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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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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8 17:32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7日在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褚以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注重在营造自贸港法治环境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建设,保持政治定力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省院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先后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扫黑除恶、重大敏感案件、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工作19次,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建立与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机制,协力推进反腐败建设,对贪污、贿赂等犯罪提起公诉9人。认真履行检察职责,提高办案效率,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在45日内办结。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职能定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等党的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专题讲座等方式,全面抓好政治学习。举办“庆七一、迎国庆”文艺汇演,组织收看榜样系列专题片,坚定理想信念。完成机关党委、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创新“微党课、悦分享”等平台,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各支部均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首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主题教育。落实规定动作,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为载体集中学习研讨62次。创新自选动作,组织多种形式的体验式教学,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21次。多层面开展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16篇。班子成员采取集体议、群众提、自己找等方式,累计查找问题40条。落实“8+2+3+2”“2+2”专项整治,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整改措施57项,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心走实,引导全体干警“不忘初心来时路,砥砺奋进新征程”。

二、坚持扫黑除恶,打击刑事犯罪,服务平安三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受理提请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85件296人,批准逮捕75件255人,其中批捕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25人,批捕阻挠施工、强揽工程29人,批捕欺行霸市、操纵市场价格10人,批捕“套路贷”、敲诈勒索7人。受理移送起诉37件237人,已审结提起公诉20件93人。对涉黑案件以及重大涉恶案件,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组长,成立专门办案组6个。联合法院、公安制定 “‘套路贷’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等文件,凝聚打击共识。坚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批捕黑恶势力“保护伞”5人,提起公诉7人,建议相关部门没收“黑财”1500余万元。认真办理中央督导组、省市扫黑办交办线索41件,自行发现有关线索106件,全部移交相关部门。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4人,纠正遗漏罪行3人,依法不予认定20人,确保精准打击、从严惩处。

积极参与“禁毒三年大会战”。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风气,批准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264人,同比降低22.4%。提起公诉293人,同比降低28.9%。针对毒品犯罪隐蔽化、智能化的新特点,制作侦查指引,规范取证工作。对侦查机关办理的“2·6”跨国、跨省特大贩卖毒品案,提前介入侦查,提出指导意见11条,批捕犯罪嫌疑人12名。普及禁毒常识,提高禁毒意识,开展“春雷行动”、“6.26国际禁毒日” 等宣传活动33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185件1847人,涉案人数同比上升3%,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697件2441人,涉案人数同比上升10.4%。经审查,批准逮捕1462人,同比上升7.5%,提起公诉1879人,同比上升7.4%。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3人,提起公诉472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61人,提起公诉891人。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秩序犯罪,批准逮捕各类走私犯罪15人,提起公诉35人。成功办理了曾某某等16人特大走私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

三、服务经济发展,保护良好生态,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专项活动,积极参加“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在三亚总部经济和中央商务区、崖州湾科技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等地新增6个派驻检察工作站,10名检察官分别联系三亚环境投资集团、南繁产业集团等国有企业,实行“点对点”服务。城郊院与南山电厂开展“检企共建”活动,提供“订单式”服务。派驻国家南繁育种项目检察工作站,协助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了多起土地纠纷,服务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建立专门受理窗口,开辟服务民营企业快捷通道。举办“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院活动,当面听取意见建议。对盗窃、诈骗、寻衅滋事等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犯罪批捕25人,起诉36人。讲究办案方式,注重办案效果,对民营企业家及其从业人员做到“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不批捕16人,不起诉5人。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变更为取保候审3人。坚持追赃挽损,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对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在诉讼中因病死亡的案件,启动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程序,为两家受骗企业挽回损失1300万元。

