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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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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0 16:29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传染病防治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健康中国的决策部署,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4-6月对我市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震华多次指示,增加执法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精心准备、深入基层,切实摸清人民群众关心的、亟需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及其症结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先后崖州区天涯区、海棠深入卫生院、农场、学校等地开展前期调研详细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文荣担任组长,副秘书长严琼、教科文卫工委主任严平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人大代表李力教科文卫工委委员冯学明组成5月8日-12日,检查组疾控中心人民医院等地实地检查召开5座谈,听取相关部门汇报;6月8日,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履情况汇报征求检查成员的意见建议。

本次执法检查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创新工作方法,采用清单式执法检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列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执法责任清单,敦促其对照法定职责开展自查自纠。二是邀请具有医疗背景的人大代表和工委委员执法检查扩大执法检查影响增强执法检查效果三是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本次执法检查设置了法律知识问卷环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问卷考试,以考促学,把执法检查与法律普及有机结合。执法检查与我市中心工作结合。本次执法检查正值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关键时期,检查组到基层一线执法检查时把传染病防治法的实施工作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结合起来一起推动、共同促进。

二、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的基本情况

检查组认为,传染病防治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我市预防、控制及消除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积极作为,取得明显成效。

(一)法律宣传普及活动广泛开展

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广泛宣传,提高群众传染病防治意识。传染病防治有关部门加强对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和技能培训。市精神文明爱卫部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全国卫生城市为抓手,大力宣传普及精神文明和爱国卫生相关知识,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公共卫生环境质量。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对学生、家长进行传染病防治宣传,培养传染病防治意识。在经历了“非典”疫情和当前正在全力防控的新冠肺炎疫情后,三亚市民群众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卫生健康意识有所提高,市容市貌和人民群众卫生健康工作成效明显。

(二)加大传染病防治投入力度

市政府将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传染病防治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三年来,市政府加大传染病防治财政投入力度,投入约3亿元资金新建、改扩建市、区两级医疗机构,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投入3051万元用于传统传染病防治,阻断传染病传播链条;投入4.88亿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控力度空前加强。

(三)群防群控的传染病防治体系逐步形成

一是建立了重大疾病联防联控机制。2018年以来,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卫健、公安、农业农村等30个部门为成员的重大疾病联席会议制度。如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市重大传染病发生的控制处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完善。由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组成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逐步健全,防控体系基本能应对当前传染病防控工作。三是医疗救治能力不断加强。当前,我市已具备收治霍乱、新冠肺炎、结核病、艾滋病、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救治的能力。全市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对传染病重症病例实施分级分类救治,病例转运会诊机制运转顺畅。

上述措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据统计,我市相继消除了丝虫病、脊髓灰质炎、疟疾等严重危害我市居民健康的重点传染病,20岁以下乙肝病毒人群携带率从上世纪90年代的20%左右下降至1%以下。2020年共报告我市法定传染病16种,总发病数为3611例,发病率为462.95/10万,死亡率1.15/10万,发病率和死亡率同比分别下降48.87%和25.59%。

三、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染病防治形势依旧严峻

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面临着挑战。一是部分传统传染病年发病率依然较高。例如,我市结核病年发病率始终位于我市乙类传染病发病率连续三年居高不下,高于全国平均发病率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控制二是出入境防疫工作压力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带动人流、物流大幅度增长,我市进出境旅客、交通工具数量多,传染病防控压力增大,公共卫生工作日益繁重。特别是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背景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增大,我市的疫情常态化防控能力和水平面临巨大挑战。

(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不够完善

一是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信息报送、工作联动不畅,防治结合不紧密。临床医师重治疗轻预防、公共卫生医师只会防不会治的现象依然存在。同时,鉴于有些医疗机构不重视传染病疫情工作、传染病上报程序繁琐等诸多因素,传染病漏报、迟报时有发生。疾控人员队伍建设滞后。从总量上看,按照常住人口1.75/万的比例核定编制总量,我市需要疾控人员175人,缺口达到70多人。从质量和结构看,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和年龄结构不合理,未形成高中低、老中青按比例协调发展的人才梯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占全体职工的4.9%,大专及以下学历占29.6%,40岁以上人员的占54.3%,29岁以下的只有1人。区级疾控中心建设存在短板。区级疾控机构人手少,专业技术人员少,缺少开展工作必须的办公场所、工作用车等设施设备。

