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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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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4 11:13

2016年11月20日在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黄少文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三亚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五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职,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关于立法工作

    自2015年6月三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下,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立法法》的规定,积极作为,有条不紊地开展立法工作。2015年9月,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圆满完成首次立法工作。三亚市作为《立法法》修正案公布实施前全国最晚一个设区的地级市,在新取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235个地级市中,第一个出台地方性法规。此后,常委会先后主导完成了《三亚市河道生态保护管理条例》、《三亚市山体保护条例》等法规的立法工作。其中,《三亚市山体保护条例》是针对山体保护立法的全国最早的地方性法规之一。有关海岸线生态保护和烟花爆竹管理等工作的立法已经启动,相关的法规草案进入提交审议阶段,立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积极开展立法筹备工作。在取得地方立法权前,常委会在市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依法设立法制委员会,选举产生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明确法制委员会的立法职责,为立法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组织相关人员外出学习立法经验,征集立法计划项目,认真开展立法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

    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审议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工作规程》和《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工作规程》,完成了《三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初次审议,为常委会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奠定了制度基础。在立法过程中,常委会严格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和立法程序的要求,从立法调研、审议法规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到法规草案的表决、送审报批和颁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征集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多次召开座谈会、专题论证会,认真听取并采纳社会各界人士的合理意见,不断完善草案内容,立法过程充分体现法治、民主、科学的立法原则。

    通过立法促进社会发展。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从已制定的三部法规来看,基本实现对白鹭公园、三亚河道、三亚山体的立法保护及管理工作,与三亚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崛起的发展理念高度一致,也为我市开展的“双修”“双城”工作提供了相应的法理依据,对规范我市的“双修”“双城”和环境保护工作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和深远的影响,体现了地方立法工作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

    二、关于监督工作

    常委会严格依据《监督法》的规定,按照 “围绕大局、聚焦热点、关注民生、回应关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各项监督工作。以监督发展和民生事业为主线,针对城市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教育、医疗、交通、食品安全、物价、旅游和涉农工作等方面,特别是近期针对我市开展的“双修”“双城”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监督工作。以点带面,促进“一府两院”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五年来,共开展执法检查11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函询8项,工作调研和检查48项,组织代表视察12项。

    从总体来看,本届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监督工作更加契合服务发展大局。在我市确立了生态立市的发展理念后,常委会加大了对我市山、海、河等生态系统保护的监督工作力度。二是监督工作更加注重实效。为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常委会加大了调研工作力度,找准问题症结所在。为有效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常委会适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使存在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三是监督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关切。常委会注重把监督工作重点放在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上,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欢迎。如2012年针对我市高中阶段学位严重不足的问题,常委会通过调研后,提出了整改意见,得到了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促成全市新增高中学位近千个,缓解了我市高中学位紧张的局面。四是监督工作手段更加丰富。2013年,常委会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这是自《监督法》实施以来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通过开展专题询问,丰富了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手段,拓宽了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渠道。五是监督工作方式更为创新。常委会创新性地运用了函询的监督工作方式,针对某一特定问题对“一府两院”发函询问。达到节约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率的目的。

    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常委会先后对我市贯彻实施《农业法》、《水污染防治法》、《价格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南省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药品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和跟踪督办整改意见的落实,解决存在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如通过检查《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发现保亭县三道农场生活污水和抱什胶厂排污影响我市饮用水源地赤田水库水质安全问题,常委会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并致函省人大常委会协调解决问题。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积极推进下,三亚市政府与保亭县政府签订了《赤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协议》,并拨付760万元支持三道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保亭县已关闭对赤田水库存在污染隐患的制胶企业。常委会还对神泉集团体育休闲项目排洪排污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促成神泉集团投资一亿多元,建成近三公里的排洪排污渠,确保污水不排入赤田水库。通过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情况,提出了将对周边影响较大的鸿港果蔬批发市场整体搬迁的建议,被市政府采纳并实施,有效改善了城区入口处的交通环境,缓解了交通压力。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加强和改进审判机关的执行工作,提高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办理质量和看守所的管理水平,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城郊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自侦案件情况以及市公安局关于三亚市看守所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为促进我市农村工作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田水利建设情况、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为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红树林保护、三亚市2013年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暨三亚湾雨污分流改造升级建设情况、三亚河生态保护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为推动我市公共事业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教育卫生用地情况、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情况、公共文体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和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市政府加大对公共事业的建设投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

    开展专题询问和函询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和政府性基金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增强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良性发展;督促政府拓展基金收入来源,完善基金使用的规章制度,加快项目建设,开展专项审计,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为强化专题询问的监督实效,常委会还对专题询问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近年来,常委会还分别对三亚湾污水管网建设情况、大隆水库灌渠建设情况、我市医患纠纷及处理情况、平价超市财政投入及本地居民受益情况、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农村沼气池建设、农村养老院建设、我市宗教团体建设和我市缔结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等情况进行函询,掌握了基本情况,为开展进一步的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

