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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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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3 16:39

2016年2月26日在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李 庆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以及上级法院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法官员额减少28.89%、案件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较好地履行了审判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受理各类案件17062件,同比上升1.40%,办结16245件,同比下降0.22%。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140件,办结3049件,同比分别上升3.32%和4.53%。全市法院收案数是2010年的2.33倍,年均增长26.68%。全市入额法官人均主办案件178件,比上年增加53件,比全省入额法官人均主办案件多66件,平均1.4个工作日结案1件。 
    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91件,审结1027件,同比分别下降2.59%和3.20%;本期判决生效1175人,同比上升6.82%。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成功审结魏泽诚诈骗案、于海龙故意杀人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152人。按照市委部署,持续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审结一审抢劫、抢夺、盗窃案件219件363人。积极参与禁毒专项斗争,审结一审毒品案件318件375人,部分毒品案件呈现涉案人员多、贩毒数量大、毒品类型新等特点,反映出当前禁毒斗争的严峻形势。
    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确有悔罪表现的罪犯依法从宽处理,判处非监禁刑112人、免予刑事处罚5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完善“圆桌式”审判,判处未成年犯41人,连续两年大幅下降。规范减刑工作,强化网上公示、公开开庭等举措,严控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的减刑,办结减刑案件780件,同比下降10.96%。办结特赦案件21件,裁定特赦19人。
    更新刑事司法理念。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罪责相当、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证据裁判、证人鉴定人出庭等规则,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4件,通知证人出庭作证7件,协调公诉机关完善证据14件、撤回起诉1件,改变起诉书定性5件,依法宣告无罪1人。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对670件案件适用规范化量刑。认真执行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受审的规定,依法为36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充分保障律师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切实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二、妥处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0283件,审结9682件,标的额34.8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6.44%、13.40%和48.89%。民事案件收案数是2010年的2.42倍,年均增长28.45%。
    依法化解事关民生的矛盾纠纷。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4008件,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倡导公序良俗。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征地补偿费分配等涉农案件336件,依法保障农民生活和经营财产权益。
    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房屋买卖、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纠纷案件2938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裁违规失信行为。妥善审理金融、信贷、投资等领域纠纷案件453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妥善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事案件14件,贯彻平等保护原则,营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连续三年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8件、刑事案件3件。
    创新民事调解工作模式。坚持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将调解工作贯穿民事审判全程,并适时向人民调解组织等第三方借力,促成民事案件调解、撤诉5397件,调撤率达55.74%,连续四年创新高。积极探索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对劳动监察部门调处的仅涉及给付内容的劳动争议,当场进行司法调解确认,快速解决劳动争议案件261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474万余元。
    三、强化司法审查,化解行政争议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99件,审结464件,同比分别上升70.89%和66.91%,增长率连续两年居诉讼案件之首;审查非诉行政案件263件,同比上升74.14%。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注重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在审结的408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02件。
    规范办理非诉行政案件。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58件,全部裁定准予执行,准执率连续两年达到100%。审结国家赔偿案件 4件,其中决定赔偿2件。
    强化行政案件协调工作。健全重大敏感案件协调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共同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全年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撤诉92件,协调撤诉率为22.55%,比全省法院高出2.98个百分点。
    推动落实出庭应诉制度。自5月份起,按照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全市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被诉行政机关均委派相关负责人或者委托相应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改变了以往“告官不见官”的状况,使庭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在城郊法院审理一起税务行政案件时,被诉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
    四、加强执行工作,实现胜诉权益
    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246件,执结3139件,同比分别下降37.66%和37.82%;执行标的额12.66亿元,同比上升41.93%。
    推进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分离。改变执行工作模式,实行“执行实施类案件由法官独任承办,遇到重大执行问题时组成合议庭进行处理,当事人或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既简化了执行工作程序,提高了办案效率,又实现了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的相互监督和制约。
    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联合检察、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共拘留25人,限制出境1人,移送拒执犯罪线索1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将413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各种载体向社会公布,使其在融资、置业、消费、出行等方面受限。在各种惩戒措施的威慑下,先后有45名“老赖”自动履行义务。城郊法院被评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开通连接“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网上查询和控制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21家商业银行的存款,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被执行人财产查控难题。全市法院利用该系统对所有未执结案件进行排查,共查询银行账户1万多个,金额7亿多元,已通过网上冻结和扣划,执结案件253件。
