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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度人大监督项目支出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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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1 12:43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市人大为行政机关单位,下设办公室(调研室、秘书科、组织人事科、行政科、信访室)、社会建设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人员编制数46人,机关行政编制27人,工勤编制13人,事业编6人,常委会领导7人(不占编),军转干部18人(不占编)。现有人数55人。其主要职责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族侨务等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等。

(二)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的实施依据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室)的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工委工作、工委委员工作、执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环保世纪行、华侨外事等工作预算。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绩效标准的设定情况

(1)绩效目标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市委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法治工作的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2)绩效指标

评价要点:①是否设立了绩效目标,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3)绩效标准的设定

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是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支出管理模式。绩效评价标准主要有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其他标准等。结合项目的特点,确定此次绩效评价指标标准为历史标准。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通过开展各项监督活动,加大了对经济工作、发展社会事业、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等各方面工作的监督,有效推动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健康发展。

4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论证过程。

人大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监督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须不断加强,提高实效,推动“一府两院”工作更好的开展。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20人大监督经费财政拨款132万元,全部为市财政资金。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实际总资金为132万元,实际到位为132万元,到位率达100%。资金拨付与使用有完整的审批流程和手续,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监控机制,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及手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经费70.59万元,存0万元,预算执行53.48%。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人大监督项目经费管理严格依照《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并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2020年度,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完成了:

工委(室)根据年度计划完成了6次赴省外学习考察其他省市人大工作做法及经验;

专题调研委托专家参与调研及撰写报告;

环保世纪行“三亚环保随手拍”活动;

其他执法检查等活动。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上述经费的支出都是常规性,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程序办理,完全接受会计部门监管。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全程序控制有待提高

全面推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序控制体系,在执行过程中虽然重点规范了工作程序和经费开支程序,也完善了验收制度,但事前规划论证和事后综合评价依然处于起步阶段。具体体现在项目具体实施前规划论证不够全面,项目完成后的综合评价没有做到全覆盖。

(二)效益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项目实施过程中,推行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发挥最大效益是今年主要创新,但是依然存在很多短板,主要是人员和经费的统筹配置和项目实施后社会经济效益评估没有建立完整的体系。

)绩效管理的认识不足

需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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