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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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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6 17:31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

三亚市人民政府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政府委托,我现就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关政策落实、聚焦新冠疫情冲击下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紧扣公共工程及民生事项,揭露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创新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的协调贯通,构建协同合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以空前力度严抓整改,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整改监督指导,促进财政资金规范管理,促进被审计单位治理效能提升,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一年来,审计项目24个,查处违规金额5.15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92亿元(详见附件2),促进增收节支1.30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20年度市财政局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和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人大财经工委审查意见,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完成了财政收支各项目标任务,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多措并举,提升保障能力。一方面强化财政收入征管,积极培植优质财源,落实超常规措施,助力社会经济活动复苏。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41万元,比上年增长1.20%。另一方面争政策谋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直达资金等上级财力支持,2020年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中央直达资金、债券转贷等上级资金206.9亿元,比上年增长28.6%。

二是坚持统筹整合、集中财力攻坚。一方面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统筹用于亟需资金支持领域,保障全市重点中心工作。另一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过“紧日子”等政策要求,年初预算全市压减一般性支出11%及“三公”经费5.8%。

三是落实助企优惠,挖掘增收潜力。落实自贸港财税、减税降费及缓缴免缴政策;超常规措施助力建设项目复工,促进旅游行业复苏,扶持冬季瓜果蔬菜产销;投入74.6亿元支持重点园区及总部经济发展;投入184.5亿元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抗疫特别国债等中央直达资金35亿元全部支出,确保了中央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

四是落实民生福祉,夯实绿色惠民。优先保障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支出,全年民生支出161.1亿元,占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7%,其中投入9.2亿元用于十大为民办实事,奋力推动民生福祉,提高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年投入23.2亿元,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夯实绿色发展根基。

五是严抓审计整改,提升治理能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建立了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审计整改工作的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审计机关强化监督指导。截至2021年6月30日,2019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问题341项,已整改329项,占比96.48%;部分整改12项,占比3.52%;通过整改,追回和上缴财政资金872.95万元,制定、修改、完善制度28项。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7个方面271个问题,已到整改期限的有198个,已整改90个,整改率45.45%,其余问题正在整改。市审计局将继续跟踪督办,推动整改落实。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情况。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86338万元、2686338万元,收支相抵后,年末无结余。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084459万元、总支出1896800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777万元、总支出2777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51363万元、支出919774万元,滚存结余90296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决算草案比较真实完整地反映了预算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财政政策不到位。

1.财政收入方面。一是市住建局返还40%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397.89万元不符合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二是崖州区违规出台政策,对新设立的区属国有企业自成立之日起5年内免征应交利润。

2.财政支出方面。部分预算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涉及53.02万元,其中,2家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超预算支出2.54万元,9家单位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4.59万元,20家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45.88万元。

(二)组织预算执行不到位。

1.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因缴费信息不匹配无法确认收入,市本级非税汇缴户滞留缴费资金20115.57万元;未按规定期限划库的金额237382.60万元。二是1家代征非税收入单位截留4项非税收入1541.11万元未及时上缴。三是1家部门单位未及时催缴非税收入24.51万元。四是14家国有企业长期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少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2.33万元。

2.监管不力,导致财政资金闲置。一是预算项目编制不科学。36个使用收回盘活存量资金的项目执行率低于50%,再次沉淀资金23042.52万元;部分预算项目编制未考虑上年执行情况,连续2年执行率较低的预算项目下年度未合理调减预算。二是预算项目论证不充分。2个预算单位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实施条件不完善,影响预算项目支出进度,导致资金闲置4872.15万元。三是财政资金盘活不及时。亚龙湾西段人工补沙项目暂停后,市财政局未及时收回盘活2650.3万元项目资金,导致资金闲置至年底。

(三)财政管理不规范。

1.财政资金监管不严格。一是9家预算单位未及时归还6.73亿元财政出借资金。二是7家预算单位应缴未缴财政资金5.65万元。

2.财政资金分配不及时。63个上级下达的29261.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指标分配天数超过30天。

3.财政决算数据不准确。违规调整收入科目,导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据不准确。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对市本级及其所属228家部门单位财政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筛查,实现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根据数据分析结果,重点对15个市本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15个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结果表明,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一是15家预算单位37个项目当年度执行率低于50%,7247.98万元未支出;二是2家预算单位2017-2019年预算资金20371.12万元当年未支出;三是1家预算单位11个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4460万元未及时发挥效益。

(二)部门预算项目执行违反相关规定。一是财政收入收缴不到位。21家部门单位未及时上缴618.66万元财政收入、1.69万元财政利息收入结余;1家部门单位未收污水处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房屋租金2946.74万元;1家部门单位未收国有资产租金及合作经费、企业代收的合作款及地租款39.8万元;二是财政支出执行不严格。3个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5.42万元,9家部门单位支出管理不严,存在公务车油卡私用,超标准、超范围、超需求、超进度支出项目费用、津(补)贴以及重复支出项目费用、发放补贴等问题734.24万元,1家部门单位费用报销不规范858万元。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3家部门单位54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用地审批、财评、竣工验收、结算等手续,概算控制、立项审批管理不严格,施工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不到位,验收不规范等问题。4家部门单位20个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未提取质量保证金,投标人相关联、无相应资质,未将财评价格作为招标价格上限以及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未约定合同主要条款等问题。4家部门单位53个项目存在建设进度缓慢、超工期、使用效率低、部分闲置、配置不齐等问题。

