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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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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10:34

  (2016年4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  恒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何  艳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曾人孝、黄学文、梁朝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左家锋为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杨安豪的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  雄的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吴  忠的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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