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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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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9 17:05

2015128在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2014年工作回顾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协作配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7861042人,提起公诉9051163人。突出打击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批捕私藏枪支弹药犯罪2831人,起诉3839人,批捕“两抢一盗”犯罪200275人,起诉223299人,批捕涉毒犯罪277305人,起诉286310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共办理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218人;批捕起诉破坏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犯罪2028人,服务旅游产业发展;综合运用法律监督手段,依法打击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捕起诉该类犯罪1818人。

    坚持打击与教育并重。树立打击与教育并重的理念,实行人性化司法方式,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定期与在押人员谈话等工作,促进犯罪嫌疑人真心悔罪,积极回归社会。对108名初犯、偶犯等作出了不捕不诉决定,对19名情节轻微的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3人。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建立临时监护点,成立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队伍,联合团市委、学校等单位,开展帮扶帮教活动,设立“青少年心理援助中心”,建立了有助于涉罪未成年人成长的制度机制,城郊检察院工作经验被省院推广,被最高检确定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试点”。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发挥基层检察室贴近群众优势,建立走访、巡访常态化制度,运用大调解工作机制,实施矛盾纠纷排查、搜集、督办、反馈一体化运行,妥善处理土地补偿款纠纷等案件13件;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加强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释法说理,使59起案件当事人和解,183起判决正确的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律师、人民监督员参与的听证制度,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终结机制,集中开展大接访、法律宣传、举报宣传周活动,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案件561件次,化解矛盾纠纷21件,提供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室连续12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城郊院海棠湾检察室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文明单位”。

    注重司法规范化。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新要求,完善司法办案程序,突出规范司法导向。针对办案中存在的关联性问题,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召开案件质量通报会,提高了司法办案效率;通过制定案件延期、退回侦查、重大案件领导阅卷等9项制度,促进司法规范化,提升了案件质量;结合媒体报道的冤假错案,连续3年编印《错案警示与风险预防》丛书,提高防范意识,增强证据观念;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推行业务软件应用系统,实行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着力解决司法中不规范的问题。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按照市委、省院反腐败工作部署,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办案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516人,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1011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77人(含副厅级要案11人)。

    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深入贯彻最高检工作部署,集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查办环境监管、行政执法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414人,移送审查起诉313人,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取得新成效。

突出办案重点。坚持打击重点领域犯罪,查办公职人员职务犯罪1314人;坚持打击群众身边的犯罪行为,突出查办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了2起贪污征地补偿款案件,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坚决惩治司法人员犯罪,立案查处刑罚执行中的职务犯罪311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重点项目预防,深入龙江风情小镇、海棠湾路网工程、水系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一线,加强对预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按照省院部署,联合发改、农业系统开展涉农项目专项预防,对民房改造、蔬菜种植、牲畜养殖等7个项目开展预防调查,促进财政补贴有效落实,防止惠农资金“跑冒滴漏”。开展个案预防,针对交通、医疗、林业系统发生的案件,结合犯罪特点,深入剖析原因,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以海棠湾警示教育基地为平台,联合市纪委,先后67次组织4000多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立足办案,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年度分析报告等工作,探索建立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

    三、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1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2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19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16人;在法院开庭起诉时,对682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建议467人;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1件;城郊检察院发挥职能,加大信息搜集力度,增强主动性,纠正基层执法部门违法情形7次;市检察院加强对下指导工作,实行不捕、不诉案件报备制度,审查案件245件。

    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95件,已办结173件。对于判决正确的,耐心做好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工作;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发出检察建议4件;对判决显失公正的,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2件,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5件。针对部分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开展督促起诉工作,监督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加大刑罚执行监督力度。审查监狱提请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903人,审查法院裁定“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425人,发现不当减刑20人次,已全部纠正。就羁押期限向办案单位预警、催办786人次,纠正超期羁押36人。对113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调查,登记建档,纠正漏管罪犯2人,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建议收监1人。

    四、弘扬法治精神,回应社会关切

改进服务群众工作。顺应时代要求和群众呼声,成立乡镇基层服务、法律援助服务、重点项目服务等六个联络组,拓宽联系渠道,着力解决群众诉求难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根据群众反映“村干部法制观念不强”的问题,结合村小组组长参与征地事务多、经手资金额度大的实际,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继2013年对村委会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后,重点对全市两区六镇的村小组组长开展了法制教育,通过上法制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在3个月时间内,使全市1437名村小组组长接受了法制教育。

    开展法律监督调查。围绕司法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调查,积极服务领导决策。按照市委要求,组织开展了三亚湾、三亚河生态环境调查,已形成调查报告,提出了治理建议;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高额律师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已提起抗诉1件;针对群众反映的宁远河污染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建议有关部门成立治理工作组,推动宁远河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形成。城郊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了《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调研报告》,市委领导予以批示肯定,转发各政法机关参考借鉴。