服务旅游产业发展。围绕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制定并发布《依法治旅十条措施》,成立旅游法律服务队,建立涉旅检察翻译小组,维护游客权益,优化旅游环境。全年共办理“涉旅”犯罪案件 85件139人,其中对盗窃、寻衅滋事等侵害游客权益、影响旅游环境的犯罪嫌疑人批捕59人,起诉75人。加强与市旅文部门、旅游警察支队、市民游客服务中心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从快办理涉旅案件,提出“离界事了”的要求,对有财产损失的,督促尽快返还游客财物,维护我市旅游形象。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立足公益核心,全力守护三亚“山海河城”美好环境。开展“增绿·护蓝”专项行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88件133人,督促被告人恢复生态、补植复绿134.3亩,监督依法拆除占用林地违法建筑4000余平方米。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与市12345政府热线办公室签订合作协议,共享平台数据。加强与社工组织、蓝丝带等公益团队的协作,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共立案调查7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3件,其中立案调查非法占用海域、非法排污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案件13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清理非法占用海域生活设施13000余平方米。对天涯区马岭沟海水污染问题,成立专案组,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履职,推动污水管网建设。对收到检察建议仍未依法履职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促进严格执法。

四、对标对表公平正义,聚焦监督主业,促进良法善治

优化刑事侦查监督。依法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8人、撤案17人。深入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介入重大案件50件。严把证据关,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388人,不起诉244人。严格核查非法取证等情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2件次。着力纠正遗罪漏犯问题,为社会减一分危险、增一分安全,追加逮捕15人,追加遗漏罪行42人,追加遗漏同案犯32人,其中追加起诉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9人。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两级院正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0次,对29起案件发表检察意见,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6件,法院审结已改判20人。针对审判中程序违法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规范司法。

推进刑事执行监督。审查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532人,纠正提请不当35人,提出改变减刑幅度意见68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0件,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04人。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联合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开展特赦工作,彰显党的执政自信。对提请特赦的26人依法监督,同意特赦意见20人,不同意特赦意见6人。

做实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122件,审查后依法提请省检察院抗诉4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依法抗诉的某公司诉市住建局建筑补偿纠纷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维护正确裁判权威,注重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25件。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办理此类案件1件。开展执行专项监督,监督执行7件,促进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实现。

五、立足检察职能,拓展服务领域,推动社会治理

关注未成年人成长,推动系统治理。妥善适用附条件不诉,最大限度挽救未成年人,对11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技师学院等地建立一站式询问基地,对未成年被害人实行同步询问、同步取证,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带来的伤害。梳理近年来在校学生被性侵案件,总结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市教育局发出改进管理的检察建议,组织专人深入全市各校暗访,督促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联合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引导社会关注孩子健康成长。以检察蓝护航青春梦, 31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新一轮“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36场次。联合法院、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会签《关于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若干规定》,做好系统治理的制度设计。

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依法治理。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执法不严、管理不善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送促进治理的检察建议17件,监督依法行政,帮助相关单位完善管理。坚持跟踪问效,实行当面送达,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回访执法部门、有关企业38家,推动依法治理落实落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砂石加工、销售场所无证经营的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该局依建议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七个小组,对全市82家砂石经营场所进行排查,立案调查2家,推平清理79家。针对个别社区在民事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据的问题,依法向该社区及其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改进基层管理。

注重协作配合,推动基层治理。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6名干警坚持驻守基层一线,协助推进扶贫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坚持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为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家庭提供司法救助金20.7万元。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来信来访回复率100%。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指出解决路径,做好帮助工作。海棠湾、崖城两个检察室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监督纠正基层派出所、法庭以及执法部门违法情形51次。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参与基层化解矛盾纠纷81次,服务环境污染治理、重大项目建设。

开展普法教育,推动综合治理。树立标本兼治的大局观,充分运用案例,构建多层次释法普法体系。通过发表公诉意见讲法理、明情理,把庭审做成法治公开课,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组建法治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71场次。结合案例,拍摄《旅游检察》《防骗攻略》《海星星》等微视频、微电影,其中《防骗攻略》被三亚发布、腾讯视频等多家媒体转载,努力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六、积极探索创新,深化司法改革,厚植发展动能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省院部署,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整合司法资源,依据办案类别,市院设立第一至第八检察部,城郊院设立第一至第六检察部。突出三亚特色,市院设立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部,维护南海安全、服务国家战略,增设公益诉讼检察部,保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城郊院设立旅游消费检察部,服务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核心功能区”。采取“双向选择+综合平衡”的办法,调整57名干警工作,提高岗位匹配度,实现人尽其才。内设机构改革以来,专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司法属性进一步凸显。

