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首页>会议信息>代表大会>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字体: 打印
2016-03-04 08:13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2月26日在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丽玲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三亚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依法履职,围绕城市的治理管理和“双修”“双城”工作适时开展监督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法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2015年9月,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标志着三亚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正式产生,市人大常委会圆满完成首次立法工作。三亚市作为《立法法》修正案公布实施前全国最晚一个设区的地级市,在新取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235个地级市中,第一个出台地方性法规。
    立法准备充分。三亚撤镇设区和《立法法》修正案的出台为三亚取得地方立法权提供了历史机遇。在市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动作为,设立法制委员会,明确立法职责,并选举产生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为立法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认真做好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外地立法工作经验、征集立法计划项目和立法调研等立法前期准备工作。由于准备充分,措施得力,三亚市自取得立法权后不到一个月,市人大常委会就首次审议了《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草案)。
    立法严谨科学。为规范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工作规程》和《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工作规程》。立法实践中严格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和立法程序的要求,从立法调研、审议法规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到法规草案的公布和送审报批,历时半年多,先后召开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确保立法程序合法。为提高立法质量,在法规草案的起草阶段,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完善草案内容;常委会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征集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多次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并采纳社会各界人士的合理意见,立法过程体现法治、民主、科学的立法原则。
    立法意图实现。《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引发社会强烈共鸣,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通过对白鹭公园的立法,一方面对白鹭公园用地性质和用途以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化,另一方面对白鹭公园的建设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到了有章可循,实现了对白鹭公园进行立法保护和管理的意图,朝依法治市和生态立市的正确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开了个好头。
    二、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一年来,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按照“从严从实”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坚持“服务大局、关注民生、聚焦热点、回应关切”的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加大了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力度,监督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加强对计划和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计划报告、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报告以及预算调整方案。通过了有关的决议,批准了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强化审计成果运用。针对预算调整方案,常委会明确要求市政府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方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确保圆满完成年度预算;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加强政府性债务控制,防范财政风险;切实用好债务资金和盘活存量,优先用于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
    聚焦热点,回应社会关切。针对我市旅游购物市场存在欺客宰客现象引发游客投诉的问题,常委会先后三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水果市场、海鲜排档和旅游购物点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调研。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加大对违规经营、欺客宰客、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目前,我市加强了对旅游市场的综合整治,旅游购物环境已明显改善。针对我市旅游旺季市民游客打车难的突出问题,常委会对我市出租车运营及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常委会的推动下,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增加了我市出租车运力,调整了出租车起步价格,加强了对火车站、机场等重点区域出租车的管理,有效地缓解了我市打车难的问题。针对我市食品价格普遍较高,城乡居民生活压力大的问题,常委会对我市食品价格情况开展了调研,要求市政府采取得力措施,平抑市场食品价格。调研成果引起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和上级部门的关注。
    致力推进城市治理管理和“双修”“双城”工作。2015年是我市“城市治理管理年”,也是我市以“多规合一”为引领,开展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双修)和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双城)试点工作的头一年。常委会主动作为,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暨2015年环保世纪行活动。通过执法检查暨环保世纪行活动,市政府加大了对各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打击力度,全面整治我市无序采砂现象。
    二是督促做好山体恢复工作。常委会先后两次组织调研抱坡岭矿山山体治理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山体治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在常委会的大力推动下,共投入5000多万元用于抱坡岭矿山山体恢复建设,目前工程已完成80%,到2016年将全面竣工复绿,届时将建成矿山森林公园,打造成为我市新的旅游景区。
    三是坚持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监督工作。常委会开展了对《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暨环保世纪行活动的回头看活动,积极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沟通,积极协调处理保亭境内制胶企业、生活污水向我市饮用水源地赤田水库间接排放的问题。目前,三亚财政已拨付760万元支持三道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保亭县已关闭对赤田水库存在污染隐患的制胶企业。常委会还对神泉集团体育休闲项目排洪排污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促成神泉集团投资一亿多元,建成近三公里的排洪排污渠,确保污水不排入赤田水库。
    四是积极推动三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委会先后组织对三亚河的生态保护情况进行调研和省市两级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并出台相应的决定,为三亚河的全面整治起到凝心聚力,指导实践的积极作用。针对代表反映的立才采石场、金才橡胶厂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问题,常委会组织代表进行实地视察,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生产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切实保护好三亚人民的“后花园”。
    五是发动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城市治理管理工作。常委会先后组织代表视察我市打击违章建筑工作情况和天涯区、吉阳区以及三亚湾海滩等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
    检查督促“三农”工作的开展实施。常委会加大了对“三农”工作的监督力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农村饮水项目建设资金不落实、工程进展缓慢、重建轻管等问题,常委会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强化监管,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的意见,要求市政府再用2年时间全面实现我市农村饮水安全。
    二是对我市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我市在贯彻实施《农业法》过程中还存在着粮食储备不足、涉农资金整合不够、支出进度缓慢、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增多、基本农田保护困难和生态补偿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要求各级政府采取做好市级储备粮的发展规划、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保护好耕地和基本农田、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措施,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和农村经济良性发展。
