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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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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3 17:34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

——2018830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

 

根据三亚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羽飞的带领下,于6月11日至14日,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围绕重点检查内容,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及暗访等方式,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先后实地检查了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三亚生活垃圾焚烧厂)、三亚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三亚华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三亚市金鸡岭四组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月川棚改项目、河东站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大东海一号港湾城、吉阳区大园村大园辉长辉绿岩矿区采石场、长丰天然气公司委托市生态环境局就“黄标车”淘汰情况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暗访了恒大御府、中天建设、依山云锦、华庭香郡、新世纪名人花园等施工单位。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

(一)质量现状

根据2017年的监测数据,一年365天,我市空气一级(优)的天数是306天,二级(良)的天数是54天,三级(轻度污染)的天数是5天。造成轻度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是臭氧、PM2.5和PM10,主要污染源来自扬尘和汽车尾气。

(二)考核指标PM10、PM2.5均值变化情况

1. PM10变化情况。2017年,我市PM10浓度累计均值为28微克每立方米,比考核基准年2013年全年(30微克每立方米)下降了6.7%。

2018年1至5月 PM10计均值为30微克每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升高3.4%。

2. PM2.5变化情况。2017年,我市PM2.5浓度累计均值为15微克每立方米,比考核基准年2013年全年(19微克每立方米)下降了21.05%。

2018年1至5月累计均值为17微克每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升高6.2%。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治工作机制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6-2018年)》,出台了每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三亚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6-2018)》以及《三亚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考核方案》等。根据省政府与三亚市政府签订的《三亚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要求,三亚市政府分别与各区人民政府和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职能单位签订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落实责任分工,有力促进了法律的贯彻实施

(二)加强解析和监测工作,及时公布大气质量状况

我市于2015年开始进行大气颗粒物源解析研究工作,定性解析大气颗粒物的来源,分析大气颗粒物污染的成因,定量解析道路扬尘源、施工扬尘源、土壤扬尘源和堆场扬尘源、机动车源和非道路移动源等各类源对颗粒物(PM10、PM2.5)的贡献率和分担率,为有针对性地提出我市大气颗粒物的污染防治对策提供可靠依据。积极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工作,在三亚市门户网站、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网站设置三亚市大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实时发布三亚市大气质量;在《三亚日报》发布三亚市环境大气质量日报和大气质量预报;在三亚市门户网站发布《三亚市环境质量月报》和《三亚市环境质量季报》,公布每月、每季度我市大气质量信息。 

(三)突出重点,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是逐步规范扬尘管理。住建部门督促40家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完成安装480个摄像头完善监控系统;58个建筑工地、17家混凝土搅拌站完成安装扬尘监测系统,按规定启动喷淋降尘设备并联网接受监督;完成7个重点单位推广外脚手架使用金属防护网,正扩大推广8个主干道路上的建筑工地使用金属防护网切实有效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有关部门整治主城区裸露地块和沙场,完成全市37处裸露地块和沙场的整治;天涯区对主城区内的27家沙场进行搬离整治对主城区外的18家沙场进行规范经营整治。环卫部门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增加道路洒水频次,确保每天洒水不少于两次,同时完善道路绿化。加强工业企业扬尘治理,加大混凝土、矿山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限时整改。强化考核制度,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拆迁工地扬尘防治、道路降尘等作为今年市政府重点考核内容。二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2015年至2017年底共计淘汰10319辆黄标车,累计发放财政补贴资金约1300万元。启动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建设,将在建成区主干道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装置,实时监控行驶中机动车尾气排放。三是推进秸秆、垃圾禁烧治理。划定秸秆禁烧区,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将秸秆、垃圾禁烧划片区管理,各村(居)委会为禁烧片区责任主体,村(居)委会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构建长效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收运工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四是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落实城区安装油烟净化设施4521家,安装率为99.60%,中型以上餐饮服务企业安装率为100%。整治露天烧烤行为,印发《关于在全市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食品的通告》,禁止建成区内的露天烧烤行为。五是实行排污许可证申报制度。三亚华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山电厂已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工作。        

(四)加强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建筑工地巡查。市住建部门对全市160个在建工地进行了全面、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了130个项目,复查2次以上项目90个,下达了20余份停工整改通知书。整治扬尘达标建筑工地142个,控制率为90%。二是加强查处黄标车工作。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而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机动车,发布其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作废的公告将“黄标车”信息录入布控系统,加强城镇、乡村道路上对“黄标车”扣力度。三是区政府加强执法力度。海棠区2018年共查扣污染路面的车辆71辆,罚款总金额229000元;共出动38人次对223国道青田段施工路段扬尘污染进行整治;严格制止秸秆焚烧行为,1月至5月共巡查97次,出动296人次;加强对各混凝土搅拌站和采石场企业进行扬尘污染检查,今年共出动300人次进行检查。天涯于今1月至5月,对违法焚烧秸秆的行为累计处罚4起,累计处罚金额3500元;合计转运秸秆4423车次,履盖田地4213亩

