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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亚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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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21:39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大会主席团:

三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本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在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了进一步的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对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

2024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2亿元,完成预算的96.8%,增长4.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95.9亿元,收入总计350.1亿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5亿元,完成预算的97%,增长8.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65.1亿元,支出总计317.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32.5亿元。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9.3亿元,完成预算的70.5%,下降22.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200.2亿元,收入总计319.5亿元。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5亿元,完成预算的74.2%,下降2.9%;加上债务还本支出73.8亿元,支出总计288.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30.7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2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105.9%;加上转移支付收入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9万元,收入总计6445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76万元,完成预算的56.5%,增长47.2%;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计644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4亿元,完成预算的124.8%,增长8.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8亿元,完成预算的148.7%,增长65.4%。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9.7亿元。

2024年市对区级转移支付共计47.6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7.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23.9亿元。

2024年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12.6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48.2亿元(用于债券还本支出)、特殊再融资债券资金6亿元、置换债资金38.8亿元。2024年全市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72.95亿元,均已按时足额偿还,政府信用良好。2024年末,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47亿元,整体债务风险安全可控。

2024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3亿元,增长4.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解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02.2亿元,收入总计302.5亿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9亿元,增长11.7%;加上补助区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90.7亿元,支出总计274.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7.9亿元。

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9.3亿元,下降22.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194.2亿元,收入总计313.5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8.2亿元,下降14.5%;加上补助区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137亿元,支出总计295.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8.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3万元,增长108.8%;加上转移支付收入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0万元,收入总计6168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85万元,增长41.7%;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计616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万元。

审查委员会认为,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保重点促发展、守底线防风险,全力保障民生项目,提升人民幸福感,财政总体保持平稳运行,为稳定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及推进自贸港建设提供了坚实有力的财政保障,基本完成了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楚看到,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定困难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动力不足、收支矛盾突出、偿债压力较大、绩效有待提高、财政管理还需持续加强等。对此,市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二、关于对202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意见

市政府提出的2025年预算草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9亿元,增长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7.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2.5亿元、调入资金6.7亿元,收入总计303.7亿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3亿元,下降3.3%;加上预备费2.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1.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支出总计303.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0亿元,增长8.9%;加上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收入总计295.6亿元。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5.8亿元,增长5%;加上债务还本支出59.8亿元、调出资金6.5亿元,支出总计292.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3.5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985万元,增长11.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万元,收入总计7046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49万元,增长95.9%;加上调出资金2197万元,支出总计704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结转。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2亿元,增长20.8%,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保费收入10.5亿元、财政补贴收入及委托投资收益等收入5.7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8亿元,增长18.8%,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1.2亿元、上解支出7.4亿元、转移支出等支出0.2亿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7.1亿元。

2025年市对区级转移支付共计27.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2.8亿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1亿元,增长3.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7.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7.9亿元、上解收入14亿元、调入资金6.7亿元等,收入总计252.6亿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4亿元,下降2.5%;加上预备费2亿元、补助区级支出1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2.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支出总计252.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0亿元,增长8.9%;加上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收入总计283.2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4亿元,增长27.3%;加上补助区级支出12.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9.1亿元、调出资金6.5亿元,支出总计279.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3.5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80万元,增长7.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万元,收入总计6541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96万元,增长96.8%;加上调出资金2045万元,支出总计654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结转。

审查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5年三亚市财政预算草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落实省市第八次党代会、八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质增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符合预算法相关规定,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明确,收入安排积极稳妥,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相适应,支出安排既统筹兼顾又突出重点,保障了重大项目、封关运作和民生支出,2025年预算草案切合我市实际,总体可行。

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为完成2025年预算任务,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深化零基预算管理,厉行节约,积极应对,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优先保障各项刚性支出和民生支出,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大幅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低效和沉淀资金按规定收回;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严格执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深度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提高项目支出安排和专项资金分配的科学性、精准性,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三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税源建设意识,提升财政保障能力。要加强经济税收走势分析,抓实自贸港税收等优惠政策转化,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税源监测,进一步优化三亚营商环境,加大税源招引力度,努力挖掘增收潜力;规范优化创新产业扶持政策,优化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强财政金融政策联动,发挥财政资金放大和撬动作用,不断夯实财源基础,实现收入筑底回升,促进高质量发展和财源建设良性互动;有序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持续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拓宽收入渠道,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和三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三)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综合债务风险。健全完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堵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严管新增项目融资的“闸门”,加强对专项债券管理,对专项债项目实行“借用管还”全流程、穿透式监测,努力提升自求平衡能力,强化新增债券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同时,充分利用争取上级资金激励机制,向上级争取各类资金及政策支持,缓解偿债压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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