    加强对预算、决算和发展计划的监督。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常委会在每年的八月听取和审议本年度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上年度财政决算及本年度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上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每年根据需要审议本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每年底听取和审议上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在审议之前常委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士对报告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报告结果,结合我市经济工作的具体情况,对有关报告和调整方案提出审议意见,并作出相关决议。通过抓住对预算、决算、计划和审计的监督,管住政府的“钱袋子”,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保证国民经济平稳有序运行。

    致力推动项目建设。从2012年开始,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常委会先后负责推进部分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参加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活动。特别是我市“双修”“双城”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负责督查部分“双修”“双城”项目建设。为加强对项目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常委会成立了项目推进督查领导小组,并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常委会及时掌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对进展缓慢的重点项目进行了视察,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意见落实,圆满完成项目推进任务。2016年,常委会共负责推进东岸湿地公园、三亚河生态环境整治、污水管网建设、城市照明升级改造等四个“双修”项目的督查工作和海坡、月川棚户区改造工程的督查工作。为把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常委会领导坚持现场督导检查,协调各方力量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在常委会的积极推进下,“双修”项目和棚改项目进展顺利,常委会负责的“双修”项目示范工程达到预期工作目标,为促进我市“双修”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五年来,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切的重大民生问题,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从2012年起连续四年对我市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的财政资金安排落实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工作检查,督促市政府加大落实重点民生工程的工作力度。常委会先后多次组织调研抱坡岭矿山山体治理进展情况,在常委会的大力推动下,市政府投入资金修复建设抱坡岭矿山山体,目前山体已全面竣工复绿,成为我市“双修”工作的典范工程之一。对我市学前教育情况开展调研,有力地推进我市各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对我市民族寄宿生管理情况、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提出的提高民族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加大民族寄宿制学校基础设施投入,在市一中初中部增设“三管班”等意见建议,得到了落实。对我市博物馆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调研,促成博物馆建设纳入我市“十三五”规划。对我市雨污分流建设情况开展调研,促成市政府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升级,进一步完善了市区中水管网配套建设。先后三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水果市场、海鲜排档和旅游购物点经营管理情况开展调研,促进了我市旅游购物环境的改善。对我市出租车运营及管理情况开展调研,在常委会的推动下,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增加了我市出租车运力,调整了出租车起步价格,加强了对火车站、机场等重点区域出租车的管理,有效地缓解了我市打车难的问题。

    三、关于决定重大事项

    2012年以来,常委会共依法作出决议、决定89项,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起到了达成共识,凝心聚力的积极作用。

    完善工作制度。2015年,常委会在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发展现状和人大工作实际,对《三亚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行了完善,使规定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依法作出决定。2015年,为全力配合我市开展的“双修”“双城”工作,常委会对三亚河生态保护管理的现状进行充分调研,着眼于三亚长远发展和保护三亚河生态环境的需要,常委会依法作出了《关于加强三亚河生态保护管理的决定》,对三亚河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叫停了三亚河区域附近两个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房地产项目,要求两个房地产项目改造为生态公园。

    抓好决定的落实。《关于加强三亚河生态保护管理的决定》出台后,相关的整改工作即时启动。对三亚河污染治理已初见成效,三亚河及周边区域的两个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房地产项目,按照决定要求重新规划为生态公园用地。目前,项目用地已分别改建为红树林生态公园和市民果园。决定的有效落实,助推了我市“双修”“双城”建设工作进程,凸显了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积极影响力,标志着市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上取得突破。

    四、关于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履职以来,严格按照《选举法》、《组织法》和《三亚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在正确领会市委的用人意图的同时,依法依规开展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拟任职人员进行任前考察和法律知识考试,对考察和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任前述职和投票表决,并从2016年开始组织任职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增强任职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任职人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本届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21人次,其中任职349人次,免职172人次。

    五、关于代表工作

    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抓好代表入口关、代表履职培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组织代表活动和督办代表建议几个环节着手,多措并举,努力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认真开展代表培训工作。常委会每年都举办代表培训班,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有计划地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赴北京、深圳等地学习,2015年首次采用“请进来”的方式,邀请省人大和外地人大专家到各区对人大代表、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预算法》和《代表法》等法律知识讲座,反响良好,收效明显。

    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从2013年开始,常委会就有计划地组织主任会议成员开展走访各代表小组工作,就常委会工作报告、工作要点以及如何做好人大工作、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等广泛征求意见,根据代表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的工作。

    积极组织代表活动。近年来,在常委会的指导下,各代表小组相继开展了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向常委会提交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此外,常委会还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调研和视察等工作。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常委会通过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和代表重点建议督办会,有力地推动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代表建议办复率和代表满意率逐年提升。2015年首次对2014年13件代表优秀建议和5个先进承办单位、10名先进承办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对2012年以来未办理完结的代表建议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正在办理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26件代表建议进行梳理归类汇总,并转有关部门抓好续办,有力地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得到了省人大领导的肯定。利用“人民之声・信息互动平台”,通过网上交办、督办和回复,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的信息化和公开化。通过平台适时掌握代表建议的动态过程,了解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并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此举在全省尚属首次。