    认真开展执行专项清理活动。根据上级法院部署,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活动,对涉党政机关、金融、民生等领域的未执结案件进行专项清理,共清理结案3599件,创造了“16件劳动争议案件当天立案当天执结”的纪录。
    五、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工作大局
    全市法院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
    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扩展立案大厅功能,完善各项便民设施,开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告知,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31.3万元,向经济特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执行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8.2万元。加强与旅游、交通、劳动等相关部门联动,开展巡回审判356次,就地结案293件。进一步健全旅游审判“110”机制,除了在节假日期间进驻各主要景点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现场调处案件之外,平时还安排两辆旅游巡回审判车,沿东西两线巡回审判,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处理纠纷,共调处旅游纠纷案件9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30次。发挥基层法庭优势,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106件,经当事人申请给予司法确认3件。
    审慎处理拆违征收案件。政府部门在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整治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引发了大量不服拆违、征收决定的行政案件,以及涉违法建设买卖、租赁、工程款等民事案件。这些案件往往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大,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如某小区住户不服执法局强制拆除房屋决定案,数百名原告抱团诉讼,并通过媒体发布不实言论,给案件审理制造压力。为妥善解决争议,法官反复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最终依法裁判,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积极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完善服务举措,及时审理和执行涉重点项目案件300余件,协助处置沃天堂、森林半岛等项目引发的法律问题。连续三年对上年度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对违法建设治理法律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立法建议,向各区政府提出了执法意见。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9件,得到了积极回应。坚持法官进社区、庭审进校园、送法进企业,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70余次。
    六、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
    按照省高院的部署,全市法院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精心组织,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经过考试、考核、考察、遴选、任命等程序,从原有138名法官中选任产生96名法官进入员额,并从未入额法官和其他人员中选定了53名法官助理,重新调整配备岗位,充实审判一线力量。按照省高院印发的《司法人员职责清单》,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其他司法人员的权责予以明晰,初步实现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配合人事、财政等部门,完成了全市法院人财物上收省管工作。
    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从3月1日起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明确主审法官和合议庭的办案责任。改革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实行“谁办案谁签发”,院庭长原则上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明确入额法官的办案指标,将院庭长编入合议庭办理案件,全年院庭长主办案件8126件、参审案件5388件,同比大幅增加。成立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个专业法官会议,为法官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年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20次,研究案件23件。改革审委会工作机制,规范和限缩讨论案件范围,全年审委会讨论案件211件,同比下降28.72%。
    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按照中央要求,从5月1日起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行网上立案、上门立案,为行动不便、住所偏远的群众提供网上预约上门立案服务,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全市法院实施此项改革后,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4.66%。
    推进涉诉信访改革。根据信访司法化要求,取消每周院长接待日和每年集中大接访活动,抓紧落实新出台的涉诉信访五项制度,开通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畅通信访案件入口和出口,确保涉诉信访平稳有序。对信访积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有关单位和人大代表、律师共同“会诊”,对已走完法律程序的信访积案依法予以终结。全年接待来访555人次,处理来信276件,同比分别下降27.92%和30.30%。坚持“诉访分离”,降低申诉案件受理“门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及时启动再审,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依法予以纠正。共办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10件,其中决定再审3件;审结再审案件29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5件。
    推行诚信诉讼制度。建立诉讼参与人庭前诚信宣誓制度,督促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不得有任何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其他滥用诉权行为,否则将承担诉讼不利后果和相应法律责任。10月22日,中院终审判决一家伪造民事诉讼证据的企业败诉,并依法对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罚款60万元。全市法院首次对伪造民事诉讼证据的当事人进行严厉处罚,维护了司法诚信和司法权威。
    七、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法院根基
    全市法院坚持以公正、廉洁、高效司法为目标,狠抓队伍建设,严格审判管理,强化基层基础,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立足深化学习,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改提高,进一步强化干警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创新意识。部署开展“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法官依托司法实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向邹碧华学习活动,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全市法院共有3个集体、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狠抓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警示教育,经常用发生在本地区、本系统的典型案例警醒广大干警,切实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贯彻落实省高院印发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审务督察、廉政谈话、廉政监督卡等规定,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处理的责任追究制度,严防“人情案、关系案、权力案”。完善网络投诉举报机制,做好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工作,共受理投诉举报信21件,全部初查结案,对4名轻微违纪的干警进行诫勉谈话。1名干警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
    狠抓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在职进修,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开展庭审观摩评议、裁判文书评比、书记员技能竞赛和法警大比武,提升实务能力和水平,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62期1326人次。加强调研工作,连续三年中标全省法院重点课题和市法学会立项课题,5篇论文获得省级以上奖励,25篇案例被上级法院采用。继续办好内部刊物,编写年度纪事,举办文体活动,增强法院文化影响力。
