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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立法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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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1 12:45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项目概况

2020年市人大立法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制定《三亚市公园条例》、《三亚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三亚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三亚市乡村民宿管理办法》,开展《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三亚市山体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开展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及进行法规宣传和聘用立法辅助人员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0年此项目预算经费共计110万元,执行情况良好,保障了立法活动的正常进行。相关项目资金使用都通过询价三家单位对比确定合同意向单位,并报党组会或秘书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聘请三名立法辅助人员,支出32.62元;已委托专家完成《三亚市公园条例》二审修改工作,支出8万元已委托专家完成《三亚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二审修改工作,支出10万元;已委托专家协助完成《三亚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二审修改工作,支出5万元;已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2019年度市政府26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支出5.2万元;已联系广告公司制作《三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简图》,支出0.41万元;已由第三方协助开展《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三亚市山体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支出4.8万元;联合天涯社区开展“立法齐参与”活动,支出1.6万元;购买北大法宝和知网平台查询服务,支出2.63万元,订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适用一本通》等学习资料0.26万元。《三亚市乡村民宿管理办法》一审草案起草工作因主要由市旅文局负责,草案起草经费15万元并未支出。《三亚市乡村民宿管理办法》二审修改工作正在进行,尚未完成,未从2020年人大立法经费中支出,已列入2021年预算。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经费、法规草案修改经费及法规宣传经费均有结余。总计,年末资金实际支出70.52万元,使用进度为64.11%。

三、项目绩效情况

在市人大2020年立法经费的保障下,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了《三亚市公园条例》、《三亚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完成了《三亚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二次审议工作,完成了《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三亚市山体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完成了2019年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受到来自社会各方的肯定和认可,为全市经济文化发展,打造自贸港建设标杆提供法治保障,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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