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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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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5 09:50

——2018629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监督工作安排,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4月下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武的带领下,民宗外侨工委组织部分市七届人大代表、工委委员对我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市海洋与渔业局、三亚海事局、市安监局、南海救助局三亚基地、武警三亚边防支队、武警三亚消防支队、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以及各区政府2016年以来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调研了崖州中心渔港及部分渔业合作社,与渔民船员代表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我市渔船、渔港、渔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海洋渔业产业发展现状。我市管辖海域322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63.29公里,盛产红鱼、马鲛鱼、海参、鱿鱼等四十多种优质海产品。2017年,我市水产总产量7.6万吨,产值20亿元。其中,海洋捕捞总产量6.7万吨,产值17.7亿元;水产养殖总产量0.9万吨,产值2.3亿元。目前,全市从事海洋捕捞的渔民共有6000多人,全市现有在册登记渔船918艘,总功率6.8万千瓦。其中,捕捞渔船870艘,渔业辅助船48艘。全市高位池养殖和沿岸网箱养殖等传统海水养殖已开始逐步退出,正在适度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和扇贝养殖。如西岛附近海域深水网箱年产量1500多吨,年产值5000多万元;崖州湾发展扇贝养殖年产量约600吨,年产值约1500万元。

(二)海洋渔业安全事故发生情况。海洋渔业属高危行业,受海况复杂和恶劣天气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为明确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我市各级渔业监管部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安全生产年中、年度考核目前在全市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中排名中等偏上。2016年至今,我市渔船共发生碰撞事故8宗,自沉2宗,渔民伤残10宗,意外事故1宗死亡4人,生产事故3宗死亡3人,造成经济损失约500万元。三亚海上搜救分中心共协调渔业船舶险情救助53起,救助177人;渔商船碰撞事故6起,渔船经济损失299万元。南海救助局三亚基地共执行涉渔救助任务30起,成功救助渔船15艘,渔民88人。事故或险情原因主要包括:船舶进水、机舱火灾、搁浅触礁、失去动力、伤病落水、船舱缺氧或毒气窒息等。

(三)渔港基础建设及监管情况。目前,我市主要渔港有:崖州中心渔港,后海港、西岛港(三级渔港)和角头港(自然港湾)。其中,崖州中心渔港是省、市重点项目,是集生产作业、后勤补给、水产加工、防灾减灾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渔港,港区规划用地1300亩,水域1400亩。其中,一期码头护岸长1063米,港池面积714亩,水深-5.5米,泊位11个,建设8个航标及5个灯桩;二期工程设计岸线长416.5米,港池面积528亩,水深-6.5米,泊位5个,目前正在建设中。2014年底,由市政府指定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接收项目进行后期开发,一期自20168月正式开港至今年4月,共累计进港渔船19028艘,卸鱼量52573.61吨,单日最高停靠渔船860余艘。崖州中心渔港码头配备消防栓15个、给水井20口、抽水泵4台、抽水机2台,设有防台避风临时安置点,消防站用房已建成,正在建造消防船。2017年全年,港区内渔船火灾事故为零,成功经受了4次强台风的考验,切实保障了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渔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一是应检尽检,狠抓渔船年审,督促指导涉渔船舶逐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积极落实渔船跟帮编队制度提高海上自救互救能力,并采取分片包干、重点防范等措施严格落实休渔制度。二是积极开展执法巡查、隐患排查和非法捕捞行为查处。如2017年,我市共开展港口执法检查167次、近海巡查105航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7起;共开展隐患排查工作43次,登临渔船1715艘次,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共查获电拖网船舶2艘,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案件41宗,清理“三无”船舶5艘。三是通过明察暗访开展涉渔液氨使用企业和供油船舶安全生产检查。如2017年,我市共对崖洲中心渔港停泊的36艘供油船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四是着力把好南沙渔船证件审批、进出港签证、安全检查,通过北斗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和越界涉外事故的发生。五是积极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工作,整合国家、省市资金1.33亿元推进我市36艘南沙捕捞渔船更新建造,目前已建造完工下水34艘。六是积极开展减船转产工作,安排资金6714.3万元完成了南边海230艘小旧渔船的淘汰报废工作。