    六、关于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注重抓好自身建设,先后开展了整治“庸懒散奢贪”和“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扎实抓好系列教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常委会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加强制度建设。从2012年起,常委会依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对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共新建制度17项,修订制度5项,并将现行的工作制度汇编成册,用以指导和规范常委会的各项工作。

    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在市委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人大机关编制进一步理顺,增设了相关的科室和职数,调整了部分领导岗位,加大了人大机关与其他单位干部双向交流工作,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更加趋于合理,机关干部队伍的活力进一步增强。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常委会新建了三亚人大网站,依托人大网站搭建“人民之声・信息互动平台”,实现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全程信息化和常委会、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三方网上互动。编印《三亚人大》内刊并及时发放到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开通了人大工作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人大工作动态。向省人大通报人大工作动态,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在全省各市县位列前茅。

    加强对区人大建设的指导。2014年,常委会认真指导各区人大筹备工作,先后就区人大常委会的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区第一届人大代表的任期问题等开展调研,指导各区开展选民登记、代表选举和召开各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使各区人大圆满完成筹建工作。2015年和2016年,常委会还分别对各区人大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常委会的指导下,各区人大完成了新一届区人大和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常委会通过狠抓信访工作的落实,推动了一批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本届常委会共收到群众来信1800件次,接待来访5810人次,信访件办结率达85%,办理率100%。2015年,吉阳区六盘村委会东方一、二组村民因征地补偿问题多次上访,常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多次召开协调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市财政向村民拨付700余万元的补偿款,一起长达20年的上访积案终于圆满解决。2016年,常委会开展了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工作,将帮扶责任分解到班子成员,督促扶贫措施落实到位,较好地完成了扶贫工作任务,并组织对全市扶贫工作开展工作检查,有力地推动我市扶贫工作的开展。

    各位代表,五年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履职,做了大量工作,在立法工作和创新人大工作方面作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作机构及各位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和各区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过去的五年,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较好地完成了历史使命,但是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仍需完善,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还需要创新,监督实效仍需进一步增强;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还不够紧密,代表工作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大力气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

 

今后五年人大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建议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的部署,围绕把三亚建设成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的奋斗目标,探索运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人大实践,依法履职,推动人大工作上新台阶。

    一、用创新理念指导人大工作,不断探索人大履职的新渠道和新方法

    创新人大工作,就是要在人大工作中不断探索实践,总结经验,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学习外地人大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三亚人大的实际灵活运用。

    就立法工作而言,要不断学习积累立法经验、探索立法的科学规律,力争今后五年逐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组建一支高效、专业的立法工作队伍,探索建设服务立法的专家智库等。

    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扎实有效的监督工作,视工作需要,积极探索运用《监督法》规定的质询等监督工作手段,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力争在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上取得突破。

    二、用协调理念指导人大工作,不断促进人大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促进人大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进步,就是要确保人大充分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等法定职权,防止出现人大在某一方面履职存在明显短板或重大缺失的情况。

    一是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在强化对人大立法、监督工作宣传的同时,也要加大对人大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的宣传,促进人大工作的全面进步和提高;二是要统筹安排人大各项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各项措施,下大力气解决好人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三、用绿色理念指导人大工作,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

    保护三亚的青山绿水,实现绿色崛起已成为全民共识,特别是“双修”“双城”试点工作为三亚的绿色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为三亚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和支持提供了更大的发挥职能作用的空间。

    一是通过立法来实现对生态环境予以保护的目的;二是通过强有力的监督工作来干预和制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三是通过作出决议决定起到凝聚民心,达成共识,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

    四、用开放理念指导人大工作,就是要不断扩大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坚持开放的理念指导人大工作,就是要鼓励和支持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到人大的各项工作中来,在工作中倾听来自代表和群众的不同意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一是要坚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二是要积极支持开展代表小组活动,认真组织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人大的立法、监督等工作;三是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质量和水平,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五、用共享理念指导人大工作,不断推进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用共享理念指导人大工作,就是要通过人大的工作使改革发展成果的分配更加公平合理,符合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要注重监督政府惠民政策的制定环节,从源头上把握惠民政策的公平合理性。如重大民生工程的编制是否公平合理,是否照顾到弱势群体的利益等;二是要注重监督政府惠民政策的落实环节,通过人大的努力,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坚持用五大发展理念指导人大工作实践,要结合三亚的市情民情,依靠广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主动作为,积极工作,在努力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司法公正,反映社情民意,维护人民利益等方面发挥人大应有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主张。

    各位代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其光荣的历史使命,即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新的使命,新的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设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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