)推动公众参与,促进社会监督

市政府印发《三亚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统一受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统一办理奖励金审批发放,联合区环保部门和其他执法部门进行现场核实查处。通过媒体曝光、定期通报、畅通举报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大气质量总体优良,但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机动车数量的增长,也出现了大气质量下降的倾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园林环卫方面有待提高控制扬尘工作力度

一是城市机械化清扫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的道路清扫机械化水平较低,大部分采用人工保洁的模式,扬尘较多。二是建筑垃圾急需规范管理。我市棚改和拆违产生的建筑垃圾无序堆放,各区政府未能及时将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废弃物利用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扬尘污染防治落实不力三是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不到位,裸露地易产生扬尘

(二)施工工地控制扬尘措施不完善

一是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认识不足,整治行动缓慢,组织工作不力,效果不好,存在抵触推诿现象。二是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企业监理总监不到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缺乏组织领导,防治标准不高,没有制定具体防尘方案。三是挖土方时没采取有效措施。部分在建工程在打桩、土方及基础施工阶段大挖土方,在风力、人力和机动车辆外力作用下形成扬尘。四是有些施工现场道路未全面硬化。沙土运输和场内运输过程中,经车辆碾压及风力作用产生扬尘。五是没有落实控制扬尘全覆盖。检查组暗访一些施工工地,发现存在施工现场围档设置不规范或缺失、建筑土方渣土垃圾未及时清运或遮盖不到位、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或冲洗效果差、施工场地内道路无人清理或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此外,建筑材料卸装、脚手架模板拆除、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清运、二次结构和室内装修、石材切割等也产生扬尘。

(三)执法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

一是环保执法不到位。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环保执法相对滞后,如对油烟、汽车尾气排放等没有监测数据,缺少执法依据。是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如综合执法部门与住建部门联合对污染路面工程车辆追溯工地责任方面,尚未建立有效的联合惩戒机制。三是执法取证难。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人员发现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行为时当事人已不在现场,难以进行处罚。四是对餐饮业油烟污染的处罚率偏低,现场执法以责令整改为主。五是管理职能存在交叉情况如机动车管理职能涉及环保、公安、科工信、交通、质检等多个部门,部门间未能有效协调联动。

(四)政策措施方面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一是黄标车淘汰工作有待加强财政支持。海南省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政策是从2015年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按省委巡视组要求,我市今年要完成淘汰报废1511辆黄标车任务,由于没落实财政补贴,工作有所放缓。二是秸秆就地焚烧造成大气污染时有发生农民焚烧秸秆的观念没有改变,环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很多农户习惯选择焚烧秸秆;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尚未推广;秸秆收运成本高,难以集中有效处理。三是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职责不够明确。油烟排放检测、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处罚等工作职责不清,整治油烟排放的长效机制未建立。四是节假日特别是春节期间,游客、当地居民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大气,有待加强执法,进行规范化管理。我市一年有5天的轻度污染,就是春节期间发生的。

四、几点建议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汽车保有量的上升,大气污染防治会面临新的问题。按照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原则,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居安思危,对我市大气质量要有清醒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努力把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卫处理能力

一是要抓好各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积极推进2018年新建项目和续建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做好黄土裸露区域绿化植物的补种工作。二是要加快有关企业的建设。目前我市日产生活垃圾约1800吨,已超出焚烧发电厂设计处理能力,应积极推进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渗滤液处理厂二期及炉渣处理厂等项目的建设,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三是推进沼气利用项目建设。加快引进企业利用沼气发电,实现填埋场沼气资源化利用,改变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沼气以燃烧的方式进行处理的情形。

(二)强化措施,对施工扬尘进行精细化监督管理

一是要加强检查。抓好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加强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对达标工地进行回头看巡查,督促工地落实整改。二是要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有关措施,明确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对施工扬尘负总责并支付施工扬尘防治费用;施工单位要实行防治责任制,特别是要制定具体防治措施,确保防尘降尘能够得到落实。三是要严格执行惩戒制度。对超过三次处罚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取消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评选资格,并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列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通过全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全过程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布,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一是要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严格执法。持续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露天烧烤及餐饮油烟污染、工程车辆污染路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不断规范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管理,减少扬尘污染。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执法信息系统,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协作制度,加强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违法者的惩戒力度,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强政策支持,有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一是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争取财政支持加大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按省委巡视组要求完成今年淘汰1511辆黄标车指标任务。二对秸秆利用企业进行扶持推进“政府+企业(农民合作社或种植大户)+农户”的模式,扶持企业、农民合作社或种植大户进行青储、饲料、基质、能源等综合利用。三是加大联合治理油烟力度。市政府要制定出台《三亚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协作,对餐饮油烟污染进行联合整治,严格查处违反有关油烟排放规定的行为。四是严格实施三亚市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的地方性法规,切实落实规范化控制污染的有关规定。同时,也要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工作做好详细的准备。

(五)加强能力建设,提升防治水平

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基础性研究,形成科学高效的控制策略和技术体系。加强监测体系建设,构建大气监测预警体系、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支持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等高效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环保产业积极健康发展。加快建立全民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发挥公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实施大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时发布,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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