(五)渔民安全技能培训情况。一是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月份“安全生产月”和1013日“国际减灾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进村上船举办渔业安全知识讲座,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和海上应急能力。三是扎实开展海上实操演练活动。如2018年上半年,我市已开展12期实操演练,共有482人和115艘大中型渔船参加。四是开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涉及失海人员培训12175人次,天涯区渔港搬迁渔民转产转业培训共投入117万元。五是加强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持证培训工作。2009年以来,我市共组织和举办船长、轮机长、助理船副、助理管轮、机驾长职务船员培训2856个班3250人次,举办普通船员培训班416000余人次。目前,我市大中小型渔船职务配备率均达98%,普通船员持证上岗率达95%

二、存在问题

(一)渔业生产监管机构不健全。一是我市各区尚未成立渔业监管执法机构,各区渔业主管部门人员编制偏少,还承担着水务等其他工作,仅有少数人员通过渔业执法资格考试,目前仍未领到渔业执法证,执法力量薄弱。二是各相关执法部门尚未建立联席联动工作机制。边防、海事、交通、消防、渔政渔监等各职能部门缺乏定期协调沟通机制,实际工作中没有形成整体合力。三是我市渔业应急指挥系统尚未建立,渔政渔监管理处尚未在崖州中心渔港挂牌设立管理站,中心渔港目前没有渔港港章,没有管理调度各类船舶进出渔港作业区域的规定。四是崖州中心渔港目前还没有港澳台籍渔船靠泊、作业和补给的口岸政策,且渔港尚未设立签证服务窗口,渔民需要到8公里远的区海水局办理签证。

(二)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一是崖州中心渔港一期港池先天设计不足,港口呈喇叭状,水域狭长,航道占用水域较多,可锚泊面积不足,存在高峰期调头碰撞、航道堵占、应急不畅等问题。二是中心渔港基础建设进展缓慢,一期子项目土地证及前期手续仍在办理中,二期420亩征地目前只完成部分虾塘赔偿。三是中心渔港配套加油站目前还未开工建设。四是中心渔港尚未设立水产品快速检测室和水产品质量追溯机制。五是中心渔港部分市政道路、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等市政设施,目前均未移交政府部门管理。六是我市其他港湾,如角头港、后海港、藤桥港基础设施落后,供油、供电、供水、锚地、航标配套不全。

(三)中心渔港防风防火隐患多。由于我省渔港建设没有关于避风等级的明确规定,崖州中心渔港设计建造采用的是50年重现期防浪标准,港内最高有效防浪1米,没有对应具体防风等级,低于我国部分省市中心渔港100年重现期的建设标准,实际抗风能力仍待时间检验。自20168月开港至今,中心渔港一直没有专项防风预案,历次防风都是临时成立指挥部。由于项目规划调整审批缓慢,中心渔港水产品交易大楼消防验收至今未通过,冷冰库和冰厂等建筑至今无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中心渔港一期港池休渔及台风高峰期存在渔船和供油船密集混停现象,火灾隐患较大,但崖州中心渔港消防楼20178月建成后,由于内部改造及设备采购缓慢,至今尚未投入使用。

(四)渔民安全生产保障意识薄弱。我市渔业船员大部分文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大,而且很多都是雇佣外地民工进行作业,缺乏海上安全生产常识和自救能力,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及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的积极性不高。一些渔民存在侥幸心理,作业时不愿穿戴救生衣,经常在船上生火做饭、抢风头作业,存在未编组生产或擅自脱帮作业的现象。少数渔民还存在近海拖网捕鱼、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和载客行为。我市船主、船员、渔民参保意识不强,购买我省渔业互助保险积极性不高。

(五)涉渔船舶安全生产性能不高。一是我市涉渔船舶普遍个头小、功率小,部分渔船船龄长、船况差,小型渔船救生设备不完善,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二是由于北斗卫星船载终端未及时开启或断电,存在部分渔船安全定位信息无法实时更新并正常传递的现象。三是渔船锚占进出港航道和习惯性航路情况较为普遍,由于渔商船通讯设施不兼容,我市渔商船航路碰撞事故较为凸显。四是我市目前仍存在许多本地或外地无船名、无船号、无船舶证书的小旧涉渔船舶,这些船舶安全状况较差,由于关切到渔民的基本生活来源,强制取缔和清理难度很大。