    三是对我市贯彻落实《海南省基本农田保护规定》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要加大农田整治建设投入、依法查处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保证占补平衡等意见,在确保不逾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为三亚今后的发展预留更多的发展空间。
    促进我市民族宗教事业进步。常委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要求市政府编制好我市少数民族事业中长期规划,着力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促进我市民族事业发展。常委会还对我市宗教团体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进行了函询,提出了抓好三亚市佛教协会和三亚市伊斯兰教协会的换届指导工作,督促指导成立三亚市基督教协会,做好教职人员重点骨干的培养工作,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等建议。
    积极推动科教文卫事业发展。一年来,常委会为推动我市科教文卫事业的健康和均衡发展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一是开展《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为强化我市药品管理工作,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我市药品管理中还存在监管能力较弱、药品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基层医疗机构药房建设和管理不够规范、药品零售监管不到位、药品虚假广告误导消费等问题,要求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管责任意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二是积极推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常委会对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发展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合理分布基层医疗机构、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基层医疗人才的培养引进、打破人才流动约束机制、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等建议。
    三是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水平整体提升。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三亚学院的办学和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并将该校在办学中存在的困难和相关建议反馈至市政府,得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常委会还对我市义务教育情况开展调研,要求政府提高教育投入的使用效益,合理布局教育资源,提高农村及边远地区老师待遇,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努力促进我市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整体提升。
    四是关注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常委会对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要求市政府提高对防震减灾工作的认识,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增强应对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管理。常委会对我市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管理工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管理,重点扶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看好的企业,积极引导科技成果面向市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落实。
全力推进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为促进我市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的顺利实施,常委会组织省市两级人大代表视察 “百日大会战”部分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为扎实推进常委会负责督查的“百日大会战”投资项目建设,确保督查不走过场,常委会成立了督查组,将项目落实到人。常委会领导和督查组成员多次深入项目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各项督办项目已如期开工。
    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强化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对案情复杂、长期上访、久拖不决的信访件,领导亲自过问,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促进了信访问题的解决。我市吉阳区六盘村委会东方一、二组村民因征地补偿问题多次上访。常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多次召开协调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市财政向村民拨付700余万元的补偿款,一起长达20年的上访积案终于圆满解决。三亚东吉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向市人大反映,该公司宗地用途变更申请未能有效落实,导致公司经营陷入困境,要求按政策规定将公司用地纳入保障房建设范畴。在常委会领导的督促协调下,市政府高度重视,协调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进行讨论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反映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中。
    三、决定重大事项取得突破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共作出决议决定12项,其中决定重大事项4项。
    完善工作制度。在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发展现状和人大工作实际,常委会对《三亚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行了完善。规定内容由原有的9条增加到23条,对重大事项的界定、决定流程和执行决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使规定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对三亚河生态保护管理的现状进行充分调研,对决定内容反复酝酿和集体讨论研究。在涉及到如何处置两个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房地产项目的问题上,常委会态度坚决,主张叫停项目建设。最终,常委会依法作出了《关于加强三亚河生态保护管理的决定》,对三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两个房地产项目改造为生态公园。
    抓好决定的落实。《关于加强三亚河生态保护管理的决定》出台后,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的整改工作即时启动。从决定的执行情况来看,取得的工作成效令人满意。一是对三亚河污染治理已初见成效,市政府成立了三亚河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三亚河综合整治方案》,完成城区河段多处污水排放口的治理;加大了对三亚河沿线违建、临建的拆除力度;积极查处沿河主要污染源,加大船舶排污整治,做好河道保洁工作等。通过综合整治,三亚河的水质已得到明显改善。二是三亚河道及周边区域的两个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房地产项目,按照决定要求应重新规划为生态公园用地,其中一个房地产项目停建,另一个房地产项目用地已改建为市民果树休闲公园。决定的有效落实,助推了我市“双修”“双城”建设工作进程,凸显了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积极影响力,标志着市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上取得突破。
    四、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规范有序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7人次,其中,任职39人,免职48人,接受辞职7人。组织24名拟任职人员参加任前法律知识测试,颁发任命书10份。在保证地方国家机关有序运转的同时,强化了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职责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为调动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常委会加强了对代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一是认真开展代表培训工作,组织60余名基层人大代表赴深圳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参加培训。首次采用“请进来”的方式,邀请省人大和外地人大专家到各区对人大代表、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进行《预算法》和《代表法》等法律知识讲座,反响良好,收效明显。二是有计划地安排代表200余人次参与到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调研和视察等工作。三是通过了《关于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在加强城市治理管理中积极作用的意见》,支持和鼓励代表积极参与城市治理管理。四是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制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办法等制度。常委会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走访代表和社区群众,了解代表和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五是多措并举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全年共督办代表建议117件,根据代表反馈的情况,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有较大提高。截至大会召开,建议办复率100%,满意率99%。首次对2014年13件代表优秀建议和5个先进承办单位、10名先进承办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对2012年以来未办理完结的代表建议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正在办理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26件代表建议进行梳理归类汇总,并转有关部门抓好续办,有力地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受到了省人大领导的肯定。利用“人民之声信息互动平台”,通过网上交办、督办和回复,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的信息化和公开化。通过平台适时掌握代表建议的动态过程,了解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并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此举在全省尚属首次。常委会还选取了12件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要求主任会议成员分工负责,全程督办,市政府领导领办。由于督办力度大,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收效明显。如苏琼英代表提出的《关于我市三、四级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建议》,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五、常委会自身建设稳步提升
