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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三亚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三亚市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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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0 18:16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120日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文荣

大会主席团:

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2020年三亚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三亚市预算草案的报告》。本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预算执行报告及预算草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

2020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4亿元(其中市本级83.9亿元),完成预算的95.0%,同比增长1.2%,加上转移性收入、各类债券收入等其他收入,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2.1亿元,完成预算的97.2%,下降2.5%。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7亿元(其中市本级145.1亿元),完成预算的87.7%,下降7.3%加上转移性支出等其他支出,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52.1亿元,完成预算的97.2%,下降2.5%。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07.4亿元,完成预算的84.3%,增长34.5%;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01.6亿元,完成预算的82.3%,增长33.7%。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8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增长10.0%;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2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85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7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增长10.0%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6.9亿元完成预算的99.7%,下降7.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0.2亿元,完成预算的320.8%,增长235.8%。收支相抵,本年结余-83.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3.9亿元。

审查委员会认为,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及对海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12号文件及自贸港建设方案,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克服新冠疫情突发、经济一度停摆的巨大困难及中央减税降费、房地产限购延续、自贸港低税率优惠政策等多重叠加因素影响,加强税收和非税征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盘活财政存量,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财政收入打赢了由负转正翻身仗。同时,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助推复工复产,全力保障重点园区及重点项目建设,扶持产业结构提档升级,加大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及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等三大攻坚战投入。全年收支基本完成预期目标,实属不易,为我市自贸港建设顺利开局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但是,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面临更多不确定性因素,一是财政增收压力持续增大;二是自贸港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及民生保障需要大量财力支持;三是财政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四是部分部门预算执行率低;五是政府还债压力还比较大;六是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问题,市政府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1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的审查意见

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预算草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7亿元,比2020年预算完成数增长3.0%,加上转移性收入、各类债券收入等其他收入,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3.8亿元,增长0.7%。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3亿元,增长15.3%,加上转移性支出等其他支出,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53.3亿元,增长0.5%,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5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7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5.7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15.3亿元。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25.6亿元,增长8.8%。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25.0亿元,增长11.6%。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6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99万元,增长8.0%,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86万元,加上调出资金,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999万元,增长8.0%。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4.7亿元,增长48.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3.1亿元,下降40.7%。收支相抵,本年结余1.6亿,年末滚存结余45.5亿

审查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三亚市财政预算草案,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中央、省、市有关财政、经济政策科学预测预算收入;同时,紧扣我省“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及我市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历史方位,为自贸港建设早期安排所需资金提供财力保障,重点支持我市“一中心、一城、一区、三重点”建设,符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总体可行。

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三亚市本级预算草案,批准《关于2020年三亚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三亚市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为完成2021年预算任务,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加强财源建设,为自贸港建设早期安排提供强有力资金保障。一是要强力发挥财政政策优势,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产业为主导,促进重点园区与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持续改善,为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夯实税源基础。二是要抢抓自贸港建设契机,充分发挥自贸港政策优势,吸引国内外市场主体入驻,积极培育涵养税源,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实现税源税基的壮大。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招商质量,推动更多总部经济企业落地三亚,为三亚贡献更多地方税源,实现地方税收增长。四是继续深化财税改革,在贯彻落实好“减税降费”及自贸港等财税政策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应收尽收,确保完成2021年预算收入任务。五是继续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压一般、保重点”,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加大闲置、沉淀资金回收盘活力度,统筹安排用于亟需资金投入的领域,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二)精心谋划储备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强化组织领导,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紧扣自贸港建设,提前精心谋划预算项目,做到“项目等钱”、“等米下锅”。同时,主动对接国家及省级对口部门,积极反映我市收支矛盾问题,加强项目申报管理,积极争取地债、专项补助等上级资金,助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三)强化财政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政府、市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预算监督约束机制。一是要严格执行部门支出考核通报制度,切实落实部门支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促使预算部门按序时进度认真执行预算。二是要落实上级资金支出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机制,将上级资金支出纳入绩效考核,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督导,尤其要督促各部门加快中央直达资金等上级资金支出进度。

(四)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精打细算花好每一分钱。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花钱问效、无效问责”,将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切实提高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

(五)抓好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综合债务风险。要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政府举债融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政府举债规模,规范举债方式。坚决禁止新增隐性债务,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规范实施政府投资基金、PPP等项目。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用于偿还当年到期政府债务本金,有效缓减政府债务还款压力。健全政府债务动态监管和风险评估机制,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按照《预算法》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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