三、意见和建议

为做好此次专题调研工作,5月中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武的带领下,民宗外侨工委组织市海洋与渔业局及部分市七届人大代表、工委委员,到福建福州市、连江县、福清市、平潭综合试验区学习考察了海洋渔业方面的工作经验。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海洋渔业稳定发展,需要我们层层压实、多措并举,时刻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参照福建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渔港基础设施建设、渔船标准化改造等方面的一些做法,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一是进一步充实人员、增加经费、加强培训,鼓励涉渔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渔业执法资格考试,加快资格证书颁发进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渔业安全监管队伍。二是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在各区组建渔业监管执法机构,加强对涉渔企业、船主船长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的监管,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市、区、企三级层层落实。三是建立边防、海事、交通、消防、渔政渔监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加强海上执法合作,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四是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尽快编制出台中心渔港港口港章、港口巡查工作规则、水产品质量检测追溯等制度。

(二)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渔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建议结合我市近期规划修编,适当调整中心渔港土地规划,解决渔港航道狭长,可锚泊面积不足的问题。加快崖州中心渔港项目征地拆迁进度,加快加油站、修船区、水产品检测室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进度。尽快在崖州中心渔港设立签证办理窗口,解决落实港澳台籍渔船进港交易、补给的口岸政策,把崖州中心渔港打造成我省南部渔货交易中心。为缓解崖州中心渔港台风期间避风渔船过于密集的现状,建议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我市其他港湾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就近避风率,协调榆林部队紧急时刻允许渔船进入红沙港避风。

(三)完善应急机制,提升中心渔港防火避风功能。一是抓住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今年5月印发《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促进沿海各省渔港群建设的契机,对崖州中心渔港防风能力开展提升改造。二是尽快编制中心渔港专项防风应急预案,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和物资调度,有序开展防风避风。三是推动渔政渔监尽快挂牌入驻中心渔港,确保港口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常态化。四是加快中心渔港市政设施移交手续,督促城投公司加大港口泊位、治安、防火管理力度。五是积极协调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加快中心渔港项目规划审批进度,协调消防部门提前介入,通过开展图纸预审防止建筑先天性火灾隐患。六是消防部门要尽快入驻中心渔港,制定专项防火救灾预案,加快消防船建造进度并尽快投入使用。

(四)加强通讯建设,提高紧急救助服务保障水平。一是强化海上渔船动态监视监控,开展渔船北斗-海事一体化安全救助终端开机率统计和定期通报工作。二是建立渔业应急指挥系统平台、立体化海上综合服务系统,积极引进不间断电源通讯定位设备,逐步打造智慧渔港。四是加强各有关部门救助力量协作,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及渔船参与互救互助,予以适当的奖励和补偿。五是探索研究休渔补贴、南沙渔船保险补贴政策、渔民职工工伤保险参保机制,通过减轻渔民和涉渔企业负担,提高渔业参保率。

(五)强化培训宣传,打造高素质新型渔民队伍一是充分利用休渔、安全生产月,加大渔业法律法规、渔业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宣传和教育,并把安全生产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二是继续依托签证、年检、油补等工作,通过强化渔船检验、登船检查、危化品排查,加大非法作业检查密度,依法综合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通过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企业、船主、渔民加大安全设备投入,积极落实持证上岗、编队出海,严防渔船带病作业。三是支持和鼓励我市成立和发展渔业船员培训机构,根据各区实际分析渔业劳动力变化情况,结合失海转产渔民再就业意愿,统筹职业技能培训方案,帮助渔民学习更加专业化的渔业生产管理技能。

(六)推进渔船改造,逐步发展现代化海洋渔业。建议对我市现有渔船船况进行统计登记,建立健全渔船档案资料,对渔船买卖过户、拆解新建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积极支持我市中小型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合并建造大中型新材料、节能减排、安全系数高的标准化渔船,研究制定小旧船舶清理整治和拆解方案,逐步淘汰设备简陋的中小型木质渔船,为我市发展外海和远洋捕捞奠定基础。积极推进我市海洋牧场建设,发展深远海智能养殖渔场和休闲渔业,为失海转产渔民提供更多就业渠道。鼓励渔民以入股、租赁、合伙等形式发展联合经营或企业组建,加快我市渔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渔业品牌创建,站在全省建设自由贸易区(港)的新起点上,推动我市逐步发展专业化分工、产业化经营的现代海洋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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