(三)医疗应急救治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现有发热门诊、哨点医院少。我市目前仅有3家发热哨点医院、6家发热门诊,很多卫生院、卫生室、卫生服务站不能医治发热病人。在目前严防新冠肺炎疫情的情况下,上述情况带来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不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另一方面很多群众有就近看病的习惯,一旦有相关传染病患者首先就近到不具备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看病被拒收后,又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发热门诊看病,会增加传播风险。二是现有部分发热门诊、哨点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不够规范。虽然在此次新冠疫情期间我市提升市级医疗机构疾病救治能力,建设了一些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实验室等,但是仍存在发热门诊建设不规范、空间布局不合理、院内交叉感染风险较大等问题,难以承接突发大规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例如,由于场地限制,市中医院没有独栋发热门诊,市妇幼保健医院感染性疾病门诊和普通门诊在同一栋综合门诊楼内;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负压病房、传染病床位数量等无法满足日益繁重的传染病防治任务。另外,因待遇、职业暴露等原因,医院传染病救治人才储备不足。

(四)基层一线的传染病防控能力有待提高

我市传染病防控工作在基层面临着许多薄弱环节,存在着一些短板。一是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需要加强。一些地区公共卫生设施落后,全市国营农场改水改厕尚未完成,主城区污水管网未实现全覆盖。例如,南田农场仍有一半以上的居民没有用上自来水,南滨农场改水改厕工作没有完成。二是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工作存在隐患。农村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不足,鼠害发生范围广,农村人畜共患传染病偶有发生。三是公共卫生环境仍需改善。我市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地卫生死角多,易滋生病媒生物。四是学校卫生工作有待加强。校医评聘体制不顺,其编制和聘用属于教育部门管理,但职称认定却属于卫健部门管理,校医职业晋升受限、待遇不高。校医招聘难,全市符合条件的校医务室仅有10所。

(五)传染病防治监督趋于弱化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下属单位卫生监督所,负责传染病防治、消毒效果、公共场所、采供血监督。2020年5月我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划归到市综合执法局,卫健委监督力量不足。现有的两名公共卫生管理行政人员难以开展常规性传染病巡查督导工作,在新冠肺炎落实“四方责任”监督、民营医疗机构日常监管、采供血监督等方面工作效率不高,传染病防治监督趋于弱化。

(六)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普及不够深入

我市部分单位对传染病防治法关于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方面的规定还没有落实到位,传染病防治宣传的力度和效果有待加强。很多社会公众对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防治知识缺乏了解,主动防治意识不强。调查问卷发现,部分传染病防治相关单位在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培训等方面还存在差距,其人员对传染病知识的了解参差不齐。爱国卫生工作宣传不深入,活动形式不丰富,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有些学校未全面落实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政府领导,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责任

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践行国家总体安全观。加强我市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针对结核病发病率远高于全国的现实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6)39号)的要求,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常态化存在的巨大挑战下,着眼于海南自贸港建设对公共卫生风险防控的需求,落实传染病防治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协调责任和监督责任,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要健全体系、提升能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为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一是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探索医防人才融合培训,鼓励公立医院医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疾控中心开展下基层服务,疾控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前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支持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联合开展相关检验检测工作,实现检验检测资源优化配置。二是统筹规划疾控人才队伍建设。要修订完善疾控体系人员编制和结构标准,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人口数量,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的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逐步解决疾控编制总量不足问题。针对疾控人员待遇低的问题,创新疾控机构管理体制,赋予疾控中心在有关行政决策上的建议权,在专业领域的决定权,对其实施“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运行模式,允许其适当参与竞争,弥补财政供养不足,提高疾控机构职业吸引力。要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引进急需的学科带头人和公共卫生专业技术骨干。三是加强区级疾控机构建设。要统筹疾控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市属区用”人员编制周转池,推进编制统一分配使用,有序扩大基层编制,解决基层人手不足难题。要加大硬件设施建设,为区级疾控中心配备办公场所、工作用车等设施设备。

(三)推进公共卫生项目建设,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多国多点爆发并将持续常态化存在,公共卫生体系变革升级将迎来前所未有的窗口期。要抓住有利时机,针对我市总体医疗服务水平不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按照传染病防治要求及十四五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市、区两级医疗机构,加快推进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建设,补齐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医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四)加大保障力度,提高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继续进行农村改水改厕工程,将自来水等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下沿到基层,改善基层公共卫生环境。要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农村鼠害和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持续抓好爱国卫生运动,不断优化公共卫生环境。要解决校医评聘体制障碍,加大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力度,落实各项防治制度。

(五)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的部门职权衔接

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目前,执法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一年多了,相关监督与执法的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处理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监督与执法部门依法处罚的关系,对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至关重要。因此,建议政府认真梳理卫生执法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破解监督与执法间有机衔接的难题,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的执法监督体制。

)深入开展宣教工作

一是相关部门要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宣传手段,广泛发挥全社会力量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二是要提高干部、医护人员与教师的公共卫生意识。建议由市卫健委与市疾控中心牵头,各机关、医疗机构配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针对干部、医护人员与教师开展传染病防治教育,提高干部与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治意识。三是要做好传染病防治群众动员工作。把传染病防治法普法活动与爱国卫生工作宣传融合起来,有针对性的对不同群体开展宣教活动,提高群众传染病防治意识,降低传染病的发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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