    常委会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机关干部和职工思想作风转变明显。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针对领导干部自身存在“不严不实”问题,建立个人问题台账,限时解决。通过专题教育,机关工作作风和人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大幅提升。
    进一步强化人大制度建设。新建工作制度17项,修订工作制度5项,并将现行的工作制度编印成册,用以指导和规范常委会的各项工作。
    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使人大信息化水平始终处在全省各市县前列。根据人大工作任务和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三亚人大网站栏目,适时发布人大工作动态和信息。利用好人大工作信息平台,初步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理的信息化。建立了人大工作微信群和各区人大工作微信群,提高了人大工作效率。
    加强对区人大工作指导。为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常委会组织对各区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工作,对《中共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实施意见》提出了十二条修改意见,大部分修改意见被采纳。针对各区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改进意见。在常委会的指导和各区人大的努力下,各区人大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积极配合协助上级人大来三亚检查指导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多次协助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来我市开展的执法检查、调研和代表视察等工作,常委会以高效优质的服务赢得了上级人大的肯定。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的大力指导,全体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一府两院”和各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和配合,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委委员和机关干部职工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常委会的工作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如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有待提高,监督工作方式运用还不够全面;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形式较单一;一些工作制度的落实还不到位,机关作风建设中一些“不严不实”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等。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切实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

2016年的主要任务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指导人大工作实践,积极促进城市治理管理,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的发展,为在全省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精品城市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十三五”规划建设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促进三亚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下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建设而言,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十三五”规划建设,就是要按照“四个全面”的要求,在市委的领导下,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督促有关方面做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认真审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依法作出决定;三是监督政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分阶段、有步骤、按计划地实现规划预期的发展目标。
    二、围绕“双修”“双城”开展立法工作,全力助推生态立市工作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制定《三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夯实我市立法工作基础,促进立法工作良性发展;拟制定《三亚市山体保护条例》,使我市山岭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有序合理的开发利用,坚决杜绝和打击破坏山体和生态环境的行为;拟制定《三亚市城市河道生态体系保护管理规定》,加强和规范城市河道的综合整治,打击侵占、污染城市河道等违法行为,确保生态平衡。
    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抓好三亚市烟花爆竹管理、三亚湾保护管理以及三亚市餐厨垃圾管理等立法调研工作,为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三、开展扎实有效的监督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的同步发展
    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三亚河生态保护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加强和改进对三亚河的生态保护管理工作。对我市贯彻落实《旅游法》和《城乡规划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我市海洋捕捞业发展情况、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情况等进行调研。适时开展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在监督工作中关注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督办有关职能部门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当好群众利益的“代言人”。认真审议政府有关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计划,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建设和落实,督促政府把民生工程办好,办实。
    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靠代表和群众做好人大各项工作
    首先,坚持在人大工作实践中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好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三方的联系和互动,及时倾听民意,了解民情,为群众排忧解难。
    其次,扩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情权。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调研和视察等工作,利用代表和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加强和改进人大各项工作,同时增强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强化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认同感。
    第三,认真做好市人大换届准备工作。根据《代表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严格人大代表比例构成、人选标准和条件,选出群众满意的人大代表。
    第四,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对六届人大以来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机制。继续利用人大信息工作平台,使代表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公开化、适时化和信息化,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通报制度,继续选取一批代表建议作为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等。通过多措并举,将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到实处,提高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第五,加强对区人大工作的指导。帮助各区人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区人大工作程序,指导各区人大完成换届选举等工作。
    五、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向深入,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努力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向深入,继续抓好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和意识,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和服务基层,切实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二是要抓好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继续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四是完善人大机关编制和机构的建设,为适应立法工作需要,配强配齐法制委员会立法专业人才队伍,争取成立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以加强对全市司法工作的监督。
    各位代表,十八届五中全会奏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乐章,“十三五”规划明确了辉煌愿景和工作要求,全市各族人民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