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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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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8 13:54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18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三亚市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定于2021年1月中下旬在三亚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三亚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亚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2020年三亚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三亚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三亚市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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