探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节约司法资源、修复社会关系的价值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律师值班制度,推进同步落实。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诉1029人,占起诉案件的54.2%;提出的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1.13%,上诉率仅为2.87%。落实程序从简,个案审查起诉平均期限缩短至17.6天,坚持实体从宽,认罪认罚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占比99.09%。

加强司法便民工作。升级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集合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功能,设置接待室、阅卷室、疏导室等服务功能区,开通视频接访,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平台,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深化阳光检务,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313条、法律文书1290份、重要案件信息120条,保障群众参与权、知情权。制作电子卷宗2300余册,为律师阅卷提供便利。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斗争本领,打造过硬队伍

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举办自贸港营商环境、法治建设专题讲座2次,参加最高检业务讲座19期。联合兰州大学,开展新时代法治思维专题培训。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中检网、检答网等平台,网络在线学习覆盖率100%。实行领导上讲台制度,两级院领导授课21次,开展“接续培训、传学讲学”,外出参训人员授课37次。16名干警抽调到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办理了一批重大案件,促进干警在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增才干。

狠抓作风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司法改革后检察权运行特点,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防范机制,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落实“两个责任”。 以反面典型为镜,及时学习纪委监委、检察系统发布的典型案例,组织观看廉政影片,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定期进行履职情况、廉洁自律、财务开支等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55人次。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司法办案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司法行为。紧盯“四风”问题,抓好重要节点的提醒督察工作。一年来,两级院检察干警未出现违法违纪情况。

弘扬排头兵精神。强化标杆意识,促进创先争优。办理的一起监督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批行政检察指导性案例,也是全省唯一入选的案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做法受到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周廉芬等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成功抗诉的一起案件,受到省院检察长路志强的充分肯定,省检察院专门发文表扬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借鉴。城郊院2名干警在全省案管业务竞赛中分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两级院有7个集体、26名干警受到各级领导机关表彰。

更加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市人大报告工作4次,主动走访人大代表5次,诚恳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56人次,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多样态呈现检察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各类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信息1900余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省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两级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质效与我市快速发展、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检察之间发展不平衡,公益诉讼检察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社会治理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尤其是涉外人才短缺的问题比较突出。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三亚检察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主动融入我市新一轮深化改革开放大局,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融入大局促发展。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深入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围绕自贸港建设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护稳定促平安。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注重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开展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保持毒品犯罪继续下降的良好态势。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服务脱贫攻坚战。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紧盯“亚沙会、国际电影节、国际音乐节”等重大活动,坚持提前介入、研判会商等机制,确保我市重大活动顺利进行。坚决打击严重暴力以及“两抢一盗”、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维护群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从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产品、走私货物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进一步履行好检察环节的反腐败职责。

二是增强法治自觉,强化措施抓落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贸港建设决策部署,找准中国之治、三亚市域治理的着力点,剖析个案、分析类案,积极运用检察建议、风险提示、预警提醒等方式,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顺应国企重组改革之机,发挥派驻检察工作站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服务园区经济。以市人大通过的“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办法、扬尘污染防治办法”为契机,积极参与我市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增绿·护蓝”专项行动,助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活动,为百姓保安康、添幸福。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开展“两项监督”,促进司法更加公正。发挥旅游消费检察部作用,探索拓展旅游领域公益诉讼,全力服务旅游产业发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大面向乡村、社区、企业普法力度。继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提高司法效率,以改革为检察工作赋能。

三是增强检察自觉,勇于担当强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党的建设,促进学思践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绩效考核,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办好案。开展“检察监督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化岗位练兵,抓好分类业务培训,建立检察官档案,加强司法管理,培养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践行初心使命,依法忠诚履职,奋力谱写三亚检察工作新篇章,为我市新时代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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