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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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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3 15:13

目录
  第一部分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部门支出明细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一、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1. 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常委会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 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对会议决定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3. 依法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工作。

    4. 在市委领导下,对政府组成人员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开展人事任免工作。

    5. 依法对我市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并作出有关决议、决定。

    6. 依法组织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履职工作,依法开展对代表的监督工作。

    7. 负责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意见的督办工作。

    8.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9. 负责人大宣传工作,并向省人大、市委及时通报人大工作信息。

    10. 负责对区人大指导工作。

    11.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对外交流和接待工作。

    12、负责立法调研、协调与保障工作。

    (二)机构组成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城建

     环保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组成。

 

    第二部分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部门支出明细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一、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情况说明

    一、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情况的总体说明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185.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185.9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9.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78万元。

    二、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

    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5.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500.77万元,减少314.8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转由社保统筹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9.70万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48万元,占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99万元,占7%;住房保障支出88.78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759.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721.17万元,增加38.53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较上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87.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599.87万元,减少412.3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筹发放;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49.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3.81万元,增加56.1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88.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5.92万元,增加2.8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三、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326.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3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3.15万元,其中:2017年预算未安排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52万元(其中,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64.5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18.52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6%,主要是接待人数、批次减少。

    五、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政府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表格无数据)

    六、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收支总预算2185.95万元。

    七、关于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为当年预算收入。

    八、关于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218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6.21万元,占61%;项目支出859.74万元,占3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本级预算部门,无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85.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0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开2016年12月31日,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现有车辆2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21辆、2辆面包车、1辆中巴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859.7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户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人大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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