    狠抓审判制度建设。以信息化为抓手,推进审判管理方式改革,促进审判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利用审判管理系统对案件从立案、审理、结案、归档到执行、信访的各个节点进行监控,督促法官强化审限意识,杜绝超审限案件,全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65%。探索司改形势下院庭长的监督指导职能,试行重大案件裁判文书备阅制度。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和监督,构建法官业绩考评常态化工作机制。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中院审判法庭主体已经封顶,城郊法院审判大楼进入装修阶段,人民法庭选址重建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加强对口包点指导,通过召开审判工作会议、举办业务讲座、开展庭审观摩等形式,帮助基层法院提升审判质量。召开了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研讨审判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对提升民事案件质量、统一裁判尺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八、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全市法院继续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着力规范审判权运行,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进一步提升。
    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维度。大力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推出案件“二维码”识别制度,实现重大案件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努力打造“阳光法院”。抓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符合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100%。落实好新闻发布工作常态化机制,加强对法院工作亮点、法官先进事迹和社会关注案件的宣传,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组织采访活动12次,刊发宣传稿件481篇,通过官网、微博、微信发布各类信息2万余条,接受当事人查询5余万次。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反馈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参与信访听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23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深入开展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畅通网上民意沟通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641件,同比大幅增加。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少数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社会效果不佳;执行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执行实际到位率偏低,部分案件未得到有效执行;法官员额较少,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缺乏,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基层基础建设滞后,信息化水平不高,难以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司法环境有待改善,少数当事人通过非理性方式表达诉求,严重影响司法权威。对此,我们将进行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做好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为推动“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举措。立足审判职能,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三亚建设。加强司法应对,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中发生的各类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推动环境公益诉讼落地生根。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的各项规定,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推动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开展反规避、反消极、反干预执行专项行动,努力把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
    二是坚持稳妥有序,在推进司法改革上有新进展。按照上级法院部署,全面深化落实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优化人民法院内部职权配置、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等各方面的改革举措。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强化法官职业保障,推动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薪酬制度落实。协调落实政府雇员制或劳务派遣制,推行调解专员聘任制,缓解法院案多人少问题。推进“审执分离”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发展规律的执行模式。加快推进涉诉信访改革,支持律师代理申诉,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依托信息技术,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有新亮点。持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拓展诉讼服务平台功能,推广“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推进网上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加快律师服务平台建设,为律师履职提供便利。加大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把解决矛盾纠纷的视角延伸到基层,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构建“大调解”格局,实现网格化管理,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
    四是规范司法管理,在提升审判质效上有新突破。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和刑事速裁程序,做到难案精审、简案快办。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推行法官扁平化管理,采取各种措施鼓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健全均衡结案机制,完善审判流程节点控制,实现评查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根据形势发展变化,清理完善规章制度,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运行体系。
    五是增强监督意识,在深化司法公开上有新力度。严格落实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科学决策。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让群众更便捷地监督法院工作。
    六是落实从严治院,在法官队伍建设上有新成效。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强化干警担当意识和奉献精神。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继续推动青年法官导师制、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工作,着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狠抓司法作风建设,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完善规范司法作风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配合完成省高院第二轮司法巡查工作,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积极拓宽法官选调招录渠道,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努力解决案多人少矛盾。
    七是积极争取支持,在基层基础建设上有新局面。借助省级人财物统管的更大平台,争取各方支持,加快推进中院审判法庭建设,尽快完成城郊法院审判大楼装修和搬迁,切实解决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着力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由市两级法院主要领导牵头,协调推进四个人民法庭的选址重建,并进一步充实法庭办案力量,调整案件管辖范围,将更多矛盾化解在基层。
    各位代表,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忠实履职、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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