(三)财务管理不严格。9个预算单位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账实不符、资产管理不善、超标准配置等问题;5家预算单位4898.48万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4个部门单位4.5万元“三公”经费核算不真实;2家单位挤占项目经费5.62万元,因税务申报延迟导致缴纳滞纳金21.51万元;4家部门单位29个项目存在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上级财务政策要求、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的问题;5家单位存在财务资料管理混乱,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严格等问题。

多年来,“三公”经费超支、预算项目资金闲置、资金分配超时等,是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也是“老大难”问题。上述问题屡查屡改屡犯,反映出财政和一些部门单位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对于中央关于“政府过紧日子,人民过好日子”的要求理解不透彻,落实不到位。二是主动意识不够,行业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未及时主动协商专项资金二次分配的方案,导致资金超时下达,影响支出效益。三是绩效意识薄弱,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导致项目执行缓慢,资金闲置的问题突出;财政部门管分不管用,督导力度不够,对于已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未及时回收。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事项绩效审计情况

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产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3个产业扶贫项目效益不佳,导致89.15万元投资成本未能收回以及相关收益未能兑现。二是1个产业扶贫配套项目建设缓慢,建成后使用率偏低。

2.乡村振兴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5个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存在未实行政府采购、未及时办理工程验收以及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程序的问题。二是落根洋南繁核心区配套服务区项目进展缓慢。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2020年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组委会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等跟踪审计情况。

1.财务支出管理不到位。一是财务支出违反相关规定。监管不力,多支付1.02万元专家费用;未按规定期限报税,造成额外多支付滞纳金6.91万元。二是财务支出管理不规范。个别公务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未规定具体的聘请专家薪酬标准,定薪随意性大;1个项目超市财政局审批比例10%约定合同预付款;超前支付144万元合同进度款。

2.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一是节约办赛意识不强。委托律师事务所服务工作重复审查合同、用时和费用不合理。二是项目绩效意识不高,6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其中普华永道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驻人员驻会和实施财务管理工作培训,办公租赁设备项目验收报告内容不实,租赁设备以次充好,信息技术系统服务项目逾期未交测评报告,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数量足量发布亚沙会资讯,语言服务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的人数驻会。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审计情况。

审计市本级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使用绩效及执行隐性债务化解方案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债券资金分配方面。未及时拨付债券资金52248.37万元。二是债券资金使用方面。未及时支出债券资金57975.66万元。三是债券资金项目管理方面。项目推进缓慢,3个项目滞留6497.13万元在业主单位账上。项目管理不规范,崖州湾科技城基础设施项目存在未取得项目初设及概算批复即进行招投标,未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始施工的问题,其中1个子项目至今未取得项目初设及概算批复,2个子项目至今未取得施工许可证。

(三)三亚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政策跟踪审计情况。

一是项目进度缓慢。部分单位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建设项目工作滞后,进度较慢,未完成建设任务。二是项目布局不合理。个别项目地点标识标牌布点不合理,部分区域布点过密、而部分区域未布点。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情况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能够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较好的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落实水资源政策不到位。一是2018年度三亚市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二是2个水环境整治项目未达到治理目标,治理效果不明显。

2.水资源监管力度不严。协调力度不够,未形成综合执法合力,未能有效制止违法开采地热水资源。

(二)“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审计调查情况。

2016年至2020年,全市共建成生态环境监测能力项目21个,完成计划任务量的80.5%,投入财政资金5.38亿元。审计发现,一是项目进度缓慢。三亚南山旅游度假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尚未实施;三亚市赤田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尚未完成验收及数据并网。二是项目运行绩效差。6个浮标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薄弱,出现监测设备系统运转异常,无法查看相关数据信息;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水环境质量监测指标信息未与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实现信息共享。

六、国有企(事)业审计情况

5家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企业积极拓展经营业务,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薄弱。一是资产损益不实,1家国企虚增亏损18,513.40万元、虚计融资服务费3,797.51万元。二是执行财经法纪不严格,1家国企以处理债权债务咨询服务名义套取资金1,000万元。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1家国企多付2,661.12万元债务款;1家国企顾问服务费15,000万元确定不合理、律师费618.71万元支付依据不充分;1家国企5516.80万元房屋租金未按规定上缴;2家国企财政借款5.6亿元逾期未还;2家国企15490.62万元往来款长期未清理;1家国企36.97万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二)项目管理不严。一是项目建设不规范,2家国企138个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施工被处罚款3124.92万元,2家国企11个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2家国企5个建设项目未取得土地证,1家国企52个项目超期限施工。二是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不规范,1家国企7个项目施工合同未约定以财政评审综合单价控制结算单价、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设置招标评分值,1家国企5个项目违反代建管理规定及合同约定,自行组织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投标工作并签订相关合同。三是项目效益低下,1家国企1个项目因项目推进缓慢导致贷款资金长期滞留,增加19132.09万元贷款利息;2家国企2个项目因违建、未完成征地等原因停工导致87002.85万元财政资金无法发挥效益。

