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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三年行动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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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10:35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努力将三亚打造为充满活力魅力的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开放创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标杆城市、宜居宜业的民生幸福城市,特作本决议。

一、坚持系统观念,加快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城市。聚焦目标任务,把握进度节奏,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促进城市各类规划有机统一衔接;以城市建设为抓手,秉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发展观,全力推进规划落地落实;以城市管理和服务为重点,创新城市管理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完善功能与宜居宜业相结合,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达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水准。

二、坚持高起点规划,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不断提高规划编制水平,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改进规划方法,健全城市设计体系。要依法加强城市规划的制定、修编、审批和执行工作,规划调整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积极推行“机器管规划”,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对规划建设管理的全流程管控,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市人大常委会应当适时制定地方性法规,为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规划提供法制保障。

三、坚持高质量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集约发展、统筹推进,聚焦人民群众需求,聚焦城市发展短板,以完善功能、提升形象为主,不搞大拆大建、不搞推倒重来。要加快生态文明城市、花园城市、精品城市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城市建筑水平,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加强项目施工管理,合理控制施工周期。加强道路工程和地下管网的施工统筹,坚决杜绝“拉链马路”问题。要注重延续三亚历史文脉,充分体现三亚山水相映、蓝绿相融的特色风貌,不断提高城市品位。

四、坚持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结合“制度建设年”,进一步明晰市、区两级权责,厘清责任边界、明确部门职责。对标国际一流,完善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抓好标准规范的实施,促进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深化科技应用,加强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完善数据信息采集手段,推动城市管理智能化。引导多元共治,推动城市管理社会化,建立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居(村)委会为主导,多方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构建共商共治、共建共享治理新格局。

五、坚持统筹协作,凝聚强大工作合力。本市各级国家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关于“三年行动”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权,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统筹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立法,及时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聚焦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以实际行动作表率。本市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全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工作台账,建立项目库并实行动态化管理,推动工作落实。本市各级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履行监察、审判、检察职能,主动融入、积极作为,为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供有力保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深入宣传普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内容,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三年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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