“漏洞”,建议以货币补偿为主,公租房、共有产权人才住房、人才公寓作为补充的住房保障机制。防止有些人打着建设人才房的旗号搞房地产或打着人才落户的旗号分配一套房后就不辞而别离开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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