促进社会治理。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就在校学生管理、劳务市场用人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份。针对护林员履职不到位、巡查制度存在漏洞、毁林事件不能及时发现等问题,向市林业部门提出了“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护林员积极履职”的建议,市政府为此审议通过了《三亚市重点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试行办法》。针对个别私营单位聘用未成年人从事劳务的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督促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顿行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联合政法委、司法局、团市委,提交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机构”的调研报告,从教育模式、帮教方式、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推动搭建涉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新平台。

    参与处置应急事件。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主动参与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在处理“某镇村民集体上访、春节期间堵路”等突发事件中,立足检察职能,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城郊院检察室与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等7个单位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制度,形成协同处置群众矛盾的工作平台,妥善处理土地补偿款纠纷、民房改造、医疗保险缴纳等问题15件,通过召开信访答复会、释法说理等措施,平息了一户村民因宅基地问题影响西环高铁建设、18名农民工因拖欠工资阻挠酒店施工等问题。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学为先,建立党组中心组、支部定期学习制度,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开门搞活动,让群众参与,共发放征求意见表270份,召开座谈会6次;坚持领导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边查边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15个方面44项整改措施,“与干警联系不紧、对村干部法制教育不够”等40个问题完成整改任务,加大诉讼监督力度、提高司法能力等问题正在积极改进。

    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最美检察官”学习活动,举办“群众在我心中”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强化党性意识、宗旨意识教育;与法院建立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举办了检察官、律师论辩赛,不断丰富培训渠道。深化岗位练兵,邀请专家到院授课,选派干警到高校培训,开展庭审观摩、案例分析、业务考试、理论研讨等活动,搭建岗位练兵平台,全年参加省市各类培训956人次,培训力度逐步加大。3人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深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的引领、凝聚、激励功能,坚持“三位一体”检察文化建设机制,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各类文化兴趣小组,连续3年开展以“坚守信仰”为主题的感动心灵文章阅评活动,组织开展“庆五一、迎国庆”文体活动,参加“八项规定”知识竞赛、反邪教文艺汇演,把检察文化融入到司法办案和队伍管理中,培养干警理性平和的司法观、积极向上的生活观,形成创先争优、情趣健康的文化氛围。两级院在各类竞赛中获奖15人次,有9个集体、28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机关表彰。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新建、改建指定监视居住场所、监控室等办案场所,升级同步录音录像、远程传输等办案系统,创建侦查信息中心、未成年人信息库,建立数据恢复实验室,推行统一业务应用、案件信息管理软件,以科技为支撑、以信息为平台、以管理应用为保障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办理大要案能力、检务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六、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提升执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认真贯彻去年全市“两会”精神,制定21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结合意见建议,制定改进措施。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三亚检察、工作简报,广泛征求意见;邀请3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面对面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开通门户网站,实行“三公”经费公示、法律文书公开等措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深入开展“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整治、“党风廉政建设”等专项教育活动,集中解决执法不严、为检不廉的问题;实行廉政谈话、通报公示、年终述职述廉等制度,推动内部监督常态化;突出监督重点,对自侦案件开展回访,对办案质量进行评查,把监督延伸到办案各个环节;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对1名干警予以记大过处分,对2名干警进行诫勉谈话。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各项检察工作平稳推进,有些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这是市委、省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政府积极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两级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开展诉讼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仍有差距;三是个别检察人员司法能力不强、作风不实,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四是规范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的一年,也是我市撤镇设区、城市管理发生重大调整的一年。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检察机关将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坚持严格公正执法,落实从严治 检措施,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打造三亚经济发展升级版、建设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刻认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打击影响项目建设、破坏旅游发展的犯罪行为,为重点项目建设、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结合执法办案,加强释法说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二是积极适应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推动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市委、省院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强意志,保持查办职务犯罪高压态势不放松。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的查处力度,更加重视严肃查办在政府补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环节出现的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坚决打击行贿犯罪,严肃查办行贿数额大、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件。深化对资源保护、环境监管等环节的监督,保护三亚良好生态环境。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广泛开展预防调查、法律咨询、警示教育活动,协助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三是积极适应人民群众法治建设新期待,维护公平正义。强化监督意识,拓宽监督渠道,把好案件定性、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关,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突出监督重点,着力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刑罚执行变更、滥用强制措施等专项检察,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调解执行等司法活动的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改进监督方式,优化多元化监督格局,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增强监督效果。

    四是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任务,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牢牢把握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按照上级院部署,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等制度。强化检察官执法责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探索建立符合工作规律的运行机制。深化案件信息公开,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工作机制。继续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完善审查、分流、处置机制,推动在法治范围内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是积极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流程监控、全程监管、动态监督的监督机制。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紧扣实践开展分类培训,不断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进一步拓宽社会各界监督渠道,在接受监督中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扎实工作,用心作为,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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