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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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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1 15:04

目录

第一部分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 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常委会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二) 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对会议决定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 依法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工作。

(四) 在市委领导下,对政府组成人员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开展人事任免工作。

(五) 依法对我市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并作出有关决议、决定。

(六) 依法组织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履职工作,依法开展对代表的监督工作。

(七) 负责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意见的督办工作。

(八)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九) 负责人大宣传工作,并向省人大、市委及时通报人大工作信息。

(十) 负责对区人大指导工作。

(十一)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对外交流和接待工作。

(十二) 负责立法调研、协调与保障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三亚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3. 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4. 法制工作委员会

5. 教科文工作委员会

6. 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

7. 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54.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254.1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92万元。

二、关于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54.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185.95万元,增加68.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大代表培训费增加,又新增了人大雇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9.48万元,占8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68万元,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02万元,占7.4%;住房保障支出89.92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86.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99.96万元,减少13.4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542.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95.04万元,增加47.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较上年增加。

3.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8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26万元持平。

4.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2018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90万元持平。

5.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18年预算数为1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30万元,减少22万元,主要原因是依法治市项目取消,人大信访工作项目从人大监督项目中分支出去。

6.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2018年预算数为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5万元,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大代表培训费用增加。

7.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8年预算数为6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3.7万元,减少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经费减少,人大代表评议活动取消。

8.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2018年预算数为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8万元持平。

9.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0万元,减少44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改变。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28.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7.48万元,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60万元,减少3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比例降低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7.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9.99万元,减少2.9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行政单位医疗比例降低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20万元,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较上年增加。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89.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8.78万元,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较上年增加。

三、关于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301.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4.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1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7.57万元,其中:

2018年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52万元(其中,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64.5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13.0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0%,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批次减少。

五、关于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收支总预算2254.1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为当年预算收入。

八、关于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22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1.08万元,占58%;项目支出953.02万元,占4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本级预算部门,无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54.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3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31日,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现有车辆1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调研用车9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3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953.0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人大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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