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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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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0 11:06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方案》通知要求,委托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为按时完成此次执法检查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在常委会张羽飞副主任带领下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紧紧围绕省人大执法检查方案检查重点,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的专项汇报。8月25日深入天涯区、吉阳区等地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认真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紧紧围绕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一)完善顶层设计,坚持规划引领,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编制并印发实施《三亚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严控建设用地准入,建立建设用地各部门协同监管控制,将土壤环境保护目标和土壤污染防治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土地供应前,要求属地区政府出具《地块用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证明》,明确地块目前地块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为做好耕地保护,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与市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

(二)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精准掌握土壤污染现状

1、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地块名单的通知》(琼环土字〔2019〕15号)有关要求,我市共有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新厂和退役场地2个高关注度地块,需要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目前,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已按省厅要求报送老厂地块初步采样调查报告审核表,且编制的新厂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土壤样品检测数据给海南省质控单位进行比对和审查。

2、开展安全利用类耕地情况调查

根据三亚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三亚市安全利用类耕地为405亩,共15个地块。主要集中分布吉阳区红花村委会。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9〕259号)安排,三亚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为382亩。

3、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情况调查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琼环土字〔2018〕23号)有关要求,结合农用地土壤详查结果,排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经排查,我市没有相关涉重金属污染的重点行业企业。

4、开展厕所粪污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影响状况调查

组织技术单位开展三亚市农村饮用水井水质质量现状调查工作,确定厕所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因果关系,掌握厕所粪污渗漏主要影响指标、影响范围和程度,并提出针对性的防控措施目前,完成3种水文地质类型钻井调查的村庄选定和勘察,以及完成补充调查6个村庄选择。

(三)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土壤污染治理

1、有序推进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退役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2020年2月,经与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沟通并请示市政府,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完成该项目风险评估工作后,由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开展该项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后续工作。目前,三亚环投集团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性研究报告、修复治理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开展危废鉴定和物探地下管线勘探

2、科学治理受污染耕地

1)开展安全利用地块踏勘。2020年5月,首次针对安全利用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和样品采集,2020年7月对种植现状进行再次踏勘确认。根据现状调查结果,三亚市需上安全利用措施的面积为63.65亩,已完成种植调整面积341.66亩。

2)开展安全利用地块加密采样。2020年5月,首次针对安全利用地块进行样品采集,每15亩设1个采样点,同时对农作物生产区加密布点,共布设33个采样点。由于调查时期当地早稻已收获,大部分耕地处于休耕期,有少量区域种植有玉米和辣椒,大部分区域改种百香果,因此本次调查农作物样品数为15个。

3)开展pH值提升区检测调查。pH值小于5.0的区域主要集中分布在崖州区和吉阳区。2020年6月,对三亚市pH小于5区域和已实施pH值提升区域进行了样品采集和酸化成因调查。目前已完成样品分析测试,正在撰写报告。

(四)紧盯重点土壤风险,加强日常监管

1、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日常监管

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工作,更新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将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 (三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亚市垃圾处理场、三亚市田独垃圾处理场、陵水天宇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5家企业为我市2020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将进一步组织企业签订《三亚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责任书》,督促企业开展场区污染隐患排查及土壤环境质量自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送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2、加强耕地土壤和农产品检测管理

1)开展土壤检测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16-2018)对各监测点的检测结果进行评价。2020年5月调查检测到1个采样点土壤的超风险筛选值,占比为3. 03%,超风险筛选值16. 6%;33个采样点土壤的砷均未超风险筛选值。

依据《海南省三亚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及相关历史调查数据,调查区域为和砷安全利用II类地。本次通过现场勘察,该区域土地利用方式有较大变化,部分土地改为非农用地。本次对现有农用地开展土壤及农作物协同监测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区域存在土壤轻微超标现象,不存在砷超标现象;本次采集的农作物样品均达标。

2)开展农产品检测

采集到的15份农产品样品重金属检测结果中锡、砷含量均未超过《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2762-2017)中规定的限值。本次采样时间处于当地早稻收获后的农闲期,采集到的农作物有限。采集的15份农作物包括辣椒、玉米和百香果,均未检测到偏和砷超标现象。说明调查区域土壤污染程度较轻,种植蔬菜和水管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仍需进一步采集水稻样品,明确土壤镉超标是否影响稻米食品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壤环境调查不够深入全面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任务只是初步完成,各项成果的集成和运用才刚刚起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任务还没有完成;治理历史遗留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退役场任务仍十分繁重,新的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新厂污染依然存在,生态恢复的压力依然很大。吉阳区红花村委会土壤镉超标依然存在,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还不够完善科学。

(二)土壤环境质量治理不够扎实有力

土壤污染问题的产生根源在于工业、农业、生活等经济社会活动,大气、水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关系密切。在全面落实土壤环境管理各项制度,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践中,部门联动、履行职责、形成合力方面协同力不够,政府的相关部门的配合还不够协调,资源共享、政策衔接还有一些脱节,政府主导、企业落实、村民参与的整体合力没有形成。

(三)土壤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经济发展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较大压力。此外,各级政府及部门对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认识还不足、法治意识还不强、法律责任落实还不够深化、措施还不够有力,部门联动的工作合力尚未形成,部分企业守法自觉性不高、对土壤污染造成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社会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法律的知晓率还不高等防治措施有待加强,部分问题仍然突出。如,三亚宝齐来医废处置中心二噁英连续超标排放,以及城市污水治理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与土壤污染防治有着密切关系。

(四)土壤环保设施建设明显滞后

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欠缺,无法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分析工作。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虽然不断在推进中,但环保设施建设仍较滞后,与土壤防治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如,宝齐来医废中心与居民区距离较近,当地部队村民投诉时有发生且难以无法满足最长储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的要求,存在污染风险。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工作

土壤污染事关食品安全、健康安全和环境安全。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施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的法治保障。市、区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共参与”原则,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实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要进一步落实企业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企业行业“谁污染、谁担责”自律机制。要一步落实村民责任,开展农民培训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评价,引导居民合理种植作物品种并使用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负责、农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为建设美丽三亚提供土壤环境安全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土壤污染防治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做好普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制定土壤污染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制作挂图、视频、出版科普读物、利用互联网、数字化平台等手段,结合地球日、环境日、土壤日、粮食日、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二是结合实际,建立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到党政机关、学校、企业、社会、农村等环境保护宣传和培训工作之中。

(三)摸清土壤污染底子,编制防治规划

一是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机制,在现有的土壤调查基础和例行监测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二是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网络。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点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点位全覆盖。三是提高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能力。构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卫生健康、林草等部门间土壤环境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四)精准施策施措,提升防治质量

一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将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二是严控建设用地准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开发利用协同一体的管理与政策体系;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地环境质量要求。三是推进土壤环境治理与修复。逐步建立土壤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四是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定期对医废处理企业周边开展监测,确保土壤中二噁英不残留;五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建立健全农用残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严格化肥、农药减量使用措施;推进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六是减少生活污染,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五)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土壤污染防治法在我全面贯彻实施

一是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砷、铅、二噁英等污染;重点监测重点行业企业,以及粮食种植集中区、城市建成区等区域。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污染物,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三是完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部门行政调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执法监督力量,完善行政执法和土壤环境司法的衔接机制。四是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土壤环境监管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充实一线执法队伍,保障执法装备,加强现场执法取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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