(三)经营管理不善。一是部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三亚市海棠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编制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二是收入执行不严,1家国企营业收入未完成年度预算指标,3家国企未收931.82万元BT项目管理费及房屋租金、8,960.54万元资金占用费、“同心家园”八期1128.94万元商铺租金以及“同心家园”四期738.16万元商铺占有使用费、违约金及仲裁费等费用,1家国企擅自改变“同心家园”五期23套保障性“双限”商品房用途,转为员工福利、办公资产。

七、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重点对三亚市2020年31个公共工程项目、三亚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及拘留所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查出问题金额80.49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招标投标和工程承包管理规定。

一是招投标方面。28个项目存在投标人涉嫌违规利用非本公司人员或同时利用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投标、投标单位互有利害关系、涉嫌相互串标陪标、内定中标人以及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等问题;4个项目投标单位存在涉嫌故意不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问题;2个项目存在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部分设备应招标而未招标的问题,涉及776.33万元。

二是合同管理方面。28个项目存在招标文件中未约定合同中以财政评审综合单价控制结算单价、未对合同专用条款进行约定、合同条款缺失以及合同内容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问题。

(二)违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1.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严。32个项目开工建设前存在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未经图审的问题;25个项目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6个项目未办理财政预算评审、概算报批手续;1个项目开工两年后施工图才审查合格,1个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未审批就下达开工令。

2.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项目把关不严,部分项目进度款拨付工程量、设计变更与实际不符;代建单位未尽职尽责,导致项目存在设计变更增加投资4929.91万元;项目超合同工期、不按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二是项目监管不力,施工单位投标承诺人员与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不一致、相关主要负责人到位率低,未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确认验收施工偷工减料的隐蔽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不符合相关规定;组织协调不到位,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三)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

一是项目资金效益发挥不足,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资金闲置,8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2个项目部分设计变更或签证长时间滞留在业主单位未审批;二是项目运行结算存在风险,7个项目履约保函过期未续保函。

八、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一年来,积极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行业监管部门的有机贯通和相互协调,加大对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移送和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反腐败利剑作用。一年来,审计向有关部门共移送问题线索4件,移送问题线索的主要情形:一是1个事项涉嫌盗窃SS00001项目疏浚产生的海砂;二是变相低价出卖土地、违规变更土地性质;三是涉嫌未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四是投标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

九、上级部门审计发现问题及以前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

2018以来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审计三亚查出问题共238项,截至2021年8月11日,已整改233项,完成整改97.9%。其中,审计署查出问题61项,已整改60项,未完成整改1项;审计厅查出问题177项,已整改173项,未完成整改4项。

2018年以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问题531项,已整改518个,占比97.55%;部分整改13个,占比2.45%;通过整改,追回和上缴财政资金4,679.87万元,制定、修改、完善制度52项。

十、审计建议

(一)开源节流提升效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考虑疫情影响和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合理测算,加强风险防控,精准施策,做好税源培植建设工作,夯实财政增收基础,提升财政收入管理水平。二是强化预算意识,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做到“无预算不得支出、有预算按计划支出”,不断降低财政运行成本;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科学评估实施项目的可行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优化财政资源统筹配置,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一要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完善资金分配制度和流程,加快资金分配力度。二要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亟待资金支持领域,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要应强化绩效管理,增强绩效管理约束力。通过强化结果运用,促使预算单位真正树立起“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意识。

(三)推进财政制度集成创新,促进财政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主动担当,采取超常规措施促进各项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让直达资金跑出惠企利民“加速度”。二是持续深入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纾困解难,助推创业创新加快发展。三是强化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链条、全方位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对投资的拉动作用。四是主动转变政府职能,以需求为导向,优化营商环境,以政府服务效能大提升推动企业大发展、项目大建设,以高水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审计整改关口前移,促进审计整改早见实效。

坚持制度集成创新,以高质量工作要求推进审计整改。一方面前移审计整改关口。促进被审计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另一方面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制定科学严谨的整改验收标准,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行好审计整改责任。对审计整改“老大难”问题,特别是涉及多部门联动的生态环保、公共工程和土地等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的方式,梳理分析,落实责任;对于屡审屡犯等突出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压实整改责任到岗、压力传导到人,从“审而不改”走向“审而有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具体情况以附件形式印发会议,并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市政府将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忠诚尽责,拼搏奋进,不辱使命,为三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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